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 手機 門號 詐騙

賣 手機 門號 詐騙

田男以台幣200元價格,賣手機門號SIM卡給詐騙集團,害郭姓被害人被詐團騙走近4萬,基隆地檢署偵結將田男依幫助詐欺罪嫌起訴。(記者林嘉東翻攝)

2022/10/12 16:13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基隆市田姓男子缺錢花用,賣手機門號SIM卡給詐騙集團洗錢,賺得200萬,卻害郭姓被害人被詐騙集團騙走近4萬。基隆地檢署近日偵結,將賣SIM卡的田男依幫助詐欺罪嫌起訴。

起訴書指出,田男因缺錢花用,向電信公司申辦預付卡後,把申請到的手機門號與預付卡SIM卡以台幣200元價格,賣給詐騙集團。詐團收購後,再拿著另一謝姓人頭身分證及人頭銀行帳戶,申請註冊後洗錢。

詐騙集團私LINE郭姓被害人只要上平台註冊,搶購一定數量訂單後,即可從中獲得一定比例的報酬。郭今年5月間上平台註冊加入後,歹徒以小額回饋博取信任,接著用提高佣金回饋比例,讓郭掉入陷阱。郭累計5次,共匯款3萬9千元,至詐團指定的帳戶內,發現未再獲得報酬,血本無歸才報案。

檢方追查,郭男被騙走的3萬9千元,全匯到田男的手機門號與謝姓人頭戶的帳戶內。 檢方認定,田男賣手機門號SIM卡給詐團,涉犯幫助洗錢罪,先行將他起訴;謝賣帳戶給詐團的部分,則還在偵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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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 手機 門號 詐騙

新北市萬里陳姓男子缺錢花用,以1000元價格,賣手機門號、SIM卡給詐騙集團,害台北市一名60多歲許姓田僑仔,被詐騙集團騙得團團轉,短短6個月被騙走1億7896萬餘元。基隆地檢署近日偵結,將賣手機的陳男依幫助詐欺罪嫌起訴。(資料照)

2021/03/18 11:58

〔記者林嘉東、王冠仁/基隆報導〕新北市萬里陳姓男子缺錢花用,以1000元價格,賣手機門號、SIM卡給詐騙集團,害台北市60多歲許姓田僑仔,被詐騙集團騙得團團轉,誤信自己手機欠費、個資遭盜用,短短6個月被騙走1億7896萬餘元。基隆地檢署近日偵結,將賣手機的陳男依幫助詐欺罪嫌起訴。

起訴書指出,住新北市萬里區的陳男3年多前因公共危險罪遭法院判刑2月,前年因為缺錢,竟向遠傳電信申辦門號後,把電話號碼與SIM卡,以台幣1000元價格,賣給詐騙集團、綽號「小胖」的男子。

小胖取得陳男的手機號碼後,打電話詐騙台北市大同區一名許姓田僑仔,謊稱他的手機欠費,個資遭盜用。

許信以為真,依詐騙集團指示加對方的LINE後,對方號碼顯示「林副隊隊長」後,詐騙集團再行騙許男多次,把存款匯到指定的金融機構。

許匯出的款項少則40萬,多則500多萬,累計從前年5月中旬至同年12月初共匯出40筆,合計匯出1億7896萬1180元。

許發現受騙報警,存款已追不回來;警循線查出賣手機門號給詐騙集團的陳姓男子,將他依幫助詐欺罪嫌送辦。

基隆地檢署調查時,陳坦承賣手機門號給詐騙集團,檢察官認定陳涉犯幫助詐欺罪嫌明確,考量他5年內故意再犯詐欺罪,為累犯,請法官依法加重其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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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 手機 門號 詐騙

▲桃園吳男賣手機門號給詐騙集團,得賠受害者62.2萬元(示意圖/達志影像)

記者黃資真/桃園報導

桃園一名吳姓男子申辦行動電話門號後,竟以500元把門號賣給詐騙集團,導致新竹市某男子慘遭詐騙,被害者向吳男提告求償,桃園地院認為其求償有據,判決吳男須全數賠償受害者被騙的62萬2000元。

