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照顧假條件

  • 家庭照顧假條件

    TVBS新聞網·18 小時前

    點香釀災?神明廳竄火 男80%「3度灼傷」

    是因為點香導致火災嗎?昨天晚上,新竹縣竹北一棟透天厝的神明廳,突然起火,消防人員到場鐵捲門緊閉,只好破壞進入,發現神明廳旁邊有一名50多歲的男子受困,全身有百分之80三度灼傷,趕緊將他送醫治療。

  • 家庭照顧假條件

  • 家庭照顧假條件

    中廣新聞網·20 小時前

    東北季風一波波 阿里山「楓」到跨年

    東北季風增強,氣溫明顯轉涼,阿里山國家森林遊樂區今天(12日)清晨低溫下探攝氏8度,豐富水氣及日夜溫差大,為變色葉植物染上綠黃橙紅豐富色彩。阿里山國家森林遊樂區內目前楓葉紅了約4成,如果冷氣團持續發威

  • 家庭照顧假條件

  • 家庭照顧假條件

    大愛電視·2 天前

    1211慈濟歷史上的今天

    「尊重生命全球齊步走」,這項活動在1993年發起,透過愛心箱,籌募國際賑災與骨髓捐贈資料中心基金,全球共同響應。而台北慈院秉持「來者不鋸」的精神,2014年的今天,順利搶救第一千隻病足,不用截肢就...

  • 家庭照顧假條件

    民視影音·1 天前

    疑為「回收物」起爭執 婦遭同行持鋁棒痛毆

    民視新聞/黃信儒 台中報導台中沙鹿區一名陳姓婦人,疑似為了「資源回收物」,和另一名婦人起爭執,沒想到對方找人尋仇,直接登門到陳婦家中,朝她噴灑辣椒水,還持鋁棒攻擊,陳姓婦人頭部四肢多處掛彩,被送醫治療。

  • 家庭照顧假條件

    東森新聞影音·18 小時前

    海底撈、撈王、老四川 青菜農藥超標

    臺北市衛生局到賣場跟餐廳,抽驗生鮮蔬果農藥殘留,赫然發現,當中有五家知名的火鍋店都上榜。 #衛生局 #農藥 #火鍋

  • 家庭照顧假條件

    新頭殼·1 天前

    推全民健康 新北「城市覓徑」推廣在都市森林運動

    [新頭殼newtalk] 聯合國將每年12月12日訂為國際全民健康覆蓋日,今年主題是:「建設我們想要的世界,為所有人創造一個健康的未來」,新北市政府農業局推動的「農業健康式」守護市民朋友未來的健康,其中「城市覓徑」就是讓民眾在城市中運動,維持身心靈的健康! 新北市農業局綠美化環境景觀處處長林俊德表示,景觀處致力於提供市民良好休憩空間,結合新北市公園周邊環境打造成都市森林,推動「城市覓徑」計畫。 他舉例,中和自強公園就以此計畫為主軸規劃3條路線,分別是:「輕爬山路線」全長約600公尺,壓花地坪階梯高度平緩且梯面寬大好踩,泥土質地的登山步道更設有拉繩設施,在挑戰登山樂趣同時也兼顧安全性,可供青壯年族群進行體能挑戰;「微健行路線」全長約 500公尺,屬於較平緩的步道,路線可供輪椅及嬰兒車使用,真正打造出無障礙的通行空間,適合全家大小一同體驗;「逍遙遊路線」全長約520公尺,是以木棧道構成的環山步道,步道空間的延伸感讓民眾可以放慢步調,寧靜的享受森林浴,十分適合中老年族群漫步其中。 林俊德說,新北市推動的「城市覓徑」讓市民體驗不同挑戰性的登山行程,想享受森林浴、吸收芬多精、遠離都市壓力及喧囂的

