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 義務教育

「世界人權宣言」及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皆闡明人人都有受教育的權利,而且教育應當是免費的,至少在初等教育階段應該如此。義務教育是指國家運用公權力確保國民接受最低限度教育的權利,義務教育的基本原則是強制、普遍與免費,且不限階級或出身,凡適齡兒童都得強制接受教育。

義務教育年限是指兒童依法有義務上學的年限,上圖為全球各國之義務教育年限。以色列之義務教育年限全球最高,從幼兒園至12年級,教育是猶太文化和以色列社會的核心價值,從義務教育年限來看,不難了解以色列社會高度重視教育。13年義務教育的國家有荷蘭、匈牙利、菲律賓、哥斯大黎加等;我國與鄰近的日本、韓國、中國等國家同為9年的義務教育;全球平均義務教育年限為10年。

我國在1968年開始實施9年的義務教育(國民教育),前6年為小學教育,後3年為中學教育,對象為6至15歲之國民,依「國民教育法」及「強迫入學條例」之規定辦理。這項實施不但提高了台灣人民的教育程度,也奠定了1970年後台灣經濟發展之技術與人力資源基礎。為提升國民素養與國家實力,台灣於2014年正式實施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由原來九年國民教育延長至十二年,但後三年未具強迫性入學等義務教育之特色,十二年國教以「核心素養」為課程發展主軸,讓孩子具備知識、能力和態度來適應現代生活和面對未來的挑戰,並以培養孩子達到「終身學習」為目標。

歐洲在18世紀實施義務教育,當時的施行主要與王室、軍事、宗教組織有關,但現今世界各國之義務教育已被視為每個公民的權利與義務,其推行不但可降低文盲、平衡城鄉教育差異,也減少因家庭經濟因素而失學的孩童人數,發展至今,義務教育已擴展成為促進教育機會均等、培養國家發展所需人才等經濟、社會層面之發展工具,以培養新一代具有技術能力和科學素養的公民。

(上線日期:2022-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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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背景

日治時期1943年,台灣地區公學校正式改為6年制的「國民學校」,當時全台灣的6-12歲義務教育普及率高達七成以上,已達文明國家之列。

中華民國憲法第二十一條規定:「人民有受國民教育(簡稱國教)之權利與義務」。

中華民國憲法第一百六十條規定:「六歲至十二歲之學齡兒童,一律受基本教育,免納學費。其貧苦者,由政府供給書籍。已逾學齡未受基本教育之國民,一律受補習教育,免納學費,其書籍亦由政府供給。」

實施歷史

1945年中華民國政府正式統治台灣。其6年國小國民義務教育在台灣地區實施。6至12歲之學齡兒童所受基本教育為小學教育。時小學的正式名稱是國民學校,簡稱國校。國民學校畢業後的教育並不屬於義務教育,先是初級中學,簡稱初中,需考取初中聯考才能入學。公立初中考不取者,多報考私立初中。

1968年,中華民國修改法律將義務教育延長至九年,開始了九年國民義務教育。於該年1月27日公布的《九年國民教育實施條例》為主要適用法源。該法主要為:

九年國民義務教育實施目的:為提高國民教育水準,適應國家建設需要。 方式:前六年為國民小學;後三年為國民中學。 規劃:國民中學應由地方主管教育行政機關依據行政區域、人口、交通及國民小學分佈情形,劃分學區,分區設置,容納本學區內國民小學畢業生。 經費:國民中小學學生免納學費,其他法令規定之費用,清寒學生免收之。另設獎學金名額,獎勵優秀學生。上述所需經費,由省(市)政府就省(市)、縣(市)地方稅部分,在稅法及財政收支劃分法規定限額內籌措財源,逕報行政院核定實施,並不受財政收支劃分法第十八條但書之限制。 九年一貫:國民教育之課程採九年一貫制,應以民族精神教育及生活教育為中心。 該法源適用下:初級中學不但改稱國民中學,並增設許多國民中學。國民學校也改稱國民小學。1980年代前後,義務教育條例因國民教育法及相關法令頒布而廢止停用。

今現行的國民教育法第二條規定:「凡六歲至十五歲之國民,應受國民教育;已逾齡未受國民教育之國民,應受國民補習教育。六歲至十五歲國民之強迫入學,另以法律定之(即強迫入學條例)。」。另外,台灣國中以後的台灣教育雖不屬義務教育,但大約94.7%的國中畢業生仍繼續升學接受教育,大部份就讀高級中學中或高級職業學校,但也有少數國中畢業生不再升學,直接就業。

