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 扣 抵法 年底調整

兼營營業人年底要記得辦理當年度不得扣抵比例稅額調整

高雄國稅局表示,時序已近年底,營業人除應以每二月為一期,按期向主管稽徵機關申報銷售額、應納或溢付營業稅額,其有應納營業稅額者,應先向公庫繳納後,檢同繳納收據一併申報外,提醒當年度有股利收入或屬兼營營業人,於報繳當年度最後一期營業稅時,除依規定計算「當期」進項稅額不得扣抵銷項稅額之比例(以下簡稱不得扣抵比例)外,尚須計算「當年度」不得扣抵比例調整稅額後,併同最後一期營業稅額辦理申報繳納。


高雄國稅局進一步說明,兼營營業人係指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以下簡稱營業稅法)第4章第1節規定計算兼營應稅及免稅貨物或勞務者,或兼依營業稅法第4章第1節及第2節規定計算稅額者,該營業人於報繳當年度最後一期營業稅時,必須依照「兼營營業人營業稅額計算辦法」規定,同時計算「當期」及「當年度」進項稅額不得扣抵銷項稅額之比例,據以申報繳納當期營業稅額。本轄因有此類疏於調整當年度不得扣抵比例報繳稅額而遭處罰的案件,故特別呼籲營業人注意。


提供單位:法務一科    聯絡人:宋秉珍科長  聯絡電話:(07)7115349


撰稿人:賴玉惠         聯絡電話:(07)7256600 分機7503 
 

發布單位:財政部高雄國稅局 發布日期:2020-11-23 更新日期:2020-11-23 點閱次數:2564

營業稅 稅務申報大事記

直接 扣 抵法 年底調整

直接 扣 抵法 年底調整

文|吳珮瑜會計師

每到單月初,客戶就會接到來自嘉威的電話:「XX小姐/先生,我們要約什麼時候收取憑證呢?」等到取回客戶的憑證後,就開啟了事務所一連串的營業稅作業,像是檢視憑證是否可扣抵、確認統編、區分憑證種類…等等,最後完成申報,產出401表,一連串的作業除了各個客戶專屬的服務人員處理完之外,還需通過嘉威經副理複核,一層層的嚴格把關,才得以上傳申報,在此也很感謝有客戶的幫忙,讓我們可以順利完成。

上一期,帶大家簡單認識了一整年會遇上的稅制有哪些,這一期,就從營業稅打響新春第一炮,究竟這兩個月就會遇到一次的朋友,有什麼應該注意的地方呢?

營業稅課稅範圍

首先,一定要了解營業稅的課稅範圍,如果不屬於課稅範圍,就沒有營業稅適用的問題囉!

一、在中華民國境內銷售貨物

1. 銷售貨物之交付須移送,起運點在中華民國境內,如:出口貨物。(如下圖乙)

2. 銷售貨物之交付無須運送,所在地在中華民國境內,如:國內一般銷售。(如下圖甲)

直接 扣 抵法 年底調整

二、在中華民國境內提供勞務

    1.  中華民國境內提供或使用。

    2.  國際運輸事業自中華民國境內載運客、貨出境。

    3.  外國保險業自中華民國境內保險業承保再保險。

三、進口貨物

直接 扣 抵法 年底調整

不得扣抵進項

了解了課稅範圍之後,接著,來認識一下不得扣抵的進項。有一些發票,雖然上面有公司的統編,但在營業稅裡是不能做抵減的,這個規定在營業稅法的第19條,較直接的就是請客戶吃飯的交際費、請員工的員工福利,還有買自用乘人小客車,這些發票都不能拿來401抵減,會直接列入營所稅裡。其他就要判斷一下,基本上,如果不是本業所需,就應當不能扣抵營業稅。

產品定價別忘了5%營業稅

一開始要開公司,大家都知道要繳營業稅,但是營業稅的5%真的是企業要負擔的成本嗎?就讓我們用個例子來解釋吧!

直接 扣 抵法 年底調整

賣出100元商品時所繳的5元營業稅,其實分攤在A B C中,因為C雖然開的發票中有5元的銷項稅額,但他可以扣抵進項的4元,只要付出1元的營業稅,所以是一整個供應鏈下來,只繳了5元的營業稅。

看完了上述的例子,應該很容易了解了吧?所以大家在為產品定價時,別忘了5%的營業稅囉!

公司有股利收入,應申報403

公司若有投資他公司股票取得股利收入,不論是國內還是國外,記得要在當年度最後一期申報免稅所得,調整稅額。而採用的扣抵法不同,可扣抵的進項稅額也會有差異。

→比例扣抵法:按免稅所得佔全所得(含應、免稅)比例計算不得扣抵比例*全年扣抵進項稅額→此為應補徵稅額。

→直接扣抵法:營業人帳簿記載完備,扣抵之進項稅額能明確區分為應稅、免稅或共同使用,應稅可全數扣抵、免稅不得扣抵、共同使用之進項稅額*不得扣抵比例→此為應補徵稅額。

※  一經選定扣抵法,三年內不得變更採用之扣抵法(比例扣抵法、直接扣抵法)。

特別注意,若原採直接扣抵法,原應每期以403方式申報,但某期改回401申報,則代表採比例扣抵法,應計算不得扣抵比例。(如下圖)

直接 扣 抵法 年底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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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採曆年制之兼營營業人除有特殊規定當年度免辦調整外,應於110年1月15日以前申報109年11至12月營業稅時,填寫「兼營營業人營業稅額調整計算表」(採直接扣抵法者填寫「兼營營業人採用直接扣抵法營業稅額調整計算表」),按當年度不得扣抵比例調整稅額後,併同該期營業稅額申報繳納。
該局說明,兼營銷售應稅及免稅貨物或勞務、或兼依一般稅額及特種稅額計算之營業人,依兼營營業人營業稅額計算辦法第7條規定,於報繳當年度最後一期營業稅時,應按當年度不得扣抵比例調整稅額後,併同最後一期營業稅額辦理申報繳納。惟兼營營業人於年度中開始營業或兼營營業期間未滿9個月者,當年度可免辦理調整,俟次年度最後一期再一併調整申報。另兼營營業人如於年度中改採比例扣抵法或直接扣抵法計算營業稅額者,其當年度已經過期間,應於改採比例扣抵法或直接扣抵法前報繳稅款之當期,視為當年度最後一期,辦理年度稅額調整。
該局進一步說明,兼營投資業務之營業人,於年度中如有取得現金股利及未分配盈餘轉增資之股票股利,為簡化報繳手續,得暫免列入當期之免稅銷售額申報,惟俟年度結束,應將全年股利收入彙總加入當年度最後一期之免稅銷售額申報計算應納或溢付稅額,並依「兼營營業人營業稅額計算辦法」之規定,按當年度不得扣抵比例計算調整營業稅額,併同繳納。
該局呼籲,兼營營業人報繳109年度最後一期營業稅時,請依前揭規定計算當年度不得扣抵比例,調整營業稅額,如未依規定調整致虛報進項稅額者,將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第51條第1項第5款規定補稅處罰,為維護自身權益,特請營業人留意。
(聯絡人:審查四科剡股長;電話2311-3711分機2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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