  • 家庭照顧假條件

    康健雜誌·20 小時前

    肺癌年奪萬命!雲嘉南首次肺癌萬人篩檢 初步結果1成有異常

    肺癌,年奪1萬多條國人性命,雲嘉南尤其是重災區。成大醫院與國際扶輪3470地區今年(2022)下半年啟動全台首次大規模雲、嘉、南、澎湖萬人肺癌巡迴篩檢,初步發現約1成民眾檢出異常,數字比過去既有文獻高出4成以上,須進一步檢查追蹤。 肺癌是台灣十大致死癌症之首,同時也是醫療支出最高的癌症,2021年耗用健保高達200多億;5年間罹病增加的幅度14.57%也是所有癌症之最,病人平均健保醫療費用為28萬2千多元。以地區來看,無論肺癌發生率或死亡率,雲林、嘉義、台南及澎湖均位列全國前幾名,凸顯偏鄉民眾早期篩檢、早期治療的重要性。 去年,《康健》企劃〈關鍵30年 台灣發生什麼事 讓肺癌成為頭號奪命腫瘤〉調查報導,也發現中南部地區肺癌發生率高於北部和東部,空污被視為重大威脅,並引起各界高度重視,促使衛福部今年7月起,補助高風險族群進行低劑量電腦斷層掃描(LDCT)肺部篩檢。不過,這項計畫仍只針對重度吸菸者以及具肺癌家族史等2類族群,仍可能遺漏眾多潛在病患。 (康健去年製作國病肺癌調查報導,顯示中南部的肺癌發生率高於其他地區。圖片來源 / 康健雜誌) (圖片來源 / 謝佳君整理) 肺癌篩檢人數、早期

  • 家庭照顧假條件

    TVBS新聞網·1 天前

    戴愛玲開深V辣登新北耶誕城 無預警宣布「火熱喜訊」

    「鐵肺歌后」戴愛玲今(10日)在新北歡樂耶誕城「耶誕巨星演唱會」獻唱多首好歌,包含〈不想聽見的歌〉、〈頑固的記憶〉,她身穿一襲鮮紅色的禮服,超高墊肩,火辣尺度直接飆到最高,除了慢歌之外,她還帶來舞群唱跳〈我該得到+他是跳蚤+濃妝搖滾〉組曲,她接受《TVBS新聞網》後台直擊,被問到為何沒唱招牌歌〈對的人〉,她笑說:「因為我就是對的人。」現場還跟記者一起飆高音,相當親民。

  • 家庭照顧假條件

  • 家庭照顧假條件

  • 家庭照顧假條件

    中華日報·1 天前

    不敵山口茜 小戴年終賽亞軍

    本報記者綜合報導 台灣羽球一姐戴資穎11日在世界羽球巡迴賽年終賽總決賽迎戰日本球后山口茜,儘管化解2個賽末點, […]

  • 家庭照顧假條件

    青年日報·1 天前

    烏軍再反擊 HIMARS立戰功

    編譯施欣妤/綜合外電報導 「英國廣播公司」(BBC)報導,烏克蘭南部札波羅熱州、俄羅斯所扶植的政府11日表示,梅利托波爾(Melitopol)9日晚間遭烏克蘭

家庭照顧假條件

本文由  樂誠勞資顧問  授權轉載,原文出處

家庭照顧假是為了讓勞工能同時兼顧家庭照顧責任與職場工作而創設的假別,它與事假最大的差別在於不得將其視為缺勤而有扣發全勤獎金、績效獎金等不利之待遇,可見它的請假條件與事假必然有相當程度之差別。

試問,以下狀況,老闆可以不准假嗎?

家庭照顧假條件

上述這些請假事由,或許不常發生,然而一旦遇到了,是否該依員工的申請給予家庭照顧假呢?

首先,我們應該先來了解一下「家庭照顧假」有哪些成立要件。
性別工作平等法第20條:「受僱者於其家庭成員預防接種、發生嚴重之疾病或其他重大事故須親自照顧時,得請家庭照顧假;其請假日數併入事假計算,全年以七日為限」。
性別工作平等法第22條:「受僱者之配偶未就業者,不適用第十六條及第二十條之規定。但有正當理由者,不在此限」。
由法條文字可知,家庭照顧假的成就條件包括:

  1. 須為家庭成員。
  2. 遇有預防接種、嚴重疾病或其他重大事故,須由員工親自照顧。
  3. 員工之配偶須有就業。

何謂家庭成員?