雖然中華民國憲法及國民教育法都規定已逾學齡未受國民基本教育之國民,應受國民補習教育,但沒有成文法律強迫他們受補習教育。目前臺灣大部份的中文文盲是老年人,像是當時在日治時期時接受日本教育而不諳中文者。

近年來,台灣國內常有延長義務教育至十二年的想法,但其計劃尚未定案,而且常有贊成及反對延長義務教育爭議。支持延長義務教育至十二年的主張包括大部份國家及地區已經實施十二年義務教育,所以台灣應延長義務教育以提高國民素質才不會落於人後。但反對延長義務教育者常認為九年義務教育還有許多尚未解決的失敗情形,例如課程欠連貫或過分一元化、校園存在體罰現象,貿然延長義務教育可能將擴大問題而失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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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義務教育 (台湾)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苏娜

摘要:我国台湾地区将于2014年8月正式推行12年义务教育政策,将义务教育年限从9年延长到12年,后面3年(高中、高职、五专前3年)有条件免学费但不强迫入学。为此,台湾地区教育主管部门采取了一系列相关配套措施。虽然在过去几年里围绕12年义务教育引来了各种争议与讨论,但是延长义务教育年限已成为世界趋势,势在必行.此项举措必将带给我们有益的启示。
关键词:台湾地区;12年义务教育政策;免试入学;特色招生:超额比序
台湾自1968年开始实施九年义务教育,40多年来培育出大量的高水准技术人才,创造了台湾经济奇迹。12年义务教育政策是台湾地区的重要教育决策,它将增加受教育的人数,延长义务教育的年限,带动台湾地区整体教育环境的改善与品质的提升。12年义务教育政策旨在引导学生发挥潜能,让他们在生命中找到适当的位置;同时,提升台湾地区的人才素质,增强台湾地区的竞争力。
经过长期的讨论和研究,台湾各界逐渐形成了推动12年义务教育政策的共识。台湾地区领导人马英九于2011年1月宣布12年义务教育政策正式启动,并从2014年起全面实施。具体来说,12年义务教育政策分为两个阶段:九年义务教育和三年高级中等教育(见表1)。
一、要义
(一)目标设定
12年义务教育政策的目标非常明确,从地区发展、社会及学生个人的不同视角,制定了总体目标与分阶段具体目标。12年义务教育政策分为两个阶段稳步推进:2011年1月至2014年7月,为启动准备阶段;2014年8月起,为全面实施阶段。
1.总体目标
(1)提升民众的基本素质,培养现代公民素养;
(2)强化民众的基本能力,增强地区经济竞争力;
(3)促进教育机会均等,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
(4)充实高级中等学校资源,均衡区域与城乡教育发展;
(5)落实学生性向探索与生涯辅导,引导多元适性升学或就业;
(6)有效舒缓过度的升学压力,引导初中正常教学与五育均衡发展;
(7)建立学力检测机制,确保学生学力品质。
2.启动准备阶段具体目标
(1)就学率达99%以上;
(2)免试入学率达75%以上;
(3)就近入学率达80%以上;
(4)全国优质高中职比率达80%以上;
(5)落实初中适性辅导及学习成就评量机制;
(6)普及宣传,建立共识。
3.全面实施阶段具体目标
(1)免试入学率达85%以上;
(2)就近入学率达90%以上;
(3)全国优质高中职比率达95%以上。
(二)预期效益
1.总体效益
(1)初中教学趋于正常;
(2)初中阶段过度升学压力有效减缓;
(3)初中生平均素质获得保障;
(4)中学生均能适性辅导升学;
(5)城乡与地区高级中等教育资源趋于均衡;
(6)高级中等教育趋于多元适性优质发展。
2启动准备阶段效益
(1)99%以上初中毕业生进入高中职(含五专前三年);
(2)75%以上应届初中毕业生免试入学,有效舒缓过度的升学压力,使初中教学与学习趋于正常并能有所创新;
(3)80%以上高中职达到优质水平,均衡区域及城乡资源,且80%以上学生能适性就近入学;
(4)高职免学费、统一公私立高中学费,减少家庭经济不利学生的就学困难,消除教育机会的不均等;
(5)建立学生适性辅导机制,以利于其适性发展;
(6)强化初中学生学习成就评量机制,以确保初中生素质;
(7)建立课程统整规划机制,以利于中小学教育的连贯衔接。
3。全面实施阶段效益
(1)85%以上应届初中毕业生免试入学,降低升学压力;
(2)95%以上高中职学校达到优质水平,且90%以上学生适性就近入学;
(3)持续推动初中学生学习成就评量机制,确保学生的基本素质;
(4)启动课程修订作业。
(三)具体措施
第一,高中职(含五专前三年)阶段教育免收学费。自2014年8月起,所有高中、高职(含五专前3年)学生免缴学费,但仍须缴杂费、代收代付费及代办费。就读公立学校的学生每年可节省l万多新台币,就读私立学校的学生每年可省4.5万新台币(见表2)。
第二,改变高中阶段人学方式。从2014年8月起,现行的入学方式整合为免试入学和特色招生两种渠道,有效缓解过度的升学竞争压力。75%以上的初中毕业生可以参加免试入学,25%以下的学生可以参加特色招生(见表3)。
第三,配合入学方式的改变,规划15个免试就学区。台湾教育主管部门与各区市协调规划免试就学区。位于免试就学区交界的学校,可协商设定共同就学区(见表4)。学生可申请在所属区内所有适合的高中职就读,不必搬家迁户口。五专学校实行全台湾统一招生的方式。
