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 人壽 變更 受益 人 申請 書

新光 人壽 變更 受益 人 申請 書

保單變更

新光 人壽 變更 受益 人 申請 書

  • 一般變更

一般變更

  • 受益人變更

    1. 申請管道
      1. 臨櫃辦理:於營業時間,攜帶雙證件(身分證和另一身分證明文件)。
      2. 委託服務人員辦理。
    2. 應具備文件/申請表
      1. 須填寫保險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 
      2. 保險單。 
      3. 新受益人身分證或關係證明文件。
    3. 注意事項
      1. 有效契約可隨時辦理。
      2. 申請書要保人、被保險人均須簽名。 

  • 要保人變更

    1. 申請管道
      1. 臨櫃辦理:於營業時間,攜帶雙證件(身分證和另一身分證明文件)。
      2. 委託服務人員辦理。
    2. 應具備文件/申請表
      1. 一般要保人變更:
        1. 請填寫保險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並檢附保險單
        2. 新、舊要保人身分證
        3. 新要保人與被保險人間具保險利益關係之證明文件
        4. FATCA及CRS個人客戶自我聲明暨個人資料同意書
        5. 若原要保人已申請ATM現貸卡者,需檢附停止ATM專用申請書辦理停止ATM功能。
      2. 原要保人身故變更要保人
        1. 請填寫保險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並檢附保險單
        2. 原要保人繼承系統表
        3. 推派具領同意書、原始全戶戶籍謄本、所有繼承人身分證、除戶證明、FATCA及CRS個人客戶自我聲明暨個人資料同意書。若原要保人已申請ATM者,需檢附停止ATM專用申請書辦理停止ATM功能。
    3. 注意事項
      1. 新要保人須無條件承受變更前本保單之權利義務,謹提醒:變更要保人所涉之遺產繼承或贈與,請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申報繳納。
      2. 有效契約可隨時辦理。
      3. 申請書原要保人、被保險人、新要保人均須簽名。
      4. 因應「租稅協定稅務用途資訊交換作業辦法」,自即日起,辦理要保人換人須作身分辨識。
      5. 為維護保戶權益,公司會針對原要保人/法定繼承人/推舉同意人進行電訪確認作業,請於申請書上填寫電話及電訪時間。
      6. 變更要保人為公司行號,該公司行號與被保險人須有僱傭關係。
      7. 利率變動型年金保險,依保險法規範不受理要保人由自然人變更為法人之作業
      8. 辦理要保人變更為臨櫃辦理時,一般要保人變更其新舊要保人、被保險人均需到場;原要保人身故變更要保人其被保險人、新要保人及所有繼承人均需到場。

  • 保單補發

    1. 申請管道
      1. 臨櫃辦理:於營業時間,攜帶雙證件(身分證和另一身分證明文件)。
      2. 委託服務人員辦理。
    2. 應具備文件/申請表
      1. 須填寫保險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 
    3. 注意事項
      1. 有效契約可隨時辦理。
      2. 壽險保單每份酌收手續費新臺幣100元;意外險保單每份酌收手續費新臺幣50元。
      3. 因電子保單僅提供於本公司會員專區下載,故需同意申請成為本公司會員專區之會員,凡申請電子保單之要保人須年滿二十足歲才可受理。

  • 印鑑變更

    1. 申請管道【僅限行政(服務)中心櫃檯辦理】
      1. 臨櫃辦理:於營業時間,攜帶雙證件(身分證和另一身分證明文件)
    2. 應具備文件/申請表
      1. 須填寫保險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保戶印鑑卡。
      2. 保險單。
      3. 如同時需要申請變更被保險人印鑑或法定代理人印鑑時,須經被保險人或法定代理人同意。
    3. 注意事項
      1. 有效契約可隨時辦理。

  • 降低主契約保額

    1. 申請管道
      1. 臨櫃辦理 :於營業時間,攜帶雙證件(身分證和另一身分證明文件)。
      2. 委託服務人員辦理。
    2. 應具備文件/申請表
      1. 須填寫保險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提供要保人退費匯款資料)。
      2. 保險單。
      3. 注意事項
        1. 有效契約可隨時辦理,但約定之生效日期不得預約。
        2. 縮小後保額不得低於本保險最低承保金額,且不受理申請恢復原保額。

