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政謄本可分為地籍謄本、圖類謄本,其中地籍謄本可分為3類。原則上,只要知曉欲申請之土地、建物之段、小段、地建號,申請人就可以持國民身分證等證件向本市任一地政事務所或地政便民工作站臨櫃申請,或逕向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帳號,自行上網下載列印登記謄本。 ◢謄本新舊制差異: 1.第一類謄本:所有權人、扺押權人等登記名義人或其繼承人、管理者,和舊制相同,可申請含完整資料的「第一類謄本」。 2.第二類謄本:同樣任何人可以申請,包含的個人資料與修改內容如下: 3.第三類謄本:如果想要有完整姓名與住址的謄本,但又非前面說的登記名義人時,必須具有利害關係,並檢附相關證明,才可以申請有完整姓名與住址的「第三類謄本」。 ◢申請費用: 登記謄本、地價謄本、地籍圖謄本、建物測量成果圖謄本等電腦列印每張20元,登記(簿)謄本人工影印每張5元,地籍圖謄本人工影印每張15元、人工描繪每筆40元、電腦列印每張20元。 ◢申請管道: 1.臨櫃申請:可至本市任一地政事務所或地政便民工作站申請紙張謄本。 (一)第一類地籍謄本:本人或其代理人攜帶身分證明文件,如身份證、健保卡、駕照至本市各地政事務所或小而能地政工作站申請。 2.網路申請:紙張謄本可透過【臺北市民e點通】申請;電子謄本可至【網路申領電子謄本網站】或【北北桃地政資訊網路e點通】申請。 申請人若需要將地政電子謄本提供給機關單位、公司行號或民眾時,可利用上該地政電子謄本第一頁之檢查號及最後一頁查驗網站,或點選「下載」功能,逕為下載加密檔,供需要地籍謄本的機關單位、公司行號或民眾上網進行相關驗證(中華電信;關貿網路),驗證作業請參閱驗證程序說明。 另自101年8月1日起全國地政電子謄本申領服務結合便利超商開辦第一階段24小時「地政電子謄本下載列印」服務,提供民眾更多元化的服務管道,沒有印表機的民眾,只要先至「全國地政電子謄本系統」網站線上提供申請後,即可持自然人憑證透過便利商店的多媒體資訊工作站下載列印地政電子謄本。民眾除繳交地政電子謄本規費(每張20元)外,另需支付A4紙張黑白單面列印之費用,每頁2元。 服務之便利超商如下: 於網站上或便利超商多媒體資訊機自行列印為紙本之地政電子謄本,為已解密之明文資料,非屬電子簽章法第4條之書面文件,尚不得作為依法令規定應以書面為之者之證明文件。 3.通信申請:將謄本申請書、足額規費及郵資一併寄送至台北市任一地政事務所申請,並在信封正面左上角書明「通信申請地籍謄本及相關資料」字樣(第一類及第三類登記謄本及地價謄本不受理通信申請)。 4.傳真申請:將謄本申請書傳真台北市任一地政事務所申請,領件時再行繳費(第三類登記謄本及地價謄本不受理傳真申請)。 台北市各地政事務所受理傳真申請謄本服務: 松山地政事務所地籍資料課 古亭地政事務所地籍資料課 建成地政事務所地籍資料課 士林地政事務所地籍資料課 中山地政事務所地籍資料課 大安地政事務所地籍資料課 ◢申請隱匿或解除隱匿土地登記及地價資料第二類謄本部分住址 如果你有不動產,而且不想讓不動產業者利用謄本資料找到你,104年2月2日起可用自然人憑證網路申請住址隱匿;沒有自然人憑證也沒關係,只要攜帶身分證及不動產標的(可參考權狀),至全國任一地政事務所填寫申請書,就可以一次辦理完畢,當然也可以填委託書請他人代辦。 應備證件 申請方式 繳費方式 處理時限 備註 ----------------------------- 土地登記規則第 24-1 條 ----------------------------- 參考網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