關於家庭成員的定義,勞動部彙整了民法概念與法務部之解釋,於105年8月23日勞動條 4字第1050131862號令中做出說明,替各位讀者重點摘要如下:

  1. 所稱之「家庭成員」,為免過度限縮立法意旨,其屬民法第 1123 條規定之家屬或視為家屬者,亦屬之。
  2. 民法第1122條:「稱家者,謂以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而同居之親屬團體」、民法第1123條第3項:「雖非親屬,而以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同居一家者,視為家屬」。
  3. 所謂「以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而同居」,係指以永久同居之意思,繼續的經營實質共同生活,而具有永久同居之事實而言;僅暫時異居,而仍有歸回以營實質共同生活意思者,亦屬之。至於戶籍登記上之「戶」乃係基於戶政上之必要所設,民法上身分關係之成立、變更及消滅,並不以戶籍登記為要件。因此戶籍登記之戶長及其戶內人員,與民法上所謂家長及家屬即非必屬一致,其至多僅能作為證明方法之一種而已。
  4. 綜合上述,同住一家之親屬為家屬,同住一家而已共同生活為目的之非親屬,也可視為家屬。反之,雖有同居事實,但並無存在永久共同生活之目的者,則不應以家屬視之。

何謂照顧?
由性平法第20條關於預防接種、嚴重疾病等照顧事由是採「例示」之立法方式,是以,事由為何並不重要,關鍵在於是否已達「須照顧」之程度。
若與前述家庭成員相較,「照顧」似乎較無明確之定義;然而,還是可以透過旁敲側擊的方式來勾勒出「照顧」之意涵。


從「防疫照顧假」進行類推
在各項假別名稱中,含有「照顧」二字的,除了家庭照顧假外,另一則是為了新冠疫情而生的「防疫照顧假」。關於「照顧」的對象與條件,防疫照顧假的規定如下:

家庭照顧假條件

從上述整理中,「照顧對象」的條件大致可分為兩種:

  • 一種為心智狀態無法獨處(例如:12歲以下學童)
  • 一種為身體狀態無法自理(例如:身心障礙或失能家屬)

可見此處的「照顧」並不包含情感上的陪伴,而須存在實質之照顧必要。
若以此類推「家庭照顧假」之「照顧」條件,正好可與條文中的「嚴重疾病」及「重大事故」相互呼應,因此,仍然以有實質照顧必要為其成立要件,例如:住院、行動不便、生活無法自理、失能、精神疾病需有人隨侍在側等,也較能符合一般人對於「嚴重」與「重大」之認知。

 

從訴願案件進行推敲
曾經有勞工向雇主提出家庭照顧假申請,遭公司拒絕,嗣後向勞工局提出申訴,勞工局調查後,認為公司並無違反性平法之相關規定,勞工不服,遂提起訴願,但最後仍遭勞動部駁回。訴願內容摘錄如下(勞動法訴字第1050006467號)

  • 據上,訴願人以其母親傷病為由申請家庭照顧假,雖確有提出訴願人母親主治醫師開具之診斷證明,惟被申訴人復向該醫師求證並據該醫師所述後,認訴願人母親並無有「嚴重之疾病」及「重大事故」須親自照顧,未符合依法申請家庭照顧假之需求。原處分機關亦於104年11月24日及104年12月18日訪談該醫師表示,訴願人母親於104年7月前僅到診2次,初診為101年4月24日,第2次為104年6月29日,對病患所開之診斷證明僅為症狀之描述,病患並未失去「生活自理能力」且「無開刀住院急迫性」。訴願人於104年7月3日以其母親104年6月29日之就診紀錄向被申訴人提出,預計於104年7月14日起申請家庭照顧假,時隔15日,顯無有「嚴重之疾病」及「重大事故」臨時、急迫之需要,復依前揭醫師所述,患者既未喪失生活自理能力,亦無開刀住院之必要,患者有最低自我照護能力,並無危及生命致使他人協助長期照顧之需求,所需復健皆為門診治療,並無連續、密集、複雜、侵入性等治療,是被申訴人未核准訴願人所請,於法並無不合,訴願人所述,顯係誤解法令。

