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 權 狀 遺失

台端洽詢土地、建物所有權狀遺失補發問題,本所答覆如下:
一、申辦書狀補發時應檢附:
(一)登記申請書。
(二)登記清冊。
(三)滅失之原因證明文件:申請所有權狀補給時,應由權利人敘明其滅失之原因,檢附切結書或其他有關證明文件。
(四)身分證明文件(戶籍謄本或身分證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五)印鑑證明(除權利人攜身分證親自到場核對身分並經地政事務所指定人員簽證外,如委託他人辦理時應檢附權利人印鑑證明)。
二、權利人無法親自申辦登記者,可委由他人代理申辦。如為旅外僑民則以我駐外單位簽發之授權書委任在臺親友辦理,應檢附授權人及被授權人之身分證明文件。
三、另有關申辦書狀補給登記須知、申請表單及填寫範例,可連結內政部地政司全球資訊網/資訊與服務/下載專區/表單下載(http://www.land.moi.gov.tw/chhtml/filedown.asp?cid=52)參閱下載使用。

以上答覆如有未盡事項,歡迎來電(03-8225135*107),本所將竭誠為您服務。

花蓮地政事務所 敬上102.02.23

已於102年2月23日回覆。

[結案:2013/02/23]

權利書狀補(換)發切結書

土地所有權狀或他項權利證明書因損壞、滅失,應由土地所有權或他項權利人向轄區地政事務所申請書狀補給或換給登記,補給登記經公告30日期滿無人異議後補發給申請人。

權利書狀補(換)發切結書 發布單位:新北市汐止地政事務所

服務內容

土地所有權狀或他項權利證明書因損壞、滅失,應由土地所有權或他項權利人向轄區地政事務所申請書狀補給或換給登記,補給登記經公告30日期滿無人異議後補發給申請人。

申辦流程

檢附已填竣之申請書及相關文件,向新北市各地政事務所申請,或向其它跨縣市地政事務所申請代收服務。

應備物品

  • 1.登記申請書、登記清冊。

  • 2.權利書狀補(換)發切結書切結書。

  • 3.身分證明文件。

  • 4.登記名義人印鑑證明。

作業天數

2天

聯絡窗口

請洽新北市汐止地政事務所聯合服務中心
(02)26421621分機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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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們需要買賣房屋土地或是要向銀行申請貸款設定抵押權時,發現房屋權狀或是土地權狀遺失時,該怎麼辦呢?會被拿去借錢買賣過戶?

這篇文章要來說明 權狀遺失 如何辦理權狀補發?及申請補發權狀時要準備的資料/申請時間/流程等各種補發房屋土地權狀會遇到的問題。

本文目錄 隱藏

1 權狀遺失如何申請補發? 準備的資料?

1.1 為什麼補發權狀需要填寫切結書?

1.2 權狀被家人拿走可以申請補發 ?

2 權狀遺失可以向申請銀行貸款?

3 權狀遺失可以辦繼承嗎?

4 權狀遺失相關的Q&A

5 有更多 權狀遺失 問題想諮詢該怎麼做?

權狀遺失如何申請補發? 準備的資料?

土地 權 狀 遺失
申請補發權狀的流程

申請補發權狀的流程如下

  1. 至地政申請補發:
    土地,建物所有權狀遺失時,由所有權人攜帶本人身分證正本、印鑑證明、印鑑章、登記申請書、切結書(敘明滅失原因)等文件,至不動產所屬的地政事務所辦理權狀補給登記。
  2. 填寫切結書:
    申請人需填寫遺失切結書說明權狀確為遺失或滅失。
  3. 委託書:
    委託他人辦理,請委託人攜帶本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印鑑章及印鑑證明及代理人身分證正本、印章於地政事務所申辦,需記名委任關係。
  4. 公告:
    收件後由承辦人員審核無誤後即予公告,公告期間為30日,如無人提出異議,於公告期滿後即補發權狀。(公告會貼在地政的佈告欄中也會在地政的網站上找的到)。

為什麼補發權狀需要填寫切結書?

填寫切結書主要目的是為了確認權狀是真的遺失了,並不是質押給別人或是由長輩家人保管中等狀況。

所以當有他人提出合理的主張時,是可以終止補發的流程。當然自己找到權狀時也是可以直接終止補發的流程。

土地 權 狀 遺失
遺失切結書圖

權狀被家人拿走可以申請補發 ?

實務常常遇到的狀況是,權狀是由長輩保管中,所有權人申請貸款不想告知長輩,就去申請權狀遺失補發。

這裡需要提醒辦理權狀補發時需要填寫遺失切結書,千萬不可以亂填寫喔,如果權狀是質押在他人或是長輩保管,卻去填寫填寫遺失切結書會觸犯「偽造文書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

刑法第214條規定:「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使公務員登載於職務上所掌之公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權狀補發申請完成後,如果有申請地籍異動即時通,就會發送訊息通知至當初設定的連絡人手機上,在地政事務所被申請買賣、拍賣、贈與、信託、設定、查封、判決移轉、權狀補發等等權利變動的時候,於辦理情形為「收件」及「異動完成」時,系統將透過簡訊或電子郵件主動發送通知給申請本項服務之權利人。
而且會寄至公文至所有權人的戶籍地,通知有申請補發權狀。

延伸閱讀:<權狀是什麼?所有權狀跟謄本有什麼不同?5分鐘帶你看懂房屋土地權狀!>

權狀遺失可以向申請銀行貸款?

