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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5/11
- 高培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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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高培德報導】根據高市交通局統計,110年1至3月無照駕駛肇生事故遭舉發機車1205件、汽車253件,呼籲無照者善用大眾運具,維護自身及他人安全。
交通局表示,交通部預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無照駕駛原處6000元至12000元罰鍰,擬加倍額度6000元至24000元,並新增保管肇事車輛,避免再犯。
汽車駕駛人5年內違反規定滿2次,直接開罰24000元,另明文規定未領駕照、駕駛執照經吊銷、註銷、吊扣屬無照駕駛。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草案新增無照駕駛吊扣汽車牌照一個月,5年內違規滿2次吊扣3個月,違規滿3次吊扣6個月。
交通局表示,無照駕駛造成人員傷亡,依法加重刑度二分之一,呼籲大家考取駕照再開車,維護自身及他人安全。
資料來源:台灣新生報
現行規定無照駕駛又是如何裁罰?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汽機車駕駛人,無照駕駛,至少處新台幣六千元以上罰鍰。而除了駕駛人本身會被罰之外,汽機車所有人允許無照駕駛,也會被處相同罰款。另,未滿十四歲者,處罰法定代理人及其監護人。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六十條規定,考領普通駕駛執照、輕型或普通重型機車駕駛執照須年滿十八歲,最高年齡不受限制。而考領大型重型機車駕駛執照又不一樣,必須先考過普通機車之後,且須年滿二十歲,最高年齡不受限制。
再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一條及二十一條之一規定,汽車駕駛人駕駛小型車及機車無照駕駛者,處新台幣六千元以上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汽車駕駛人駕駛聯結車、大客車、大貨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汽車所有人及駕駛人各處新臺幣四萬元以上八萬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
另,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二條則規定,包括:領有普通重型機車駕駛執照,駕駛大型重型機車;領有輕型機車駕駛執照,駕駛重型機車;領有普通駕駛執照,駕駛營業汽車營業;領有普通駕駛執照,以駕駛為職業;領有聯結車、大客車、大貨車或小型車駕駛執照,駕駛重型機車等情形者,都處新台幣一千八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罰鍰。
公路總局交通安全科說明,不管是大車、小車、機車無照駕駛行為都有連坐處罰。其中,大車原則上是處罰所有人,例外則要車主舉證自己沒有責任,而小車部分就沒有那麼嚴,除非汽車所有人允許無照駕駛才會處罰。
交通部路政司簡任技正林福山進一步說明,無照駕駛可分成兩個部分,一是違規的駕駛人要遭受處罰,另外,就是汽機車所有人允許無照駕駛行為,一樣處相同罰款,而且要記車輛違規記點。但是條文中也有但書規定,亦即已經善盡查證駕駛人駕駛執照資格,不在此限。
2021/4/4 08:21(4/4 12:32 更新)
交通部日前預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加重無照駕駛罰則,罰鍰上限擬提高至2 萬4000元。(示意圖/圖取自Unsplash圖庫)
(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4日電)交通部日前預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加重無照駕駛罰則,罰鍰上限擬由目前新台幣1萬2000元提高至2 萬4000元,另惡意逼車行為罰鍰也擬提高至3萬6000元。
交通部說,無照駕駛屬嚴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的行為,目前罰鍰是6000元至1萬2000元,擬修正為6000元至2萬4000元,同時增訂移置保管無照駕駛車輛,避免駕駛人再趁隙駕駛,如果汽車駕駛人5年內違反規定2次以上者,直接開罰2萬4000元。
針對無照駕駛的車輛,交通部也增訂對汽車所有人罰則,將吊扣汽車牌照1個月;5年內違反2次者,吊扣汽車牌照3個月;5年內違反3次以上者,吊扣汽車牌照6 個月;不過已善盡查證駕駛人駕駛執照資格之注意,或縱加以相當注意而仍不免發生違規者,不在此限。
另鑑於屬危險駕駛的惡意逼車案件頻傳,不利於道路交通安全,為有效嚇阻,交通部也修法,擬將罰鍰由目前6000元至2萬4000元提高為6000元至3萬6000元。
根據交通部對危險駕駛定義:包括道路上蛇行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車、行車速度超過規定最高時速60公里,逼車則是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
交通部說,考量高速公路車速快,部分車輛在高速公路或快速公路車道上迴車、倒車及逆向行駛的駕駛行為,嚴重威脅他車行車安全及生命財產,增訂在高速公路、快速公路或設站管制的道路迴車、倒車、逆向行駛行為屬危險駕駛。
