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 二 年 國民 基本 教育 特色 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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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二 年 國民 基本 教育 特色 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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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舒緩國中升學考試,展現學生多元優勢能力,自103學年度起國中畢業生就讀高中高職及五專以「免試入學」為主,「特色招生」為輔。特色招生包括甄選入學與考試分發入學兩種,甄選入學包含藝術才能班、體育班、科學班及職業類科之甄選入學方式,其測驗方式以術科測驗(含實作測驗)方式進行,目前除金門區未辦理特色招生甄選入學外,其餘14區招生名額共計9,876名。考試分發入學則以學科測驗為主,目前辦理之就學區計有基北區、桃園區、竹苗區、中投區、彰化區、嘉義區、臺南區及高雄區等8區,招生名額共計15,502名。除嘉義區外,其餘7區將共同委託臺灣師範大學心理與教育測驗研究發展中心命題及試務相關研發工作。

特色招生甄選入學包含藝術才能班、體育班、科學班及職業類科之甄選入學方式,其辦理方式說明如下:

(一)藝術才能班:
1.全國主要以北、中、南3區辦理,分為音樂班、美術班、舞蹈班、戲劇班,共2,340人,全國統籌辦理單位為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原民特教組。
2.高中職音樂、美術及舞蹈等藝術才能班係屬於專業藝術教育,報名各類藝術才能班之學生,大部分在國中教育階段均已接受培育。103年十二年國教實施後,各藝術類科之術科測驗科目為與設班目的及培育各類專業藝術人才相符之科目,並均與往年相同,其各類術科測驗科目如下:
(1)音樂班:主修(樂器)、副修(樂器)、視唱、聽寫、樂理及基礎合聲5科。
(2)美術班:素描、水彩、水墨及書法4科。
(3)舞蹈班:芭蕾、現代舞、中國舞、即興與創作4科。
(4)戲劇班:口語表達及專長表演2科。
3.103年欲報考高中職各類藝術才能班之學生,只要循序漸進充實各該類科術科能力,就有機會進入高中職藝術才能班就讀。

(二)體育班:
1.全國除金門區以外,各就學區皆辦理體育班甄選入學,共4,422人,全國統籌辦理單位為體育署。
2.要準備體育班術科測驗,需要注意與準備的主要事項包括:體育班學校發展之運動種類與術科測驗內容、運動能力培養與訓練、體育班術科測驗的日程。
(1)體育班學校發展之運動種類與術科測驗內容:103學年度體育班特色招生甄選,係依自辦或聯合辦理之術科測驗分數作為入學依據。術科測驗內容包括基礎體能、專項技術及運動成就表現等,係由學校依體育班發展運動種類及特色課程內容,設計考科及計分方式。所以建議學生應充分了解所欲報名之體育班學校運動種類與術科測驗內容,以利選擇報名適合自己的學校,為參加體育班特色招生甄選入學術科測驗準備。
(2)運動能力培養與訓練:體育班特色招生甄選入學術科測驗中所實施之基礎體能與專項技術測驗及運動成就表現,均非一朝一夕可成,故應視所欲發展之運動種類,自主培養基礎體能與專項技術訓練,並積極參與各項運動競賽,以期獲得較佳之測驗成績。
(3)體育班術科測驗的日程:依「103學年度國中教育會考暨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及五年制專科學校適性入學重要日程表」辦理。
3.此外,特色招生體育班之招生範圍不受免試就學區限制,各校得跨區招生。另若參加體育班術科測驗結果未獲錄取,亦可俟體育班特色招生甄選入學學校辦理續招時,再次報名參加辦理續招學校之體育班特色招生甄選入學。

(三)科學班:
1.全國辦理科學班為基北區、桃園區、竹苗區、中投區、彰化區、嘉義區、臺南區、高雄區共8區265人,全國只有9所高中設有科學班。
2.以科學營方式辦理考試,測驗科目為科學實驗。準備方式除了學校課業學習之外,特別需著重實驗原理、設計乃至於操作都是成為科學班學生的基本條件。

(四)職業類科:
1.全國辦理職業類科甄選入學為基北區、桃園區、竹苗區、彰化區、嘉義區、臺南區、高雄區共7區2,863人。
2.規定各校應基於教育性、公平性及可操作性之前提下,依其群科屬性,並考量國中學生學習基礎,據以規劃其簡易操作測驗。學校得依其招生需求,考量其公平原則規劃書面審查、口試等方式進行之。故學生須具備報考該類科之先備知識、能力或資格條件。學生應依據其性向、興趣及能力審慎考量是否報名特色招生。

特色招生考試分發入學辦理方式則以學科測驗為主,測驗目的旨在鑑別具學術性向學生之學科能力,考試科目包含國文、英語、數學、社會及自然等科,其中國文科分為閱讀理解與語文表達兩個分測驗。基北區特招考試評量重點能力為數學能力及閱讀理解能力,依據九年一貫課程綱要之能力指標,此兩項能力於數學領域及語文領域中國語文及英語學科中所學習,因此基北區103年特招考試科目為數學、國文科閱讀理解測驗及英語三個考科。雖然各區特招考試科目相同,各招生學校可根據其特色課程,加權採計相關考科分數,遴選適合之學生。