每年的初三毕业生经过学校的适性辅导,可根据个人特长、兴趣、能力,结合学校建议,自由申请所在免试区的高中、高职或五专入学。各校不可设立入学门槛,学生可填报多个志愿。如果报名人数不满总名额,则全部录取;如果超过总名额,超过部分进行比序。
第四,实施教育会考。为保证初中毕业生具备基本的国民素质,将实行初中教育会考,国文、英文、数学、自然、社会五科成绩均分为精熟、基础及待加强三个等级。学生不需为求高分而过度训练及不断大小考或补习。会考结果除供学校及主管机关作为办学参考外,还供高中、高职及五专开展新生学习辅导。 二、争议
此项改革将于2014年全面实施,但在面世之际,却遭遇了各种各样的争议。
(一)反对者的声音
首先,12年义务教育政策掀起了“精英教育”与“平等教育”的对立。比如,新任台湾地区教育部门负责人蒋伟宁强调,废除考试的目的是激发学生的创意,但大批来自建国中学、北一女中等精英名校的学生却高喊反对,认为废除考试将无法分出优劣,使精英学生失去“拔尖”的机会。也就是说,此项政策将直接影响到明星高中或重点高中的地位问题和存废问题。因此,明星高中肯定会大力反对。进一步来说,反对者认为,应该集中主要力量培育优秀人才,以维持地区竞技竞争力、保存各校长期以来沉淀的历史和文化。
其次,有观点认为,12年义务教育政策改革的锣鼓震天噪耳,但是,与其相应的教学、课程、评鉴与会考工作还未做好充足的准备,不应仓促实施。12年义务教育政策改革旨在兼顾“精英主义”与“平等主义”,但教师面对资质不齐学生的教学方式将面临挑战,资质优异生和赶不上进度的学生能否得到相应学习帮助也是难题。因此,一些学生串连抗议,反对政策仓促上路。
再次,有观点认为没有必要推行此项举措或是无法理解此项改革。有人认为,台湾地区义务教育入学率早就达到了99%以上,没有必要为了消除不到2%的中途辍学率而消耗政府如此巨额的财力、人力、物力;有人反对12年义务教育政策关于撤并明星学校的做法;有些学校的中学生甚至游行罢课以示不满。12年义务教育政策民间办公室执行长谢国清认为,政策中的免试超额比序和特色招生仍没有脱离学生排序和筛选思维,完全不符合12年义务教育政策的精神。虽然教育部门向外界召开了人学方案说明暨各方案执行展示记者会,让民众了解教育部门对推动12年义务教育政策的决心,但家长表示政策复杂、难以理解。
(二)支持者的争论
与反对者相反,支持者认为此项改革有利于促进教育公平,促进社会进步。比如,毕业于台北名校——建国中学的马英九说,“明星高中”过去是“鹤立鸡群”,希望未来能变成“群星争辉”,拉近各校的差距,相信这将更有利台湾社会的整体发展。还有支持者认为此举可以消除升学竞争压力,让学校教学恢复正常,提升国民素质,且符合世界趋势。进一步来说,支持者虽然赞同推行此政策,但是改革的设计与推行方式还存在一些分歧。
第一,年限:是向上(高中)延伸三年到18岁,还是向下(学前)延伸一年到5岁。虽然目前有46个国家实施十年以上的义务教育(如荷兰13年,德国12年,英国11年,加拿大、法国、美国10年),但大部分国家仍以九年居多(如俄国、日本、韩国等)。此外,亦有学者和幼教团体认为向下延伸至幼儿教育阶段更重要。
第二,如何划分学区,采用何种入学方式:台湾各学区存在公私立、普通与职业、职业各类群、教育资源分布不均等问题。2003~2006年,虽有多项研究欲重新规划或修正学区,但均未真正实行。因此,在无法完全实行免试的情况下,现行的多元入学方案和基本学力测验如何修正便成为一项重要的课题。
第三,经费预算的需求与筹资:2003年,有关研究小组预估了七种经费方案,最低约7.4亿新台币,最高约16.6亿新台币。台湾教育部门2007年预估每年需负担学费240亿新台币,后将三年的推动经费增至400亿新台币,另有学者则推估每年应到600亿。可见,官方数字与民间数据存在着很大的差距。
(三)遭遇背后的焦点
此项政策涉及到以下四方面的讨论。
第一,关于社会公平与正义的讨论。比如,在免试人学超额时,有部分人认为应当进行抽签而不是比序,凡是不公不义的项目都要拿掉。这些带有个人主义色彩的观点是立足平等还是主张平均主义?上文中提到的明星高中的反对就是这种情绪的体现。
第二,12年义务教育政策究竟能否减轻升学压力涉及的竞争压力、提高学生的学业成就,它们之间是正相关还是负相关?竞争一定能培养实力?没有压力就可以快乐学习?考试等于读书?免试就等于不读书?显然,此项改革的预设是想通过此举措减轻学生负担,从而使学生快乐读书和学习。
第三,进行超额比序的价值争议:比序时将参考“多元学习表现”项目,比如,当考察学生的奖惩记录时,有学生从未犯错,但有的学生却是“销过后无记录”,难道这两者能得出同样的分数?这就引申到道德自律与他律的问题。再比如,学生的“服务学习”,发自内心的服务他人与为达到一定结果的功利心的形式主义能够等同吗?
第四,12年义务教育政策该如何推行?政府应该采取演进式策略还是革命性手段?也就是说,应该在推行中推动式修正还是一步到位?改革付出的代价又该如何补偿?最终,这些争议都会指向对升学制度与教育本质的讨论,即升学制度的功能究竟应该是促进社会流动还是阶级再制?有观点会认为维持现状不会不利,改变将会造成再制。
综上所述,台湾地区12年义务教育政策改革在面世之际的种种遭遇与争议,不仅仅是教育理念的争论,也是社会各界力量和利益充分博弈的体现。从根本上讲,12年义务教育政策的讨论是社会各界对教育制度和教育本质的争议。学校教育的本质为何?改革究竟是理念之争还是利益之争?学校是追求理想之地还是权利斗争的场所?