    3. 減額繳清保險

      1. 【繳清保險】係指當您繳足保費、達有保單價值準備金時,因經濟上或其他因素無法繼續繳納保費,為了不中斷保障的情形下,您可選擇以當時之總保單價值準備金的數額,作為一次繳清的躉繳保險費,申請改保同類保險的「減額繳清保險」,您可不必再繳保險費,契約繼續有效,但保險單上所記載之保險金額將改以減額繳清保險金額為準。
        1. 申請管道
          1. 臨櫃辦理:於營業時間,攜帶雙證件(身分證和另一身分證明文件)。
          2. 委託服務人員辦理。
        2. 應具備文件/申請表
          1. 須填寫保險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及【辦理減額繳清及展期定期保險聲明書】。
          2. 保險單。
        3. 注意事項
          1. 繳費期間內可隨時辦理,並自下期應繳費日為生效日期。
          2. 未償還保單借款本息、自動墊繳保費本息或欠繳保險費等,於辦理時應先償還,或同意自保 單價值準備金中直接扣除。
          3. 辦理繳清時,所附加之附約可選擇是否同時辦理終止。
          4. 主契約申請變更為減額繳清後,其保單紅利約定以儲存生息方式給付;該附約保單紅利亦同主約以儲存生息方式給付。
          5. 辦理完成後不受理申請恢復。
          6. 若逢保單各項年金給付之年度申請減額繳清時,請於確認是否「以還本前」辦理減額繳清保險,若確認〝是〞則請於契約內容申請書註明「以還本前」辦理減額繳清保險;若超過上述期間,則以申請當時之保單價值準備金辦理。

    4. 展期定期保險

      1. 申請管道
        1. 臨櫃辦理:於營業時間,攜帶雙證件(身分證和另一身分證明文件)。
        2. 委託服務人員辦理。
      2. 應具備文件/申請表
        1. 須填寫保險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及【辦理減額繳清及展期定期保險聲明書】。
        2. 保險單。
      3. 注意事項
        1. 繳費期間內可隨時辦理,並自下期應繳費日為生效日期。
        2. 未償還保單借款本息、自動墊繳保費本息或欠繳保險費等,於辦理時應先償還,或同意自保單價值準備金中直接扣除。
        3. 辦理展期定期保險時,其附加之附約得持續至該附約該期已繳之保險費期滿後終止。  
        4. 辦理展期定期保險後,其保單紅利約定以儲存生息方式給付,但如申請展期定期保險之契約為分紅保險單者,辦理後改為不分紅保單。
        5. 辦理完成後不受理申請恢復,不受理縮小保額及保單借款。

    5. 紅利選擇權變更

      1. 申請管道
        1. 臨櫃辦理:於營業時間,攜帶雙證件(身分證和另一身分證明文件)。 
        2. 委託服務人員辦理。
      2. 應具備文件/申請表
        1. 須填寫保險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
        2. 保險單。
      3. 注意事項
        1. 有效契約可隨時辦理(但遇紅利給付計算排程時,則以下一年度開始生效)。

    6. 職業類別變更

      1. 因傷害/意外保險的保險費係根據被保險人的職業內容而定,若被保險人投保後有職務異動或轉換職業類別時,因盡速通知保險公司重新核定職業等級並計算保險費,避免事故發生實影響個人權益。
        1. 申請管道
          1. 臨櫃辦理:於營業時間,攜帶雙證件(身分證和另一身分證明文件)
          2. 委託服務人員辦理。
        2. 應具備文件/申請表
          1. 須填寫保險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
          2. 保險單。
          3. 證明文件(若由危險職業改為非危險職業者,須檢附非危險職業聲明書及證明文件,即現職證明)。
        3. 注意事項
          1. 有效契約可隨時辦理。

    7. 附加特約新增、加大保額

      1. 申請管道
        1. 臨櫃辦理:於營業時間,攜帶雙證件(身分證和另一身分證明文件)。
        2. 委託服務人員辦理。
      2. 應具備文件/申請表
        1. 須填寫保險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及被保險人告知事項書。
        2. 保險單。
      3. 注意事項
        1. 有效契約可隨時辦理。(滿期、繳清及展期件不受理)
        2. 申請書要保人、被保險人均須簽名。
        3. 如加保新要保人豁免附約時,其被保險人係指加保之要保人,故被保險人簽章欄位應為要保人簽章。

    8. 附加特約退保、縮小保額

      1. 申請管道
        1. 臨櫃辦理 :於營業時間,攜帶雙證件(身分證和另一身分證明文件)。
        2. 委託服務人員辦理。
      2. 應具備文件/申請表
        1. 須填寫保險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提供要保人退費匯款資料)。
        2. 保險單。
      3. 注意事項
        1. 有效契約可隨時辦理。