交通部也另增訂一項影響大眾捷運系統的交通罰則,汽車駕駛人,行經有燈光號誌管制之大眾捷運系統車輛共用通行交岔路口,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或執行交通勤務警察、依法令執行指揮交通或交通稽查任務人員之指揮轉彎者,處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編輯:張銘坤)110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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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照駕駛肇事釀傷亡時有所聞,交通部修法提高罰鍰。 (資料照,記者黃良傑翻攝)
2022/03/11 05:30
惡意逼車致人死傷 加重刑責1/2…交部近日提報政院審核
〔記者鄭瑋奇/台北報導〕為提升交通安全,交通部近期完成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加重危險駕駛、無照駕駛的處分,將危駕罰鍰上限從二.四萬增至三.六萬元,更新增惡意逼車、無故減速急煞、競駛競技等致人死傷時相關刑責(判刑)須加重二分之一;無照罰鍰上限從一.二萬增至二.四萬元。預計三月中之前提報行政院審核,後續將再轉立法院審議。
危駕上限將從2.4萬增至3.6萬元
無照駕駛肇事釀死傷事故時有所聞,如青少年無照騎車、酒駕吊銷駕照仍持續上路等,二月十三日嘉義縣有十九歲女子無照駕駛休旅車撞死對向機車騎士,二二八連假亦有十八歲男子無照駕車失控撞路邊廿三輛汽機車等。無照駕駛嚴重危害交通安全,交通部決定修法加重處分。
無照上限2.4萬 5年內累犯罰2.4萬元
交通部表示,無照駕駛小型車、機車等,現行罰鍰為六千元至一.二萬元,修法將上限提高至二.四萬元,五年內累犯直接以最高二.四萬元開罰。
借車給無照者將吊扣牌照
為避免汽車所有人將車輛提供給無照者駕駛,也修法新增吊扣無照駕駛車輛牌照一個月處分,五年內違反兩次吊扣三個月、違反三次以上吊扣六個月。
無照駕駛大型車未調整罰鍰金額,但修改成五年內違反兩次以上直接處最高八萬元罰鍰。另無照者新增參加三小時道安講習,若致人重傷或死亡,將沒入該車輛。
至於危險駕駛,交通部也修法加重罰鍰上限,從現行二.四萬增至三.六萬元,同時新增加重刑責規定,如惡意逼車、無故減速或煞車、競駛競技等危駕樣態,若致人死傷,相關刑責需再加重二分之一;此外,如在高速公路、快速公路、設站管制道路迴車、倒車、逆向行駛等行為也視同危駕。
交通部政務次長陳彥伯說,無照駕駛、惡意逼車是行政院列管要盡速改善事項,相關條文都已完成審查,預計三月十五日之前就會提報行政院,後續再轉立法院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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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照駕駛細分多種不同類型,因為處罰內容不一樣,而有不同的處罰金額,以下為分為機車、汽車、大車無照駕駛之處罰。
- 機車無照駕駛罰款
- 汽車無照駕駛罰款
- 無照駕駛聯結車、大客車、大貨車之罰款
- 無照駕駛之附加處罰
- 結論
機車無照駕駛罰款
1.未領有駕駛執照駕駛機車者,等同於未考取任何駕照,處罰NT$6000元。
2.駕駛執照業經吊銷、註銷仍駕駛機車,處罰NT$6000元。
3.駕駛執照吊扣期間駕駛機車,處罰NT$6000元。
汽車無照駕駛罰款
1.未領有駕駛執照駕駛汽車者,處罰NT$8400元。
2.領有機車駕駛執照,駕駛小型車,處罰NT$6000。
3.駕駛執照業經吊銷、註銷仍駕駛小型車,處罰NT$9000元。
4.駕駛執照吊扣期間駕駛汽車,處罰NT$9000元,且吊銷駕照。
5.領有學習駕駛證,而無領有駕駛執照之駕駛人在旁指導,在駕駛學習場外學習駕車,處罰NT$6000元。
6.領有學習駕駛證,在駕駛學習場外未經許可之學習駕駛道路或規定時間駕車,處罰NT$6000元。
無照駕駛聯結車、大客車、大貨車之罰款
大貨(客)車與小貨(客)車該怎麼分辨?
依照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的定義:總重量在3500公斤以下,或全部座位在9座以下者稱為小貨(客)車,也就是綠底白字的車牌
1.未領有駕駛執照駕駛聯結車、大客車、大貨車,處罰NT$60000元。
2.領有機車駕駛執照駕駛聯結車、大客車、大貨車,處罰NT$60000元。
3.領有小型車駕駛執照駕駛聯結車、大客車、大貨車,處罰NT$40000元。
4.領有大貨車駕駛執照,駕駛大客車、聯結車或持大客車駕駛執照,駕駛聯結車,處罰NT$40000元。
5.駕駛執照業經吊銷、註銷仍駕駛聯結車、大客車、大貨車,處罰NT$60000元。
6.駕駛執照吊扣期間駕駛聯結車、大客車、大貨車,處罰NT$60000元。
無照駕駛之附加處罰
1.當場禁止其駕駛。
2.未滿18歲之人無照駕駛機車或汽車,駕駛人(違規者)及其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應同時施以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3.依照處罰項目,記該汽車違規紀錄一次。
結論
在道路上無照駕駛,如果被警察抓到的話要被開紅單,請勿有僥倖的心態。
況且,如果因此與他人發生車禍而造成他人受傷,所投保的任意險是不會啟動的,因為犯了5大天條中的「無照駕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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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bisonpolice-野牛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