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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國證明書核發作業要點發布日期:111-06-29發布單位:外交部領事事務局資料點閱次數:31477 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外交部外授領一字第0996606069號令訂定發布;並自一百年一月十七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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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國證明書核發作業要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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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外交部為依據護照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二十六條核發入國證明書,爰訂定本作業要點。 | |||||||||||||||
二、 | 未喪失我國國籍且未具大陸地區人民身分之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國民,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向駐外使領館、代表處或辦事處(以下簡稱駐外館處)申請入國證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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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向駐外館處申請入國證明書者,應填妥入國證明書申請表,並檢附二吋彩色照片二張及下列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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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駐外館處核發入國證明書應蓋有領務雙邊圓戳章及發證人簽章。入國證明書之效期,自核發之日起三十日為限。但有特殊情形,經報主管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 | |||||||||||||||
五、 | 申請入國證明書應依中華民國普通護照規費收費標準第二條第三項規定繳納規費。但駐外館處依法或因應旅外國人急難救助要點第三點所定之急難事故核發入國證明書協助國人返國者,得依規費法規定免徵規費。 | |||||||||||||||
六、 | 獲發入國證明書國民,應於該入國證明書效期內入境,並於抵達我國機場或港口時持憑該證明書供內政部移民署(以下簡稱移民署)設於該處之國境事務單位查驗入國;入境後,持憑查驗過之入國證明書申辦護照或戶籍遷入登記。 | |||||||||||||||
七、 | 入國證明書資料之誤繕不可歸責於當事人者,得向駐外館處申請免費重新製發,或於抵達我國機場或港口時,由移民署設於該處之國境事務單位逕於入國證明書免費註記更正。 | |||||||||||||||
八、 | 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國民於搭機前遺失入國證明書者,應先向駐外館處重新繳費申請補發後持憑返國;登機後遺失者,於抵達我國機場或港口時,由移民署設於該處之國境事務單位逕核發入國證明文件並收取規費。 | |||||||||||||||
九、 | 入國證明書已逾效期者,應向駐外館處重新繳費申請換發後持憑返國;持逾期之入國證明書返國者,於抵達我國機場或港口時,由移民署設於該處之國境事務單位逕核發入國證明文件並收取規費。 | |||||||||||||||
十、 | 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國民於入境前(如飛機、船舶上或機場、港口等)護照遺失,或於大陸地區護照遺失或逾期,應於抵達我國機場或港口時,由移民署設於該處之國境事務單位逕核發入國證明文件並收取規費,持憑查驗入國;供持證人申辦護照或戶籍遷入登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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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龍夫婦長居美國,有雙重國籍,今年帶美國出生的兒子回台灣辦理戶籍,同時參加乙旅行社東京五日旅遊。大龍報名時還特別問業務員夫婦兩人該持哪本護照到日本,業務員告知美國護照及台灣護照都不用辦簽證,但是持美國護照在離開日本時,得依台灣入境規定提出次一個目的地的機票或回美國的機票,建議還是用台灣護照去日本比較方便,至於小孩,既然沒有台灣護照,持美國護照即可。
出發當天大龍夫婦只帶了台灣護照,小孩帶了美國護照,未料,三人竟然都無法出境。原來大龍夫婦既然以美國護照入境,就必須以美國護照出國,沒帶美國護照,當然出不去。而小孩雖然帶了美國護照,但回台後已辦戶籍,依規定第一次出國必須持台灣護照才可出國,大龍小孩根本沒有台灣護照,自然也出不了關。興高采烈的旅遊竟然莫名其妙的泡湯了,一家人直接衝到旅行社興師問罪,質問業務員為何當初建議他們夫婦持台灣護照出國?業務員則表示僅建議以台灣護照進日本,並非要他們持台灣護照出國,沒想到陰錯陽差,引起誤解。至於小孩設籍後必須以中華民國護照出國這部分,業務員完全狀況外。大龍覺得旅行社非常欠缺專業,提出申訴。
Q1:雙重國籍入出境應留意什麼?
A1:依外交部規定國內外旅客進出我國國境均須持用同一本護照,不得持用二種護照交互使用,不論在臺灣地區有無戶籍,凡持外國護照入境者,應持外國護照出境。旅行社對於雙重國籍身份者出國應該敏銳地詢問其用哪一本護照進台灣,或是察看已交付的護照有無入境章,主動告知入出境需用同一本護照。(最安全的方式:建議兩本護照都帶,如果旅客記錯,可馬上提出另一本護照)
Q2:外籍人士入籍台灣後第一次出境,應留意什麼?
A2:依國民出入國許可辦法第18條規定:「中華民國國民兼具外國護照,持外國護照入國者,應持外國護照出國;其係無戶籍國民入國後,在台灣地區經許可定居者,入出國應依有戶籍國民辦理。」旅行社對外籍人士,最好詢問是否已設籍,主動提醒取得台灣定居證後設籍後第一次離境者,一定要持中華民國護照。
Q3:外籍人士以免簽證入境(非居留)者,旅遊需留意什麼?
A3:外籍人士由台灣出境到其他國家旅遊時不但要注意旅遊目的地國的入境規定,也必須留意再入台灣的相關規定,以『免簽證身份』入境台灣者,必須提供訂妥離境日期班(航)次之機(船)位回程機(船)票或次一目的地之機(船)票及有效簽證始得入台。
Q4:參團旅客不知要帶正確護照,旅行社是否有責任?
A4:依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第11條「如確定所組團體能成行,乙方即應負責為甲方申辦護照及依旅程所需之簽證,並代訂妥機位及旅館。乙方應於預定出發七日前,或於舉行出國說明會時,將甲方之護照、簽證、機票、機位、旅館及其它必要事項向甲方報告,並以書面行程表確認之。…」旅行社有責任提醒及檢視其出入國必要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