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新店央北社宅_房型介紹 Show
新店央北青年社會住宅位於新店央北整體開發區央北二路與央北三路口,周邊主要為住宅區,附近有國小、醫院、文教等設施,生活機能完善。本次招租926戶,其中套房691戶、2房型186戶、3房型49戶。弱勢優先戶套房7,400元起,2房型1萬900元起,3房型1萬4,700元起,均低於市場行情64折以下;另一般戶也都低於市場行情8折以下,租金均包含管理費, 並提供床架、衣櫃、廚具等設備,不用再擔心額外加價。 捷運環狀線十四張站新北市新店央北青年社會住宅今(9)日起正式受理,即日起至2020年1月3日止,年滿20歲、家庭年收入低於124萬元、平均每人每月所得未超過新台幣51,331元且在北北基桃地區無自有房屋者可申請。 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長黃一平表示,全基地共1,070戶,部分保留作兒少照顧處所、婦女自立宿舍、跨世代青銀共居等使用,本次共招租926戶,其中套房691戶、二房型186戶、三房型49戶。 其中弱勢優先戶套房7,400元起,二房型10,900元起,三房型14,700元起,均低於市場行情六四折以下;另一般戶也都低於市場行情八折以下,租金均包含管理費,並提供床架、衣櫃、廚具等設備,不須額外加價。 新北市政府說明,凡年滿20 歲以上、家庭年收入新台幣124萬元以下、平均每人每月所得未超過新台幣51,331元,及新北市、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無自有房屋,且設籍新北市或於新北市就學就業的市民朋友來申請。 一、開放承租之房型、租期及租金:(一)社宅地點:1.永和中正橋:新北市永和區永和路二段303號 查看社宅 2.板橋永翠:新北市板橋區藝文街199號~217號2樓~3樓及部分4樓 查看社宅 3.新店斯馨1號:新北市新店區順德街128號5樓~7樓 查看社宅 4.新店斯馨2號:新北市新店區十四張路381號2樓及部分3樓 查看社宅 5.土城明德:新北市土城區清水路41~49號2~4樓及部分5樓 查看社宅 6.新店央北:新北市新店區中山路 135、137 號與央北二路 398、400號 查看社宅(二)永和中正橋:
註:全基地共70戶,其中42戶為1房、21戶為2房及7戶為3房;部分戶數供永和秀朗搬遷戶使用,故本次對外出租57戶。
(七)新店央北:
註:為配合住宅法第四條修正「提供至少百分之四十以上比率出租予經濟或社會弱勢者」,故本次承租資格 類別為優先戶。惟因應一般戶入住遞補名單已用鑿,故本次開放睦鄰戶、現職警消人員戶、青年戶、非 青年戶提出申請,並依選屋序號辦理備取遞補。 備註
(八)租期:租約以每三年為一期,承租人於租期屆滿前檢附證明文件以書面申請續租(參閱本中心網站公告新北市青年社宅續租申請資格
及辦法),並經審查符合申請承租時之同一承租資格類別者,得以續租,並以一次為原則,總租期以6年為限。但承租該案具優先戶身分者,總租期得延長至 12 年。 二、申請承租本案者,應具備下列資格: (一)年滿 20 歲(含)以上或未滿 20 歲已結婚(民國 91 年 6月 30 日(含)以前出生者)之中華民國國民。
(四)家庭年所得限制:家庭成員依財政部國稅局已有之最新一期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申請日期應為本公告日(即
111 年 6 月 30 日 【含】後),家庭所得未超過新北市百分之五十分位點家庭之平均所得( 111年為新台幣 132 萬元整(含),且平均每人每月所得未 超過新北市最低生活費標準之三點五倍者( 111年為新台幣 55,300 元整(含)) ,現任職務之最高職務列等在警正四階以下或相當 職務列等之基層警消人員不在此限。惟申請人或其家庭成員受家庭暴力或性侵害者,其相對人之所得不計入本項所得之計算。
三、申請人應以書面檢附下列文件:(一)「新北市永和中正橋、板橋永翠、新店斯馨1號、新店斯馨2號、土城明德及新店央北等6處青年社會住宅111年度聯合招租申請書」 正本(詳附件)。(二)1.本公告日(即111年6月30日【含】)後申請之全戶最新電子戶籍謄本正本。 2.屬本公告日(即111年6月30日【含】)後核發之全戶戶口名簿影本。 (以上1.2.擇一檢附) ※夫妻分戶者,應另檢具其配偶之最新電子戶籍謄本正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三)家庭成員依財政部國稅局核發之最新財產歸屬資料清單正本(申請日期應為本公告日(111年6月30日【含】後)。
四、開放申請承租之資格類別:詳前述各社宅開放承租之資格類別。五、開放申請房型:詳前述各社宅開放承租之房型及月租金。六、申請期限:自民國 111 年 7 月 11 日(一)起至民國 111 年 7 月 29 日(五)止。1.申請方式:
2.收件及補件時間與地址:日期:111年7月11日起至111年7月29日止(週一至週五:上午9:00~12:30,下午1:30~4:00) *另開放週六111年7月16日與111年7月23日收件地址:土城員和青年社會住宅管理中心(新北市土城區莊園街155-1號)3.補正期限:申請人如有申請資料不齊全需補正,應依本中心通知之日起一週內完成補正,並於收件時間親至土城員和青年社會住宅管理中心 完成送件,逾期不受理。 4.簡易申請: 已於本年度申請本市土城員和青年社會住宅之申請人,如前次申請所附應備文件無誤且無任何變更,得填寫本案簡易申請書(無 須再檢附應備文件)或透過本中心網站線上提出簡易申請。 七、電腦抽籤:民國 111 年 9 月 26 日(一)。惟因應疫情變動,依本中心網站公告日期為準。八、看屋及選屋簽約:依電腦抽籤後之選屋序號,列入各資格類別遞補名單最後一位遞補者排序之後,依遞補順序通知申請人辦理選屋、點交、簽約及公證作業。九、申辦流程: (一)繳交申請應備文件: 申請人應於申請期限內之收件時間內親赴土城員和青年社會住宅管理中心(新北市土城區莊園街155-1號)繳交申請應備文件或是線上申請「新北市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https://www.nthurc.org.tw)。有關申請承租之應具備資格及應檢附文件,應依本申請須知第二條、第三條規定辦理。
(二)核發收件編號:經本中心人員當場審核後,如申請人之應備文件齊全並資格合格者,本中心即當場核發收件編號予該申請人。反之,如申請人之應備文件不齊全或資格不合格者,本中心將不核發收件編號予該申請人。 預計於111 年9 月26 日辦理電腦抽籤作業,其抽籤後之全體申請人選屋序號將公告於「新北市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官網,供全體申 請人查詢。 (四)合格申請人經抽籤後取得選屋序號列入各資格類別遞補名冊:合格申請人按其所屬之承租類別列入各該青年社會住宅睦鄰戶族群、現職警消人員族群、一般戶青年族群、非青年族群遞補名冊最後一位遞補者排序之後。本案日後如有其他餘屋時,將依「新北市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青年社會住宅遞補作業原則」之規定,辦理其他餘屋之遞補承租作業。
十、其他: (一)「新北市永和中正橋、板橋永翠、新店斯馨1號、新店斯馨2號、土城明德及新店央北等6處青年社會住宅111年度聯合招租申請書」:
(二)租約審閱:本案房屋租賃契約書範本亦隨附於民國
111 年 6 月 30 日公告,申請人逕於「新北市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官網中下載審閱。 申請手冊 申請須知 契約書範本 申請書簡易申請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