三、启示
第一,虽然台湾地区的此项教育改革举措引发了各种争论和质疑,但是延长义务教育年限已经成为世界趋势,势在必行。社会各界关于12年义务教育政策的各项批评不是针对延长义务教育年限本身,更不是针对其“开启孩子的无限可能”的价值和理念,而是关于如何推动12年义务教育政策的争论。
第二,台湾12年义务教育政策非常重视职业教育,教育部门针对不同年级的学生编列了不同的倡导手册,并搭配该年级的倡导或实习体验活动使用。师生和家长可以通过手册简介对技职教育有正确、完整的认识。每年初中学生选填志愿前,教育部门都会召开技职教育倡导记者会,安排技职学校展现教育成果与表现,并邀请学生家长、教师和校友代表现身说法,分享心路历程,让初中毕业生及家长了解技职教育的多元升学渠道。比如著名教育学家陈信泰教授认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是不够的,延长到十二年是有必要和具备条件的,而且要重视职业教育的发展,德国就是依赖职业教育的发展而取得巨大进步的典型。目前,大陆的教育缺口是职业技术教育,社会对职业教育有歧视和偏见,学生都进入普通教育有很大弊端,这种状况有必要进行改变,中职也可以通过考试进入普通教育,这样缺口就能弥补了。现在,职业教育进入普通教育有各种各样制度上的限制。 第三,政府应当为改革的推进确保系统的顶层设计。台湾此项改革将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融会贯通,实现自由流动。台湾地区为初三学生升入高中、高职及五专设计了多元入学渠道,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不是相互独立的,它们互不干扰,这样就有利于满足学生发展的多元需求。学生是千差万别而富有多元智能的,教育不能只有一种培养模式,也不能只让普通教育或者职业教育一枝独秀。当今社会的发展以及产业结构的调整对于职业教育的需求前所未有,而受“学而优则仕”传统理念的影响,职业教育的地位一直不高,职业教育的生源、培养、就业都深受普通教育的影响,这与国际标准和社会需求形成了强大的反差。学生作为不成熟的个体,在不同阶段有不同的需求与认知,对于教育的需求也会随着年龄的变化而发生改变,因此,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应该实现自由流动和渠道畅通。
职业教育是大陆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推动社会事业发展创新的组成部分,是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健全促进就业创业体制机制的重要任务与举措。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也强调了职业教育的发展,但是,目前大陆职业教育的发展在管理体制、招生、培养、就业等各方面都受到普通教育制约。因此,政府需要在教育综合改革中打通两种类型教育的流动渠道,才能使得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各就各位,各有千秋!这就要求政府在新一轮的挑战中对其发展有系统和详尽的顶层设计。
第四,台湾12年义务教育政策的推行有详尽的相关配套政策。通过对12年义务教育政策基本内涵、目标理念的分析和解读,我们可以发现台湾这项教育改革酝酿已久。比如,时下台湾12年义务教育政策的最终拍板历经了12任行政长官的讨论与提议。自2005年起,相关筹组项目小组就已经为推动12年义务教育政策做了大量的前期准备,为延长国民基本教育开展了大量的实际行动。
第五,教育改革需要厘清并共享其“意义”问题。教育系统中变革的“意义”包含两个层面:首先,对变革的认知和理解(任何教育变革在本质上都是对利益进行分配和再分配);其次,执行过程中的分配机制应遵循一定的原则(正义原则),以促进社会进步、教育变革以及人的发展。12年义务教育政策亦不例外,它秉持“成就每一位孩子,提升中小学教育质量,厚植国家竞争力”的理念促进教育变革和人的发展。在面世之际的种种讨论和争议是对12年义务教育政策理解及如何推行,亦即如何对资源和利益进行分配和再分配的讨论。社会各界关于12年义务教育政策的讨论告诉我们,教育变革应坚持正义原则④。目前的教育制度更接近于培养精英的效益论类型。教育评鉴者应审慎对待社会正义问题。评鉴应当在一个确定的框架内进行,并且努力确定分配机制。
第六,充分吸取博弈论的精髓,考量博弈论制衡之力。此项改革面世之初遭遇各种各样、形形色色的争议与讨论,政府一开始对各种不同声音有很大顾虑,千方百计满足不同群体的不同诉求。但是,他们在长期的博弈过程中发现,社会各群体之间在“分配资源”过程中、在某一时间某一程度上会妥协而最终达成一个能共同遵守的制度与规则。因此。政府需要做的和能够做的就是让社会的不同群体表达各自的意见,让这些大家愿意共同遵守的制度和规则拥有法律的效力,这也是博弈论的魅力所在!
编辑 李广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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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是幾年義務教育?