判決指出,吳男申辦手機門號後,於2019年4月12日將SIM卡以500元價格賣給詐騙集團,該集團成員於同年5月31日時使用此門號聯絡被害者,佯稱檢察官稱其涉嫌洗錢、販毒,要求被害者領錢做為不法所得證據,被害人因而誤入陷阱,分兩次交付對方62萬2000元,驚覺受騙後報案,警方循線逮到門號所有人吳男。

刑事方面,吳男提供手機門號致使受害者遭詐騙受到財產上損害,構成幫助詐欺犯,判處拘役15日。被害者就民事部分向吳男提出侵權損害賠償,主張吳男可預見其門號交付他人,可能被他人當作犯罪工具,因此向吳男求償被騙走的62萬2000元,桃園地院法官認為求償有理,判決吳須賠償被害人被騙的所有金額。

提供人頭帳戶、手機門號之責任

報載《台中市江姓婦人在2015年間,被詐欺集團騙走積蓄418萬元,警方調查發現,這個詐欺集團用來調度車手取款的手機門號,來自於林姓男子,林男坦承用300元代價出賣門號,江婦怒告林男索賠418萬元,林男沒有出庭,也沒有書面答辯,台中地院認為林男是「幫助加重詐欺取財」,判決林男要賠償418萬元。

提供人頭因小失大

詐欺集團猖獗,為了避免追緝,詐騙集團的核心成員往往會利用招攬社會經濟弱勢或貪圖小利的人,以一定代價提供人頭帳戶以及人頭手機門號來進行犯罪,提供人頭帳戶、手機門號之人,往往有一個錯誤觀念,認為自己並沒有實際參與詐騙行為,也沒有拿到太多實質利益,就算出事也不會太嚴重。但事實上,這類提供人頭戶之人,除了因為有跡可循而非常容易被抓到並成立幫助詐欺以外,民事上因為屬於共同侵權行為人,更需要負擔詐騙「全額」的賠償責任,小則數十萬元,多則如新聞中的數百萬元至數千萬元,等同因小失大。

帳戶、手機門號被騙應如何處理

因為近來民眾的警覺性越來越高,詐欺集團較難向過去一樣,透過小小的利益取得人頭帳戶或手機,因此轉而先行詐騙取得帳戶、手機門號,再將這些帳戶等作為詐騙之用。例如,假扮代辦貸款之公司、求職騙局等,若真的遇到這類狀況,建議處理步驟如下:

1、首先必須要盡快停用帳戶或是手機門號,避免詐騙集團繼續利用;

2、將被騙經過完整整理出(包含時間、地點、人物),以利後續陳述;

3、至警察局報案,可請友人陪同;

4、若仍遭到以犯罪嫌疑人身分移送,建議尋找律師協助辯護。

實務上對於遭騙人頭帳戶之被害人,雖然仍有被起訴的可能,但若是可以有效提出相關佐證,表明自己也是被騙的受害者之一,最終無罪的機會還是非常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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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於日前表示,有男子將自己的手機易付卡門號以三百元賣人,卻被詐騙集團用來調度車手取款,騙走一名婦人四百一十八萬元。法院認為男子是加重詐欺取財罪的幫助犯,除了判處其八個月有期徒刑,民事方面也遭判賠四百一十八萬元。

臺中地院指出,轄區內有男子到電信公司辦理易付卡門號,再把門號以三百元賣人。結果詐騙集團利用該門號撥打電話給一名婦人,誆稱有人冒用她的名義請領保險金,涉及吸金,必須把積蓄交出來給檢察官監管,否則要凍結名下帳戶並羈押入獄;婦人因害怕,陸續將四百一十八萬元積蓄以匯款或當面付款等方式交給對方。警方破獲該詐騙集團後,查到集團是透過男子的手機門號,調度指揮旗下車手犯案。

