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問日期: 中華民國094年07月22日 提問分類: 財物 提問階段: 招標 提問機關: 臺北市市場管理處 提問內容: 一、本處辦理財物標租作業,因是項標租作業是否適用政府採購法相關規 定?二、又如不適用採購法規定,有關投標期限及投標廠商家數之規範為何? 答覆內容: 一、依工程會93年8月6日工程企字第09300314750號函釋示:機關辦理財物出租、變賣等收入性之招標,不適用政府採購法,其招標文件內容不得引用本法以關救濟與不良廠商處分之規定,以杜爭議。 答覆人: 電話: 電子郵件:
附件下載: 本府之答復內容僅依所提疑義提供參考意見,不應當做陳判依據,採購機關仍須依權責進行通盤考量;若有需作為採購決策判斷之依據者,應先洽詢直屬上一級機關,若一級機關仍有疑義者,再函報本府請求釋示。 提問日期: 中華民國096年08月03日 提問分類: 其他 提問階段: 規劃設計 提問機關: 臺北市市場管理處 提問內容: 本處有一財務招租案件(原光華商場舊址業經新建為資訊產業大樓,該大樓除安置原有攤商外1樓及B1出租經營);本案欲採公開評選後決定承租者,惟評選委員建議將有關違反政府採購法101條之不良廠商亦列為本案投標須知條款之ㄧ,請問妥適否? 答覆內容: 有關 貴處函詢財務招租案件,評選委員建議將有關違反政府採購法101條之不良廠商列為本案投標須知條款之ㄧ,是否妥適疑義案,查本案招租案件,不適用政府採購法,其招標文件內容不得引用政府採購法不良廠商處分之規定(請參閱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3年8月6日工程企字第09300314750號函)。本案經洽 貴處提問人表示係依據「臺北市有財產委託經營管理自治條例」辦理,如尚有疑義請洽本府財政局咨詢。
答覆人: 採購管理科 電話: 27208889轉1055 電子郵件: 附件下載: 本府之答復內容僅依所提疑義提供參考意見,不應當做陳判依據,採購機關仍須依權責進行通盤考量;若有需作為採購決策判斷之依據者,應先洽詢直屬上一級機關,若一級機關仍有疑義者,再函報本府請求釋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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