其各就學區提報特色招生考試分發及甄選入學之特色班級所規劃特色課程,係依據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適性發展之精神與學校特色課程教學之需要及報經主管機關核定之特色招生計畫,舉列如下:
(一)特色招生考試分發:如基北區之建國高級中學,將課程分為基礎課程、發展課程及榮譽課程3群。102學年度起試辦,從103學年度起全校性實施。

(二)特色招生甄選入學:如竹苗區之新竹高工板金科,將高一部定專業課程明列機械材料4學分,讓學生對各種材料有基本認知。專業實習課程有造形設計實習等,作為高二專業技能學習之基礎。高二著重機械專業知識之教授,高三除持續提升板金專業技能外,更著重於個人畢業專題作品之設計與製作,讓學生從設計發想到製作作品,以統整呈現三年所學之專業技能。

103學年度特色招生考試分發入學之名額計算,依「高級中等教育法」第35條規定略以,「103學年度各校提供免試入學比率,不得低於該校總招生名額25%為原則。私立高級中等學校非政府捐助設立、未接受政府依私立學校法第五十九條規定所為獎勵、補助,且未由政府依第56條規定負擔學費者,得擬具課程計畫、申請單獨招生之理由、招生範圍及招生方式,報各該主管機關核定後,單獨辦理招生,不受本法有關招生規定之限制。但仍應提供不低於該校核定招生總名額15%之免試入學名額。」故除扣除免試入學名額外,如學校另提供直升入學名額及其他特色招生甄選入學名額,亦應一併扣除。主管機關並依各區特色招生審查會審查結果核定各校特色招生名額,剩餘名額則應納入免試入學名額辦理,以提供部分學生透過學科或術科考試進入高中職或五專就讀,讓學生有展現其不同優勢能力的機會,不論是免試或考試,均希望導引學生朝其性向、興趣與能力發展。
 


  • 相關檔案

    1. (附件1)特色招生初審各管道名額(國教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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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附件2)103學年度國中教育會考暨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及五年制專科學校適性入學重要日程表(含職業類科特招)(國教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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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教育重大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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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相關業務
十 二 年 國民 基本 教育 特色 招生

民國103年8月起,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分兩階段,其基本架構示意圖如下圖,前九年為國民教育,依「國民教育法」及「強迫入學條例」規定辦理,對象為6至15歲學齡之國民,主要內涵為:普及、義務、強迫入學、免學費、以政府辦理為原則、劃分學區免試入學、單一類型學校及施以普通教育。 

後三年為高級中等教育,依「高級中等教育法」規定,對象為15歲以上之國民,主要內涵為:普及、自願非強迫入學、免學費、公私立學校並行、免試為主、學校類型多元及普通與職業教育兼顧。主要涵義如下:

一、普及:針對15歲以上之國民,提供均等之教育機會。

二、自願非強迫入學:本階段將提供足夠且多元就學機會,但尊重學生與家長的教育選擇及參與權,不強迫入學。受教育,是學生的權利而非義務。

三、一定條件免學費:本階段高職全面免納學費,高中依一定條件免學費。

四、公私立學校並行:本階段設立主體,採公立學校(國立、直轄市立、縣市立)與私立學校並行。對於獲學費補助私立學校,與公立學校之辦學需同受嚴格監督與評鑑,以確保教學正常與辦學品質。

五、免試為主:本階段國中畢業生七成五以上將採免入學測驗方式升入高級中等學校或五專,但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得保留招生區內少部分名額,以供學校採特色招生方式,經考試分發入學(採學科測驗)或甄選入學(採術科測驗)。

六、學校類型多元:本階段實施機構,包括高級中等學校、五專前三年、特殊學校及進修學校,另允許辦理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

七、普通與職業教育兼顧: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重視以學生中心的教學,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將提供國中畢業生依其性向、能力和興趣,升入高級中等學校或五專之分流選擇,並分別施予適性的課程和教學,以使每個學生潛能都能獲得開展。

目標:

推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的目標,係以國家、社會及學生個人多元角度之觀照,訂定總體目標與啟動準備階段具體目標,分述如下:

一、總體目標

1. 提升國民基本知能,培養現代公民素養。

2. 強化國民基本能力,以厚植國家經濟競爭力。

3. 促進教育機會均等,以實現社會公平與正義。

4. 充實高級中等學校資源,均衡區域與城鄉教育發展。

5. 落實中學生性向探索與生涯輔導,引導多元適性升學或就業。

6. 有效舒緩過度升學壓力,引導國中正常教學與五育均衡發展。

二、啟動準備階段具體目標(100年8月至103年7月)

1. 就學率達99%以上。

2. 免試入學率達75%以上。

3. 就近入學率達95%以上。

4. 全國優質高中職比率達80%以上。

5. 落實國中適性輔導及學習成就評量機制。

6. 普及宣導建立共識。

三、全面實施階段具體目標(103年8月至109年7月)

1. 免試入學率達85%以上。

2. 就近入學率達98%以上。

3. 全國優質高中職比率達95%以上。


  • 相關檔案

    1.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實施計畫(106年10月12日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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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106年10月12日核定之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實施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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