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賠償強制執行

經過纏纏綿綿的訴訟後,古先生終於打贏了官司,古先生因為用了林先生公司的頭皮保養護理產品,造成頭皮被化學藥劑嚴重灼傷,法院判決林先生應該給付賠償金100萬元,但林先生遲遲不願意把錢拿出來,古先生於是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

 

聲請強制執行法律知識:

Q:強制執行是什麼?古先生真的可以拿的到錢嗎?

可以!強制執行,是指國家機關依據執行名義,使用強制力,使債務人履行義務,以實現已經確定的債權人債權的程序。 民主法治國家不鼓勵個人私權受到侵害時,採用自力救濟的方法,所以對人民的私權保障必須有一套制度。

官司雖然打贏,但義務人不履行義務時,債權人權利的侵害狀態仍然存在,必須藉由強制執行程序去強制義務人履行,打贏官司才有意義。 現行社會仍有人於私法上權利受到侵害時,採自力救濟的方式,甚至有所謂「討債公司」,專門幫人催討債權。但很多時候可能觸犯刑法,得不償失,也意味似乎又回到蠻荒時代,弱肉強食的社會,在民主法治社會是不被允許的。

Q:古先生應該怎麼聲請強制執行?強制執行程序流程是什麼呢?

強制執行程序:撰寫聲請狀→法院遞交聲請狀→法院受理→查封→換價→達成

(一)提出聲請狀: 依民事訴訟法第244條的規定,聲請狀內容應記載:

  1. 當事人及法定代理人。
  2. 執行名義的名稱。
  3. 執行的標的物。
  4. 聲請執行的理由。

(二)附具證明文件:應依強制執行法第6條之規定,提出證明文件。例如:判決正本及確定證明書、公證書、支付命令及確定證明書等。

(三)繳納執行費:執行標的物之拍賣金額,未滿5000元者,免徵執行費,5000元以上者,則以千分之八計算。

(四)向有管轄權之法院聲請:依強制執行法第7條規定,向應執行之標的物所在地或應為執行為地之法院為之;其不再同一法院者,得向其中一法院為之。受理強制執行事件之法院,須在其他法院管轄區內為執行行為時,應囑託該其他法院為之。

Q:古先生想聲請強制執行,但林先生公司營運不佳倒閉破產,名下沒有財產應該怎麼辦?

依民事強制執行法第27條規定,小夫(債權人)聲請執行,陳明林先生(債務人)現無財產可供執行者,執行法院只得發給債權憑證,交債權人收執,等林先生(債務人)有財產時,再予強制執行。

強制執行最大之挑戰在於如何發現債務人有可供執行之財產,因為若無法查知債務人之財產,或債務人並無財產,則費盡心血取得之執行名義都沒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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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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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金來自中國福州,原本在一間雜貨店工作,「那時我工作的地方,就在我先生上班的工廠附近,他常常來買東西,我們就是這樣認識的。」今年五十多歲的德金,回憶起當年和先生認識的情況,微微害羞了起來。「我先生年紀比我大上一段,我們來到台灣之後,有一天我去區公所辦事情,拿到一張居服員訓練課程的傳單,那時我想說,我媽媽年紀大了,我先生年紀也大,如果我有居服員的技術,那以後我要照顧他們就方便多了。」因為這樣起心動念,讓本來是單純家庭主婦的德金,開始了居服員的訓練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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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 Credit:伊甸基金會丈夫、母親等親人是德金開始學習長期照顧的契機。

居服員的訓練內容非常豐富,主要是針對日常生活活動或獨立自主生活能力不足的人,提供家務、日常生活、身體照顧的服務。除了上課之外,還有實作練習,以及現場實習。德金笑說:「我去實習的時候,是學姊帶著我去,那個服務對象是一個很高的女生,他們家人看到我就說:『哎唷這個居服員個子太小,不行啦!』我學姊趕快跟他們說,沒有沒有,我只是來實習的而已。」雖然一開始因為身型被不看好,但努力通過實習後,德金成功成為伊甸正式的居服員。八年來的每一天,嬌小的德金,用熱情和行動力,證明他內在能量的強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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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 Credit:TNL Brand Studio

德金總是發自內心為服務對象付出,希望自己可以成為對方的支柱。「我服務過一位罹患失智症的阿伯,只要一不注意他,他就會大發脾氣。所以我陪伴他的時候,都是注意力100%放在他身上,找話題跟他聊、找東西給他看,或者唱歌給他聽。他後來都認得我,遠遠看到我會就喊『嘿!麻吉!你來了啊!』」