配偶有否就業,如何認定?又何謂正當理由?
性平法第22條規定,配偶未就業者,第16條(育嬰留停)與第20條(家庭照顧假)均不適用;參考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第2條第2項第6款之規定,雇主可要求申請育嬰留停員工檢附配偶就業之證明文件,故家庭照顧假也可比照辦理。至於但書所稱的正當理由所指為何,按勞動部108年2月21日勞動條4字第1080130174號令之說明,仍應依個案事實來進行認定。


結論

  • 狀況一:太太感冒發燒,除非當下有暈眩、意識不清等無法自行就醫情形或已住院或急診留觀而需人照顧,家庭照顧假之要件方可成立。若只是一般小感冒,應以事假為之,較為恰當。

  • 狀況二:哥哥的就讀國小的小孩發高燒,需立即前往學校將其帶回,由於國小學生不適宜將其獨自留置家中,且校方也不可能讓發高燒之學童自行返家,故應符合家庭照顧假之「照顧」意涵;但若哥哥已成家,且勞工未與哥哥及侄兒同住,則本案中姪兒的身分似乎並非家庭顧假所定義之「家庭成員」,那麼,勞工仍應以事假為之。

  • 狀況三:室友車禍,能否請家庭照顧假?如果只是一起合租房子的普通朋友,由於並不符合「家庭成員」的定義,自然不符合請假條件;但如果已達論及婚嫁的親密同居人,兩人有永久共同生活之合意,那就得另當別論了。

總結
雖然家庭照顧假須從「家庭成員」、「照顧之必要性」與「配偶有否就業」等要件進行確認,以做為給假與否之依據,但是,除不可扣發全勤或績效獎金外,家庭照顧假為無薪假別,且一年僅有7天之額度,因此,實務上遇有勞工提出申請時,多數公司都從寬認定,而不至於細究每個環節;筆者當然也認同甚至鼓勵這樣的做法;惟即便如此,筆者還是建議企業應將家庭照顧假之各項申請要件於規章中制定明確,當遇有心存僥倖而企圖濫用請假權利之勞工時,才能對其不當之行為做出有效之限制,發揮企業應具備之管理機制。

延伸閱讀 
碰到惡老闆欠薪該怎麼辦?
試用期不算年資,所以不能請特休?

訂閱電子報,勞資QA,報給你知
https://lihi.vip/gdzsj


1手的勞資QA快訊,請鎖定 勞資QA 勞資大平台 FB粉絲團 
https://goo.gl/gtP2Pr

精選工作

家庭照顧假條件
家庭照顧假條件
家庭照顧假條件
家庭照顧假條件
家庭照顧假條件

家庭照顧假條件
 

家庭照顧假需要證明嗎?

依據性別工作平等法施行細則第13條,雇主可以要求勞工在請家庭照顧假時,出示相關證明文件。

照顧家人請什麼假?

請問家庭照顧假之「家庭成員」範疇為何? 家庭照顧假旨在使受僱者得同時兼顧家庭照顧責任與職場工作,為免限縮立法意旨,有關「家庭成員」、「嚴重之疾病」及「其他重大事故」,不另加以定義,仍應依個案事實認定。 另「家庭成員」可援引民法第1123條之規定;具備血緣關係之「親屬」係屬家庭成員,自不待言。

請家庭照顧假要什麼證明?

(二) 請問勞工申請家庭照顧假時,需要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嗎? 答:雇主可依據性別工作平等法施行細則第13條規定要求勞工檢附相關證明文件,至證明文件之形式,法無明文,足茲證明受僱者有須親自照顧家屬之事實已足;另勞工於申請家庭照顧假時,亦須敘明須親自照顧之重要性。

家庭照顧假扣薪嗎?

(一) 目前依據規定,准公務人員給家庭照顧假7日,但應併入有之5日事假中計算,超過者則按日扣除俸()給。 (二) 勞工則依法得請以7日為限之家庭照顧假,不扣發全勤獎金,但須併入不得超過14日之事假中,且事假期間不給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