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服古著開賣啦!!!】 #中古和服 #羽織 #道行 #腰帶 詳請可至財團法人臺南市台日文化友好交流基金會&和茶寮參閱!~ 【2022臺南市.加賀市友好都市交流紀念-小學生九谷燒繪皿徵選比賽開跑啦~!!!】收件日期從即日起~5月20日止(以郵戳為憑),由小朋友們發揮想像力,"幸福的時刻"為主題,將小朋友覺得開心、快樂最幸福的瞬間,透過色彩斑斕的畫筆,化為一幅幅美麗的作品!詳情請看【最新活動】~ 「財團法人台南市台日文化友好交流基金會」前身為「台南縣台日友好交流協會」,於2009年5月3日由前臺南縣長蘇煥智成立。因應縣市合併,於2011年2月19日更名為「台南市台日友好交流協會」,由當時的臺南市長賴清德市長擔任協會理事長。協會於2014年1月16日申請法人登記,同年4月16日更名為「社團法人台南市台日友好交流協會」,並於2017年2月19日遷移至臺南州立農業試驗場宿舍群丙種官舍(原日治時期農林廳職員宿舍)。2019年12月11日進行組織改制,於隔年2月19日定名為「財團法人台南市台日文化友好交流基金會」,由李退之擔任董事長一職。 長年累月的交流活動,協會會員均踴躍參與,不僅收穫各界的高度評價與肯定,對於臺灣民眾與日本之認識與交流,亦起到正面積極的促進作用。在日籍人士眼中,臺南已是相當親日的地區,觀光參訪以及經貿合作之意願提升之下,對臺日兩地皆帶來顯著的助益。 「財團法人台南市台日文化友好交流基金會」前身為「台南縣台日友好交流協會」,於2009年5月3日由前臺南縣長蘇煥智成立。因應縣市合併,於2011年2月19日更名為「台南市台日友好交流協會」,由當時的臺南市長賴清德市長擔任協會理事長。協會於2014年1月16日申請法人登記,同年4月16日更名為「社團法人台南市台日友好交流協會」,並於2017年2月19日遷移至臺南州立農業試驗場宿舍群丙種官舍(原日治時期農林廳職員宿舍)。2019年12月11日進行組織改制,於隔年2月19日定名為「財團法人台南市台日文化友好交流基金會」,由李退之擔任董事長一職。 本會以協助政府與民間促進對日交流為宗旨,辦理及參與各項臺日友好活動上不遺餘力,在社會各界大力支持下,成立至今已於臺南市境內舉辦各種不同類型的活動,可謂為臺南市對日的最佳代言人。本會主協辦的活動不可勝數,以下簡短臚列: 長年累月的交流活動,協會會員均踴躍參與,不僅收穫各界的高度評價與肯定,對於臺灣民眾與日本之認識與交流,亦起到正面積極的促進作用。在日籍人士眼中,臺南已是相當親日的地區,觀光參訪以及經貿合作之意願提升之下,對臺日兩地皆帶來顯著的助益。 董事名單
組織章程(当協会の規約)財團法人臺南市台日文化友好交流基金會捐助章程第 一 條依照民法暨臺南市財團法人設立許可及監督自治條例,定名為「財團法人臺南市台日文化友好交流基金會」(以下簡稱本會)。 第 二 條本會以協助政府與民間促進對日交流為宗旨,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下列業務: 第 三 條本會設立基金共新臺幣六百萬元整,由社團法人台南市台日友好交流協會、臺南市政府及民間捐助。俟本會依法完成財團法人登記後,得繼續接受捐贈。 第 四 條本會會址設於臺南市東區東門路二段158巷68號,並得視業務需要,經主管機關許可後於國內、外設置分事務所。 第 五 條本會設董事會管理之,董事會職權如下: 第 六 條本會董事會由董事五人(公派董事一名)組成。 第 七 條本會董事任期每屆四年,連選得連任,董事在任期中因故出缺,董事會得另行選聘適當人員補足原任期。每屆董事任期屆滿前一個月,董事會應召集會議,改選聘下屆董事。新舊任董事,應按期辦理交接。 第 八 條董事會置常務董事三人,由董事互選之,並由董事就常務董事中選舉一人為董事長。 第 九 條本會董事會每年至少開會二次,必要時得召集臨時會議。 第 十 條本會置執行長一人、其下設企劃及推廣單位,承董事會及董事長之命辦理一切事務。其餘相關人員由執行長視業務需求,報請董事長同意後聘任之。 第 十一 條本會以每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卅一日為業務及會計年度,每年三月底前,董事會應審定下列事項,函報主管機關備查。 第 十二 條本會辦理本年度業務計畫以外之工作,應經董事會通過後報請主管機關備查。 第 十三 條本會辦理各項業務所需經費,以支用基金孳息及法人成立後所得捐贈為原則。經法院登記之財產總額之管理使用,受主管機關之監督;其管理使用方式如下: 第 十四 條本會由於業務需要或其他因素,變更董事、財產及其他重要事項,均須經董事會通過,函報主管機關許可,並向法院辦理變更登記。 第 十五 條本會係永久性質,於解散或撤銷許可時,經依法清算後之賸餘財產,不得歸屬於任何自然人或營利團體。 第 十六 條本章程訂於民國一百零八年十一月五日,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第 十七 條本章程經本會完成財團法人登記後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