他的另外一位服務對象是視障人士,想學口琴但是看不見譜,德金憑著以前學過音樂的記憶,再加上自己多聽多唱幾次,在每次與服務對象相處的時候,陪他一起練習口琴。「我只要看到他們很開心, 就覺得自己也好開心,能夠多幫一點人,要做什麼我都很願意。」德金分享道。

陪伴、傾聽,常常是所有失能者在心理上最需要的支持,但這可能也是最親近、最熟悉彼此的家人,比較難以顧及的面向。德金作為一個外來者,反而可以用專業的訓練,加上他個人樂於付出的特質,提供最適切的陪伴,成為失能者以及家人之間最好的調節。

走過人生的低潮,更能感謝每一雙援手

從家庭主婦到居服員,德金發掘了自己的全新領域,並且樂在其中。但是這樣的日子,卻在發現先生罹患膀胱癌之後急速轉變。「那時候我先生很痛、很辛苦,我要照顧他,24小時地照顧他,但是我的服務對象也在等著我,我壓力很大,爆哭了好幾次。」幸好伊甸的個管員、居服督導、同事等都非常能夠同理德金的狀況,讓德金可以彈性的排班。「有時候甚至是超級臨時,下午要過去服務了,但我早上才說我沒辦法去。但我的督導都說沒關係,他會想辦法調其他人手過去幫忙,要我安心在家裡照顧先生。」

先生生病之外,遠在中國福州的母親,也在疫情最嚴重的時期因病過世。「我回不去,全家人都到了,就只有我不在我母親身邊,我用視訊跟他說:『媽媽,我愛您,對不起,我不在您身邊,您要原諒我,我愛您。』」

民事賠償強制執行

Photo Credit:伊甸基金會德金經常和同事一起參與培訓課程,學習更多關於照顧的新知,以便提供更好的服務。

在不到一年間,德金的母親、先生相繼去世,德金直言,如果不是伊甸這個大家庭的夥伴,總是在他身邊,給予他關心和鼓勵,加上信仰的支持,他真的不曉得要怎麼走下去。「那時候我同事一下班,就打電話給我說要過來陪我,我說你下班很累了回去休息吧,同事都堅持要來,坐著陪我看看電視也好,我真的很感謝他們。」直到今天,德金還是會在回到家的時候說一聲:「老公,我回來了喔。」這句問候,從一開始的感傷失落,慢慢轉變成和在天家的先生,分享日常點滴的開場白。「我還是很想他,也很想我母親,但我現在知道,他們都過得很好,沒有病痛,而且永遠在我心中陪伴著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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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 Credit:TNL Brand Studio

在伊甸、信仰和親友的幫助下,德金走出了情緒的幽谷,重拾身為居服員的使命。更重要的是,伊甸提供定期的教育訓練,讓德金以及每一位居服員,可以在心理素質和專業技術上,隨時保持最佳狀態。

帶著所有的祝福和力量,繼續前行

作為居服員,也曾經是失能者家屬的德金,更能理解居服員對於一個家庭的重要性。「因為照顧者的神經是隨時緊繃的,你會真的非常需要一個休息放空的時刻,哪怕幾小時也好。去做自己的事情,留一些距離、空白給自己和家人,這對雙方都好。」現在,德金依然每天在伊甸居服員的崗位上,奉獻自己的能力和熱忱。德金說:「雖然在台灣只有我自己一個人,但在台灣生活20年,這裡已經是我的第二故鄉,而且我還有居服員這份工作,只要我身體健康,可以幫助人,我就想一直做下去。如果有一天,我體力不行了,或許我會回去家鄉,跟其他家人團聚。」

在工作上的經歷,讓德金更能體會生命的無常,健康的可貴。她也鼓勵所有照顧者家庭,家人相處之間最重要的是尊重、尊嚴、以及開放的心態。「我也很推薦家屬們可以去上關於居家照顧的課程,因為居家照顧服務課程的學習不單是學習照顧技巧,幫助自己照顧家人也減緩因為照顧受傷的可能,更重要的是透過課程更了解有專業資源介入的好處,而且家屬也能更理解失能者的問題,跟我們居服員溝通起來也會更順暢。我們就可以一起找回生活的平靜和平衡。」德金非常誠懇地推薦。

台灣目前已是高齡社會,預計114年就要進入超高齡社會,可以想見的是,長期照顧成為每個家庭的課題。伊甸不只關注長輩生活,更希望擁抱照顧者,乃至整個家庭的需要。伊甸基金會推動老人照顧服務計畫,持續透過日照、居家服務、失智據點、送餐關懷等多元服務,連結長輩的生活需求、支持每個照顧者的身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