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輛汽車先後違規,都被警方攔下開罰。(記者吳昇儒攝) 2020/02/06 21:28 〔記者吳昇儒/新北報導〕新北市汐止警分局有鑑於去年11月8日轄區內有車輛未依號誌指示行駛,造成騎士死亡車禍,近日在各路口設置警力,加強取締。今日下午3許,還在大同路二段312巷口一次抓到5輛違規車輛。汐止警分局統計,今年初至今已經開出666張罰單,每張至少開罰6百元,呼籲民眾要依規定行駛,別跟荷包過不去。 警方於今日下午2時許,在大同路二段312巷8號前設置攔檢點,專門取締未依號誌指示行駛的車輛,光是3個小時內就開出20張罰單。約於下午3時40分,該路段一次出現5輛違規車輛,被警方一一攔停拒發,附近的民眾也對員警比讚叫好。 汐止警分局指出,駕駛人於左轉箭頭綠燈未亮起時,應於停止線前停等待,待左轉箭頭綠燈亮起時方能左轉,倘未依規定行駛,即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將可處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呼籲民眾轉彎或變換車道時應依號誌指示行駛,千萬別為了趕時間,拿自己生命開玩笑。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表示,駕駛人須依照號誌燈的箭頭燈號行駛,否則最高可開罰1800元。(交通事件裁決處提供) 2022/03/07 12:07 〔記者賴筱桐/新北報導〕日前有民眾在新北市新莊區新北大道、中正路口左轉時,被員警當場攔停,並依「轉彎或變換車道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舉發開罰,民眾不服提起行政訴訟,經法官檢視影像,該車輛行駛方向路口為直行及右轉綠色箭頭號誌,左轉箭頭綠燈關閉,應等待左轉箭頭綠燈亮起後才能轉彎,法院駁回訴訟,民眾必須繳納600元罰鍰及記違規點數1點。 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表示,依據「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206條規定,圓形綠燈為車輛直行或左、右轉,箭頭綠燈表示僅准依箭頭指示方向行駛;新北市不少路口設置左轉箭頭綠燈,駕駛人左轉時,需待左轉箭頭綠燈亮起才可轉彎。 根據統計,新北市近2年來,「轉彎或變換車道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違規案件,2020年有20萬9167件,2021年則有16萬8855件,總計減少4萬多件、降幅約19%,顯見駕駛人已逐漸改變開車習慣,熟悉交通安全規則。 裁決處提醒,左轉車流的駕駛人在設有左轉專用號誌路口時,應確認左轉箭頭綠燈亮時才能轉彎,否則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規定,最高可處以1800元罰鍰。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
條文內容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48 條 汽車駕駛人轉彎或變換車道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一、不注意來、往行人,或轉彎前未減速慢行。 二、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 三、行經交岔路口未達中心處,佔用來車道搶先左轉彎。 四、在多車道右轉彎,不先駛入外側車道,或多車道左轉彎,不先駛入內側車道。 五、道路設有劃分島,劃分快、慢車道,在慢車道上左轉彎或在快車道右轉彎。但另設有標誌、標線或號誌管制者,應依其指示行駛。 六、轉彎車不讓直行車先行。 七、設有左、右轉彎專用車道之交岔路口,直行車佔用最內側或最外側或專用車道。 汽車駕駛人轉彎時,除禁止行人穿越路段外,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罰鍰。 汽車駕駛人轉彎時,除禁止行人穿越路段外,行近攜帶白手杖或導盲犬之視覺功能障礙者時,不暫停讓視覺功能障礙者先行通過者,處新臺幣二千四百元以上七千二百元以下罰鍰。 開車的第一張罰單登場.....囧 某天下午幫Jumpei載東西回到他的住處,在新竹城隍廟附近 回程的時候,由西大路地下道出來要左轉南大路 當時紅綠燈的燈號是綠燈的只有向右跟向前的箭號 我見對向車道沒車過來,便直接左轉,然後就中了 話說我還真的不知道這項會罰....