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 日 產業園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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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私齊力 烏日明傳產業園區計畫獲准通過

歷時2年,民營事業申辦的烏日明傳產業園區都市計畫變更案於年12月24日經內政部審核通過!台中市政府經發局表示,申請人可續辦開發工程,未來於10.34公頃園區內,將依法興建污水處理廠、滯洪池及管理中心,並將自行組成管理組織與捐贈市府公共設施,達到開發商、民眾、環境與政府多贏結果。

經發局指出,該園區於108年進入工程階段,但因地籍圖與現場位置偏差,開發工程即刻喊卡,歷經各單位協商、地政單位地籍數值化重測,並由市府經發局重啟都市計劃程序、轉送各法定變更書件供主管機關備查,最後由都市發展局及內政部都委會確認都市計畫變更內容無虞,送交內政部核可。

經發局長張峯源表示,為因應企業擴廠所需產業用地需求,自市長盧秀燕上任以來,市府積極輔導與監督民營事業單位完成公民營事業辦理的產業園區設置、特定地區土地合法化、非都市地區毗連擴廠及自辦產業園區,合計新增產業用地逾162公頃。

張局長指出,近年因中美貿易戰等國際經貿情勢轉變、新冠疫情等影響,促使企業重新思考投資規劃,台中因位處台灣中心,搭配便捷交通、充沛人力、優質環境等優勢,成為企業返台設廠及擴大投資首選。

經發局說明,市府於去年完工進駐的太平產業園區,面積14.37公頃,吸引45家企業進駐;潭子聚興產業園區,面積14.76公頃,已提供12家企業進行規劃設廠,預計今年上半年,將由台糖公司辦理合作開發所配回的18坵塊土地招商作業;此外,市府持續推動特定工廠輔導合法化,迄今累計核准變更28家,核准件數達全國第一,可增加35.18公頃工業用地;毗連擴廠部分,自108年迄今也累計核准42件,新增產業用地約22.58公頃。

經發局強調,未來市府將持續辦理神岡豐洲二期、精密園區三期等產業園區規劃設置,並持續協助民間自辦產業園區,及輔導未登記工廠合法化,提供企業擴廠所需產業用地,創造更多就業機會,富市台中。(1/1*7)*經濟發展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潘科長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31201

  • 西以道路用地為界,南以環河路二段及地籍線為界,東側及北側則以地籍線為界,面積10.3436公頃
    烏 日 產業園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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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左右尚有資訊

投資案名 臺中市烏日區明傳產業園區案
投資類型 產業園區 開發現況 開發中
開發位置 臺中市烏日區阿密哩段 開發面積 10公頃
開發內容 臺中市烏日區明傳產業園區案於完成都市計畫細部計畫發佈後,進入實施進程,繼109/03/15圓滿召開環境影響說明書施工前公開說明會後,於109/03/17(二)正式舉辦開工動土儀式,典禮冠蓋雲集,活動簡單隆重,開發案正式轉進實質建設階段,廠、工、商進駐前景亮麗可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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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影響說明書施工前公開說明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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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案名 臺中市烏日區明傳產業園區案環境影響說明書施工前公開說明會
投資類型 產業園區 開發現況 開發中
開發位置 臺中市烏日區阿密哩段 開發面積 10公頃
開發內容 本公司開發臺中市烏日區明傳產業園區案,業經完成乙種工業用地都市計畫細部計畫變更,特別擇期於109/03/15(日),依據法令要求,於動工前與基地附近居民住戶利用星期例假日,進行溝通與意見表達,名開環境影響說明書施工前公開說明會,由於開發單位對於地方居民最表關心的防洪排水以及地下垃圾掩埋物處理問題,始末堅守承諾,並且說明動工期間規劃了多向通行道路,便利居民和附近工廠車輛進出,園區中現有林木也將多種方案保護,與會居民與出席單位人員代表咸表認同,會議順暢圓滿。

 

  • 公告發布實施「擬定臺中市烏日都市計畫細部計畫(明傳產業園區部分)案」都市計畫書、圖,並自108年3月21日零時起生效。
  • 公告發布實施「變更臺中市烏日都市計畫主要計畫(明傳產業園區部分)案」都市計畫書、圖,並自108年3月20日零時起生效。

烏日區阿密哩段「明傳產業園區」開發變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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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左右尚有資訊

投資案名 烏日區阿密哩段「明傳產業園區」開發變更案
投資類型 工業用地 開發現況 開發中
開發位置 臺中市區烏日 開發面積 10公頃
開發內容 為協助臺中市政府輔導大臺中地下經濟活動與維護合法廠商權益,本公司秉持「輔導登記、要求改善、嚴格稽查」等3大原則,努力協助產業業主依法申請辦理使用地變更合法登記使用案件。
根據調查統計,臺中市工廠家數約有18000家,大臺中手工具機精密產業群聚,具有電子、航太產業利基競爭力,大多數廠家業需地主殷切。
臺中市市經濟部公告劃定特定地區計有52處,其中有特定農業區32處、一般農業區9處、都市計畫區9處及山坡地保育區2處,其中一般農業區部分,可依據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31-1條、第31-2條及經濟部公告特定地區整體/個別變更編定為丁種建築用地興辦事業計畫審查作業要點,辦理用地合法變更相關事宜。
烏日區阿密哩段金屬加工業產業工廠聚落,基於產業具備競爭力,符合法令輔導資格條件,地主自發性委託本公司開發,協助申請變更使用分區,由農業區變更為乙種工業用地,增設公共設施,符合排水、污水處理、環保要求 、交通服務、隔離綠帶,符合都市計畫使用,並申請園區名稱立名為「明傳產業園區」。本變更案依法申請變更開發,最終效益在於協助業主達成合法登記,穩定經營,創新經濟產能。

變更臺中市烏日都市計畫主要計畫(明傳產業園區部分)案

發布實施「變更臺中市烏日都市計畫主要計畫(明傳產業園區部分)案」都市計畫書、圖,並自108年3月20日零時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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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臺中市烏日都市計畫主要計畫(明傳產業園區部分)案

變更臺中市烏日都市計畫主要計畫(明傳產業園區部分)案

變更臺中市烏日都市計畫主要計畫(明傳產業園區部分)案

提供機關聯絡人姓名

馮威傑 (04-22289111#65216)

詮釋資料更新時間

2022-04-25 14:44

備註

臺中市政府OAS標準之API說明文件:https://datacenter.taichung.gov.tw/swagger/yaml/387360000G ,Swagger 產生API說明頁面網址。https://datacenter.taichung.gov.tw/swagger/api-do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