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權 東路 停車

台北停車格,除了車位少難找外,價格更是有所不同,像是在民權東路三段附近,500公尺內,就有20、30、40、50元,4種不同收費標準,不少車主好不容易找到車位,才驚覺一小時要50元,相當困擾,不過停管處解釋,是依據不同車流量來決定停車費的。

民權 東路 停車

位在民權東路兩旁的停車格,每小時收50元,不過拐個彎進到巷弄內,這邊的停車格每小時只要20元,巷弄內大約有20個格子,離主幹道卻相隔不到100公尺,收費標準卻差了兩倍之多,再看看牌子,收費時間也不一樣,20元的從早上9點到傍晚5點;收費50元、40元的地段,則是從早上7點到晚上8點,又要看時間、又要算價錢,讓車主們,相當困擾。

民權 東路 停車

以民權東路和龍江路附近為例,民權東路三段兩旁,收費最貴,每小時50元;龍江路一路到錦州街,收費是40元;拐個彎到龍江路298巷,和民權東路三段60巷,則是30元;另外復興北402巷只要20元,相隔500公尺,停車一差就差了兩倍多。

主旨:公告本市中山區民權東路3段23號至31號前限時停車格,自102年5月27日(星期一)上午7時起調整為一般收費停車格,並採乙種計時費率收費管理。
依據:
一、停車場法第13條、第14條、第31條暨臺北市公有停車場收費費率自治條例第4條、第5條。
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
公告事項:
一、收費格位:民權東路3段(門牌23-31號前)路邊一般收費停車格。
二、收費標準及方式:小型車採乙種計時費率計費,每小時50元(另為提升停車轉換率,停車計費單位以半小時計算)。
三、收費時間:星期一至星期六(每日上午7時至下午8時止)。
四、實施日期:102年5月27日(星期一)上午7時起。
五、停放之車輛,離去時如未見補繳費通知單,請主動查詢;未能查詢繳費者,請至遲於8日曆天內處理。逾期未依規定繳費者,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書面通知於7日內補繳並收取必要之工本費用,逾期再不繳納者,將處新臺幣300元罰鍰並追繳停車費及必要之工本費用。
六、查詢電話:27269600;網址:http://www.pma.taipei.gov.tw。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0年6月28日
發文字號:北市停營字第10039021001號
主 旨:公告本市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19巷路邊停車場,調整停車收費時間為星期一至星期五。
依 據:
一、停車場法第13條、第31條暨臺北市公有停車場收費費率標準第4條、第5條。
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
公告事項:
一、收費路段:民權東路6段19巷(民權東路6段-民權東路6段15巷)。
二、收費標準及方式:小型車採丙種計時費率,每小時30元(另為提昇停車轉換率,停車計費單位採以半小時計算)。
三、收費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時至下午5時)。
四、實施日期:100年7月1日(星期五)上午9時起。
五、停放之車輛,離去時如未見補繳費通知單,請主動查詢;未能查詢繳費者,請至遲於8日曆天內處理。逾期未依規定繳費者,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書面通知於7日內補繳並收取必要之工本費用,逾期再不繳納者,將處新臺幣300元罰鍰並追繳停車費及必要之工本費用。
六、查詢電話:27269600;網址:http://www.pma.taipei.gov.tw。
七、本處95年7月20日北市停三字第09539103500號公告有關民權東路6段19巷(民權東路6段-民權東路6段15巷)路段部分,自本公告實施日停止適用。
處長 張 哲 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