由於申請權狀補發需要公告30天及銀行貸款也是需要進行鑑價,貸款通建議是同時進行。先去申請補發權狀同時申請土地及建物的謄本提供給銀行估價。

  1. 提供土地建物謄本:
    先至地政事務所申請權狀補發及申請土地建物謄本,提供謄本向銀行申請貸款。
  2. 銀行鑑價,審核:
    銀行以謄本所載資訊,進行不動產鑑價審核。
  3. 補發權狀後設定:
    銀行核准後,等拿到權狀後在由銀行進行抵押權設定。
  4. 銀行撥款:
    抵押權設定完成後,銀行即可進行撥款,如果是需要代償前銀行欠款,需等代償完成後撥尾款。

權狀遺失可以辦繼承嗎?

親人過世找不到權狀,可以辦理繼承嗎?還是需要先申請補發,等拿到權狀之後才可以辦繼承呢?

在繼承狀態下,根據【土地登記規則】第67條,是可以在免權狀的狀態下繼承的。

【土地登記規則】第67條,土地登記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未能提出權利書狀者,應於登記完畢後公告註銷:

  • 一、申辦繼承登記,經申請之繼承人檢附切結書。
  • 二、申請他項權利塗銷登記,經檢附他項權利人切結書者,或他項權利人出具已交付權利書狀之證明文件,並經申請人檢附未能提出之切結書。
  • 三、申請建物滅失登記,經申請人檢附切結書。
  • 四、申請塗銷信託、信託歸屬或受託人變更登記,經權利人檢附切結書。
  • 五、申請都市更新權利變換登記,未受分配或不願參與分配者;或經登記機關於登記完畢後通知換領土地及建築物權利書狀,未於規定期限內提出。
  • 六、合於第三十五條第一款至第五款、第九款、第十二款及第十三款情形之一。但經中央地政主管機關公告權利書狀免予公告註銷者,不在此限。

權狀遺失相關的Q&A

權狀被長輩拿走,我可以去辦理權狀遺失嗎?

不行,這樣會觸犯刑法第214條規定:「 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使公務員登載於職務上所掌之公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

權狀不見了,會被拿去借錢嗎買賣過戶?

權狀遺失,不需要太緊張,因為如果只有權狀正本,缺少印鑑證明以及印鑑章,地政事務所並不能辦理過戶。

申請補發權狀時發現,房子是沒有權狀(未保存登記的建物)時要申請什麼?

未保存登記建物至稅捐機關申請房屋稅籍證明書證明建物持有的狀況 。

一般進行不動產抵押權設定流程

由借款人提供不動產擔保,並簽訂抵押權設定契約後,再向地政事務所辦理抵押權設定登記,是確保債權方式。

延伸閱讀:

  • <《印鑑章是什麼?》印鑑證明要怎麼申請?用途目的是?有效期限是多久?>
  • <未保存登記建物是什麼?2大貸款流程教學,輕鬆辦理房屋貸款!>
  • <《高額房貸申請》低利率房屋貸款與還款年限等各種房貸問題找貸款通>

以上是當房屋土地所有權狀遺失如何申請補發?沒有權狀可以辦貸款嗎?買賣過戶?的介紹,如有其他想要了解的歡迎來電免費諮詢或填寫線上表單由專人為您服務!

注意:合法的貸款公司在撥款前是不會跟你收取任何費用的。合法的貸款公司在對保前是不會需要你的身分證證件的也不需提供存摺培養進出記錄的。

有更多 權狀遺失 問題想諮詢該怎麼做?

如有其他想要了解的歡迎來電免費諮詢或填寫線上表單由專人為您服務!撥打專線或加LINE@ ID: @a580 免費諮詢專線0975751798賴經理。

土地 權 狀 遺失
土地 權 狀 遺失
土地 權 狀 遺失

沒有土地權狀可以過戶嗎?

權狀不見了,會被拿去借錢買賣過戶權狀遺失,不需要太緊張,因為如果只有權狀正本,缺少印鑑證明以及印鑑章,地政事務所並不能辦理過戶

權狀被拿走怎麼辦?

我的所有權狀不見了,應該怎麼? 答: 不要再拖了,馬上帶著您的「身分證正本」到本市各地政事務所申辦「書補給」登記吧! 地政事務所審查無誤後公告30日,無人提出異議者,於公告期滿就可以發給您新的所有權狀

如何重新申請土地所有權狀?

親自辦理:請本人攜帶國民身分證正本、印鑑證明、印鑑章、登記申請書、切結書(敘明滅失原因)等文件至土地(建物)所屬之地政事務所櫃台辦理收件。 (申請人如不檢附印鑑證明,應提出國民身分證正本,經本所指定人員核符後,當場於申請書或切結書內簽名。)

土地所有權狀要去哪裡申請?

所有權人攜帶身分證正本、印章,至不動產所屬的地政事務所辦理權狀補發登記。 如果有委任他人辦理,委託人需攜帶所有權人身分證影本、印鑑章、印鑑證明、代理人身分證正本及代理人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