真囧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48 條 所以遇到汽車想要左轉: 1.有左轉燈要等左轉燈 2.圓形綠燈就隨便轉,前提是沒有禁止左轉,轉不轉的過去是一回事, 等到紅燈再轉的話,小心紅燈左轉=闖紅燈 $2700 (機車$1800) 紅綠燈通常是五個的就有左轉燈(當然我相信會有例外) 也不一定綠燈馬上就會亮左轉燈,要等一下,如果是初到貴寶地那種 那就猜一下,開單警察如是說:"若是可以直接左轉,那直接設圓形綠燈就好,不用設箭號的" 想想也是有道理啦 儘管是違規事實,還是要掙扎一下,雖然完全沒用: 從單線道的地下道出來,短短的距離內,馬上變成左轉道,而且路口有雙白線 直行車會很容易卡彈,當流量一大,我想一定卡死,但是對向車道流量變大後,也不容易直接左轉就是 我也忘記有沒有提醒多時相號誌,印象中是沒有,我也跟警察講說要設提醒標誌, 結果說不是他們的業務(我知道應該是交通局的事), 可以跟主管建議一下嗎?恩,"我們只是小警察",我勒= = 以下宜蘭的作法: 總之,違規是事實,雖然很幹 下次要記得,某年某月某一天,我花六百塊新台幣左轉 ps:繳費收據 ▲未依號誌指示左轉示意圖。(圖:新北交通事件裁決處提供)
新北市不少路口設置左轉箭頭綠燈,駕駛人左轉彎需待左轉箭頭綠燈亮起才可轉彎,新北交通事件裁決處今(七)日表示,近二年來,轉彎或變換車道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的違規案件已逐年下降,顯見許多駕駛人對於相關交通安全規則愈加熟悉且共同遵守。 日前有民眾於新莊新北大道、中正路口左轉時,被員警當場攔停並依「轉彎或變換車道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開罰,民眾不服被舉發提起行政訴訟,經法官檢視相關影像跡證,該車行駛方向路口號誌為直行及右轉綠色箭頭號誌,左轉箭頭綠燈關閉,因此應需待左轉箭頭綠燈亮起之後才能左轉,法院駁回訴訟,民眾必須繳納六百元罰鍰及記違規點數一點。對此,裁決處說明,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206條規定,圓形綠燈表示車輛直行或左、右轉,箭頭綠燈表示僅准依箭頭指示方向行駛,燈號有其特別管制意義,統計近二年「轉彎或變換車道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違規案件,109年有二十萬九千一百多件,110年有十六萬八千八百多件,減少四萬多件,約百分之十九,顯見駕駛人已逐漸改變以往開車習慣,在路口停止線前會注意是圓形或箭頭綠燈,並依其指示行駛。 裁決處提醒左轉車流駕駛人於設有左轉專用號誌路口,應確認左轉箭頭綠燈亮時才能左轉,否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四十八條規定,最高可處新臺幣一千八百元罰鍰。
未依規定號誌左轉罰多少?◎左、右轉彎不依規定駛入內、外(或左、右轉彎專用)車道:處600~1,800元罰鍰。 ◎在設有禁止左轉標誌處所違規左轉::處600~1,800元罰鍰。
未依號誌指示行駛罰多少?同條例第48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汽車駕駛人轉彎時,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處新臺幣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
佔用左轉車道罰多少?中華民國《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汽車駕駛人轉彎或變換車道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 1. 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 2. 設有左、右轉彎專用車道之交岔路口,直行車佔用最內側或最外側或專用車道。
未依號誌左轉會記點嗎?107年前3大違規記點情形,分別為違規轉彎(如:轉彎車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多車道左轉不先駛入內側車道,記1點)(45.62%)、不依規定車道行駛(如: 不依規定駛入來車道、不依遵行方向行駛,記1點)(27.54%)及闖紅燈或紅燈右轉(記3點)(21.06%)。 汽、機車前3大違規記點情形,請詳閱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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