就學齡言,國小6,在學年齡6歲至12歲;國中3,在學年齡12歲至15歲;原先義務教育為國小6,自57起,延長為9,其中包括國小與國中兩階段,兩類學校雖分開設立,但90學年度實施九一貫課程以來,已將課程與教學有效銜接。

台灣高中是義務教育嗎?

現行制度既稱「國教」但不強迫入學,因此不是《中華民國憲法》講的「義務教育」。 雖稱免試入學,但參酌項目中的教育會考在部分免試入學分區中屬關鍵。 另外亦有特色招生,且公立高中的數量並不充足,高中職也不像國民中小學一樣隨處可見,因此勢必仍有學生會因學習能力而被迫進入離家遙遠甚至昂貴的私立高中就讀。

台灣有九年義務教育嗎?

臺灣九年國民義務教育指1968(57學年度)中華民國義務教育由六延長為九年教育措施。 此措施的實施,提高臺灣人民教育水準,亦奠定1970年代臺灣經濟起飛時中級技術人才的人力資源基礎。

義務教育幾年開始?

1968年開始實施的九年義務教育。 臺灣的六制國民教育始於日治時期,1941(昭和16)臺灣總督府修正「臺灣教育令」,將「公學校」、「小學校」等改為六制的「國民學校」,自1943起實施,1944臺灣學齡兒童的就學率約為71%。 1945國民政府接收臺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