賢 賢 易 色

《论语学而篇》:“贤贤易色”到底是啥意思

2019-10-16 07:06 来源:王阳明心学研修院

賢 賢 易 色

子夏曰:“贤贤易色;事父母,能竭其力;事君,能致其身;与朋友交,言而有信。虽曰未学,吾必谓之学矣。

对于这一章的解释,从“事父母……吾必谓之学矣。”一段各家差异不大。但“贤贤易色”一句,分歧就大了。咱们先看看有哪些解释:

1、何晏《论语注疏》:“贤贤易色”者,上“贤”,谓好尚之也。下“贤”,谓有德之人。易,改也。色,女人也。……人多好色不好贤者,能改易好色之心以好贤,则善矣,故曰“贤贤易色”。

2、朱熹《四书集注》:贤人之贤,而易其好色之心,好善有诚也。

3、辜鸿铭《辜鸿铭讲论语》:“贤贤易色”是指:大丈夫当如欣赏女人之美一样去追求他人身上值得追求的东西。

4、钱穆《论语新解》:“贤贤易色”是指:一个人能好人之贤德胜过其好色之心。

5、李泽厚《论语今读》:“贤贤易色”是指:重视德行替代重视容貌。

6、杨逢彬《论语新注新译》:“贤贤易色”是指:尊敬贤者,轻视美色。

7、南怀瑾《论语别裁》:“色”字解释为态度、形色, “贤贤易色”意思是:我们看到一个人,学问好,修养好,本事很大,的确很行,看到他就肃然起敬,态度也自然随之而转。

到底是啥意思呢?笔者无意训诂事,逼到无奈也训诂(用通俗的话去解释词义叫“训”,用当代的话去解释古语叫“诂”)。一共就四个字,咱们一个字一个字地看。

第一个贤字当“尊敬”讲,这个问题不大;第二个贤字当“贤德”讲,这个问题也不大。除了何晏、杨逢彬解作“贤者”,其余各家都解作“贤德”。“贤者”与“贤德”,在主旨上差异不大。第三个字“易”字,解释差异就大了。

“易”有很多意思,在这里能沾上边的,有以下两个:一是解做“交换”、“改变,更改”,何晏、朱熹、辜鸿铭、钱穆、南怀瑾基本上持此见。李泽厚解作“替代”,也略同于“改变、更改”。二是解做“轻视”,含有“不以为意”的意思。杨逢彬持此见。第四个字“色”字,除南怀瑾解释为“态度”外,其他各家均解释为“美色、容貌”。

不管是妻子的容貌还是一般女人的容貌,基本上差不多。对于“色”字的解释,笔者也同意解作“美色、容貌”。至于南怀瑾解作“态度”,“色”字的确也有此解,比如平常所说的“脸色”,就是“态度”的意思。而且,在百度百科上,“色”字专门有“态度、形色”一解,用的例子就是“贤贤易色”一句。

笔者之所以不赞同南怀瑾的解释,主要是因为:孔子教人,主要是“人伦”。子夏说的这几件事,后三件(事父母、事君、与朋友交)都不离“五伦”的范围,第一句也应该讲“人伦”才符合上下文意,据此,笔者认为,第一句“贤贤易色”也应该讲人伦——专指“夫妻”一伦。南怀瑾的解释虽通,但不在“五伦”之内,故不采。

第一个“贤”字应当解释为“尊敬”、“尊重”,第二个“贤”字应当解释为“贤德”或“贤人”,最后的“色”字应当解释为“美色、容貌”。最后就剩下“易”字当如何解释了。今天,咱们借用杨逢彬老师《论语新注新译》一书中介绍的“审句例”的方法,来解释“易”字在这里的含义。

什么叫“审句例”?就是“据全书通例以说明一句之义”,用王引之(清代学者,考据学大师)的话说,就是“揆之本文而协,验之他卷而通”。说白了,就是根据古代的语言习惯来推定。好,咱们来具体看一下这个“易”字该如何审。

(以下引自杨逢彬老师的《论语新注新译》):“易”有两解,一为“交换”,一为“轻视”,我们取后者。因为,那一时代,表达“用……交换……”,大多用“以……易……”句式,例如:“以乱易整,不武。”(《左传》)“以羊易之!……以小易大,彼恶知之?”(《孟子》)偶尔也用“易之以……”或“与……易……”句式。例如:“我非爱其财而易之以羊也。”(《孟子》)“逢丑父与公易位。”(《左传》)。可见,如果释“易”为“交换”,则当为“以贤贤易色”。而“易”表“轻视”的句子,都是“易”直接接宾语。例如:“贵货易土,土可贾焉。”“晋师败绩,易秦故也。”(均见《左传》) “贤贤易色”句式正同“贵货易土”,是两个谓宾结构组成的联合结构。

这样,“易”字在这里应解释为“轻视”。于是,“子夏曰”这一章就可以翻译为:(对妻子应)尊重贤德,轻视美色;侍奉父母,能尽全力;侍奉君上,有能够献身;和朋友相交,要言而有信。这种人,即使没有系统地学习过,我也一定说他很有学问了。