    9. 防癌終身保險家庭保單改個人保單

      1. 申請管道
        1. 臨櫃辦理:於營業時間,攜帶雙證件(身分證和另一身分證明文件)
        2. 委託服務人員辦理。
      2. 應具備文件/申請表
        1. 須填寫保險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提供要保人退費匯款資料)。
        2. 保險單。
      3. 注意事項
        1. 有效契約可隨時辦理。

    10. 自動墊繳選擇權變更

      1. 申請管道
        1. 臨櫃辦理:於營業時間,攜帶雙證件(身分證和另一身分證明文件)。
        2. 委託服務人員辦理。
      2. 應具備文件/申請表
        1. 須填寫保險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
        2. 保險單。
      3. 注意事項
        1. 有效契約可隨時辦理,生效日以下次應繳日為基準。
        2. 墊繳日數已達天墊者,不予受理。

    11. 契約效力恢復(復效)

      1. 申請管道
        1. 臨櫃辦理:於營業時間,攜帶雙證件(身分證和另一身分證明文件)。
        2. 委託服務人員辦理。
      2. 應具備文件/申請表
        1. 須填寫保險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
        2. 保險單。
      3. 注意事項
        1. 保險契約停止效力後,自停效日起二年內可申請復效。
        2. 自停止效力之日起6個月內之復效申請件,可免告知及免附可保證明。
        3. 自停止效力之日起6個月後之復效申請件,須另填寫被保險人告知事項書、檢附普通體檢表。(申請書要保人、被保險人均須簽名 )
        4. 須清償欠繳保險費(扣除停效期間之危險保險費)、墊繳保險費及其利息或保單借款及其本息後,自翌日上午零時起恢復效力。

    12. 契約轉換

      1. 申請管道
        1. 臨櫃辦理:於營業時間,攜帶雙證件(身分證和另一身分證明文件)。
        2. 委託服務人員辦理。
      2. 應具備文件/申請表
        1. 須填寫保險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提供要保人退費匯 款資料)及被保險人告知事項書。 
        2. 保險單。
        3. 保險契約轉換及繳費年期變更之前後利益比較參考表。
      3. 注意事項
        1. 可隨時辦理及生效,但繳費期間內申請者,其預定之生效日應早於下期保費應繳日。
        2. 辦理契約轉換時,依契約轉換當時「契約轉換險種對照表」作業,應符合轉換後契約之相關受理規定,並經本公司同意後辦理。 
        3. 申請書要保人、被保險人均須簽名。

    13. 生前給付批註

      1. 申請管道
        1. 臨櫃辦理:於營業時間,攜帶雙證件(身分證和另一身分證明文件)。
        2. 委託服務人員辦理。
      2. 應具備文件/申請表
        1. 須填寫保險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
        2. 保險單。
      3. 注意事項
        1. 有效契約可隨時辦理。
        2. 申請書要保人、被保險人均須簽名。
        3. 如保險契約為定期死亡險時,不得於保險期間屆滿日前二年內申請「生前給付保險金」。

    14. 投資標的轉換

      1. 申請管道
        1. 臨櫃辦理:於營業時間,攜帶雙證件(身分證和另一身分證明文件)。 
        2. 委託服務人員辦理。
      2. 應具備文件/申請表
        1. 須填寫保險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
        2. 保險單。
      3. 注意事項
        1. 每一投資標的轉入比例不得少於10%,且總合必須等於100%。
        2. 因續期保費會以原投資組合配置比例投入,如欲辦理投資組合配置比例及投資標的轉換,請先辦理投資組合配置比例後再作投資標的轉換。  

    15. 投資型商品部分贖回(提領)

      1. 申請管道
        1. 臨櫃辦理:於營業時間,攜帶雙證件(身分證和另一身分證明文件)。 
        2. 委託服務人員辦理。
      2. 應具備文件/申請表
        1. 須填寫保險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
        2. 保險單。
      3. 注意事項
        1. 部分贖回(提領)交易之給付金額須扣除相關費用(詳如各保險單條款附表)及代扣項目後給付。

    16. 保單現金價值證明

      1. 申請管道
        1. 臨櫃辦理:於營業時間,攜帶雙證件(身分證和另一身分證明文件)。 
        2. 委託服務人員辦理。
        3. 080客服。
      2. 應具備文件/申請表
        1. 須填寫當事人個資權利行使申請書。
      3. 注意事項
        1. 有效契約可隨時辦理。
        2. 申請人須為要保人或保單關係人。
        3. 申請書須為要保人或保單關係人親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