依刑法第30條規定,幫助他人實行犯罪行為者,為幫助犯。且同法第339條第1項規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物品交付者,構成詐欺取財罪。但若是冒用政府機關或公務員名義、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或是以廣播電視、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媒體等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者,依同法第339條之4規定,構成加重詐欺取財罪。

由於現在申請易付卡採實名制,就是為了要防止有心人士躲避追蹤。臺中地院表示,男子對於將門號任意持交他人,可預見嗣後取得該門號者極有可能為以該門號作為財產犯罪用途,卻仍予交付,具有幫助故意,不能以其未實際參與詐騙行為而卸責,因此依刑法第30條及同法第339條之4規定判處其八個月有期徒刑。而男子變賣門號雖只賣得三百元,卻讓該門號成為詐欺的工具,構成共同侵權行為,應負起連帶賠償責任,據此判決應賠償婦人四百一十八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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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門號換現金」小心變成詐騙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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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布日期:106-09-26
  • 發布單位:土城分局

國內「辦門號換現金」衍生治安問題日趨嚴重,警方發現有不肖通訊行以老鼠會方式,利誘下線拉人辦門號,甚至入侵大學校園,但你知道辦門號換現金,會有什麼陷阱與問題嗎?

一、提供證件辦門號,拿現金但未拿到門號:
辦門號拿到現金但未拿到門號,通常是不肖歹徒詐騙手法. 通常的詐術是歹徒會幫被害人申辦數個門號(通常是不同電信業者),每個門號提供數千元現金,並向被害人承諾將代繳前6~8個月的月租費,但不會提供Sim卡。日後該受害人就會收到了大筆電信費用帳單,面臨電信業者電信費或違約金的追討,必須數倍奉還,更慘的是,若是店家將SIM卡賣給詐騙或不法集團做奸犯科那就更麻煩,申辦者可能會吃上官司,得不償失。電信警察與電信公司都將不給用戶SIM卡只給現金的方式,視為詐欺行為,電信公司通常會報警並控告該店家,申辦者就得跑法院作證。這種行為都算店家嚴重違規,會被電信業者取消開通資格,一般合格店家通常不會以身試法。換言之,會採取這種手法都是不肖店家或歹徒所為,一定要小心。 
是故,透過門市或通訊行代辦門號時,務必要詳讀契約內容,確實「當場」領取並自行保管sim卡以及契約書(sim卡不會日後才給,當場就可拿才是正常的)。若有詐騙相關問題,可撥165 專線查證。
二、拿到現金且拿到門號:
號稱辦門號賺佣金,你的門號要付費,我的門號可賺錢?辦門號賺佣金,就是傳銷手法。天下沒白吃的晚餐,小心掉入老鼠會的陷阱。

申辦門號不繳費,會有什麼後遺症?一般電信業者針對欠費用戶除催繳外,會將欠費費用戶變成黑名單,以後沒辦法申請該業者的門號,將影響日後申辦門號、續約、續號的權利。
   因辦門號換現金是明顯不當行為且欠費金額較高,電信業者通常會採取法律途徑來殺雞儆猴,尤其是電信警察介入的案件,若是大量申辦門號,事後不付錢變呆帳,在法律上將構成詐欺罪。在欠費方面,電信公司可以經由民事求償,透過法院申請支付命令強制執行查扣財產追回欠款。最麻煩的,還是只有拿到錢沒拿到sim卡。若該業者將SIM卡賣給詐騙或不法集團,申辦者可能因此會吃上官司,得不償失。
   換言之,「如果欠費不繳錢,頂多不能再申辦門號,不會被告」這只適用於非故意的電信費小額欠費。土城分局提醒您,辦門號換現金涉及詐欺行為,電信業者通常不會白白自認倒楣,不但會被強制執行查扣財產追回欠款,更會因此吃上詐欺官司,提醒民眾切勿貪圖小利而觸法。


資料來源:引用自「小丰子3C俱樂部」辦門號換現金的陷阱及門號欠費的後遺症一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