子夏这章的意思,仍然是说学问重在实践人伦道德,并不是寻章摘句。他所说的这四个道德规范,拿到今天也有现实意义。对妻子,要论德不论色,这一点今天也应该这样。 “事父母,能竭其力”,其实就是一个“孝道”,这个在今天也是应该提倡的。至于“事君,能致其身”,拿到今天说,对“君主”或某个领导的个人愚忠我们不提倡了,但对工作、对公事,全力以赴、尽心尽力是应该的。“与朋友交,言而有信”正是我们社会最需要的,不管是商场还是政坛,“言而有信”都应该是我们起码的做人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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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1.7子夏曰①:“贤贤易色②;事父母,能竭其力;事君,能致其身③;与朋友交,言而有信。虽曰未学,吾必谓之学矣。

【注释】

①子夏:姓卜,名商,字子夏,孔子的高足,以文学著称。比孔子小四十四岁,生于公元前507年。孔子死后,他在魏国宣传孔子的思想主张。

②贤贤:第一个“贤”字作动词用,尊重的意思。贤贤即尊重贤者。易:有两种解释,一是改变的意思;二是轻视的意思,即尊重贤者而看轻女色。

③致其身:致,意为“奉献”、“尽力”。这里是要尽忠的意思。

【翻译】

子夏说:“一个人能够尊重贤者而看轻女色;侍奉父母,能够竭尽全力;服侍君主,能够献出自己的生命;同朋友交往,说话诚实、恪守信用“这样的人,即使他自己说没有学过什么,我也一定要说他已经学习过了”

【解读】

修己当从身边做起


子夏的这几句话意在重申孔子的观点:修德必须重视实践。在他看来,德行本身就是一种实践,只有通过不断地实践,才能摸索出真正的学问,这与掌握了多少文化知识并无太大的关联。并且,他还给我们指出,只要能在实践中做到“德”“孝”“忠”“信”等,就能成为一个有道德的人。即便那个人没有学过多少知识,依然能够受到人们的尊敬。因为,德行远比学识重要。

“贤贤易色”,指的是夫妻间相处时,做丈夫的应当对妻子的品德多加重视,不要将自己的注意力过多地放在美色上。夫妻是最亲密的人,重视妻子的德行,对于提高自己的修养大有裨益,唐太宗李世民、明太祖朱元璋都因为身边有贤妻而少犯了不少错误。如果只看重美色,耽于狎昵,必然有损美德,甚至会铸成大错。历史上因沉湎于美色而亡国的君主不在少数。比如,为讨得宠后褒姒一笑而烽火戏诸侯的周幽王,因迷恋杨贵妃而毁掉唐朝盛世的唐明皇李隆基。倘若当年的周幽王、唐明皇喜好仁德,做个德行高尚的君主,还会失信于天下,导致家国倾覆吗?

“事父母,能竭其力”讲的是孝道,而且,子夏还重点提到了“竭其力”。常言道,百善孝为先,只有孝顺父母的人才有可能成为一个有道德的人。不过,这里的“竭其力”并不是非要竭尽全力,应当视实际情况而定,只要对自己的父母尽心行孝就行了。并且,是不是孝子也不能用赡养父母的物质条件来衡量,若是那样的话,穷人家就没有孝子了。

“事君,能致其身”讲的是“忠”君之道。在古时,作为臣子的,就应当尽人臣之力,哪怕是付出自己的生命也在所不惜。若是放到现在,这个道理同样说得通。比方说,你身为国家公务员,就得尽自己最大的本分为人民谋福祉;身为企业高管,就得尽自己最大努力为公司谋利益。即便你是个手艺人,也得把自己的活计做好、做精了,才会有人让你挣他的钱。说白了,你得干一行爱一行才行。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拿出自己百分之一百的忠诚和热情,甚至还要更多,这才是“事君”之道。

“与朋友交,言而有信”是个诚信问题。其实,这与上边的“事君,能致其身”是相互关联的,与朋友或同事交往,若是答应了对方的请求,就要尽力去做。倘若能够做到则是最好,即便是没有做到,只要你尽力了,也不会失信于人。大家都知道人无信而不立的道理,这也是与人交际的根本。尽心尽力地替人家做事,就是恪守诺言,忠人之事。若是表面上答应帮忙,背地里却另有一套,也没有丝毫的愧疚之心,这就是失信于人,是不道德的行为。

本章中所讲的四种关系,占了五伦中的四伦,足能看出子夏对道德实践的重视。在他看来,若想做个真正有道德的人,就应从身边事做起,只有躬身践行,方能悟透真正的学问,才算有着真正的仁德。倘若只会空谈大道,而不将其付诸实际行动,充其量只是徒有其表,是个假道学而已。这也难怪子夏会说“虽曰未学,吾必谓之学矣”了。若是有人能够全部做到这些,不管他的知识是深是浅,仅凭他表现出来的德行,我们就能认定此人必是真有学问。而且,这也暗合了孔子所讲的做学问要先学会做人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