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 地 政局 土地 標 售

一、投標資格:凡依法律規定,在中華民國領土內,有購置不動產權利之
    公私法人及自然人均可參加投標。(未成年人標購土地應由法定代理
    人依法繳納贈與稅)。

二、投標書類:具有投標資格者,均得於桃園縣政府地政局(以下簡稱本
    局)公告標售區段徵收土地之日起,至開標前一日止,在辦公時間內
    以無記名方式向桃園市縣府路 1號五樓本局區段徵收科免費領取投標
    信封、投標單及投標須知  (函索者應自行考量郵遞時程並附自備信
    封書明收件人姓名、詳細住址及貼足回郵郵資,否則不予寄發)  ,
    或從桃園市地政資訊網下載使用。

三、押標金:投標人應按各標土地標售之底價繳納百分之十押標金,但千
    元以下四捨五入;投標人應繳納之押標金,限用各行庫、郵局、信用
    合作社及農漁會信用部開具以「桃園市政府地政局」為受款人之劃線
    支票或本票。

四、投標方式與手續:
  (一)以掛號郵遞投標為限,親送者不予受理。
  (二)投標人應填具投標單,投標單內所書投標金額,應用中文大寫。
        自然人應註明姓名、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住址、聯絡電話及蓋
        章並檢附身分證影本。公私法人應註明法人名稱、地址、聯絡電
        話及法定代理人姓名、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及蓋章並檢具主管機
        關核准之證件及法定代理人資格證明文件。
  (三)投標人應將押標金票據,連同填妥之投標單置於投標信封內密封
        後(每一標封限裝乙份投標單),以郵寄掛號函件於公告所定開
        標日期當日上午九時前寄達桃園郵局 7-107號信箱,逾期寄達者
        不予受理並將原件退還。
  (四)如為外國人投標則應檢附桃園縣政府核准之文件,其為外國法人
        者則應加附中央主管機關之核准憑證合併裝入投標封。
  (五)每一投標單以填一標號土地為限,投標信封應填明聯絡電話。
  (六)投標人應於投標單上以墨筆或鋼筆或原子筆(限用黑色或藍色)
        填寫標的物鄉(鎮、市)、段別、地號、投標總價(金額以中文
        大寫)及投標人姓名(投標人為未成年者,應填載法定代理人)
        、出生年月日、住址、身分證統一編號(附影本),並加蓋印章
        。
  (七)投標人應填投標單,除法令規定不得共同承購者外,如係二人以
        上共同投一標者,應另填附共同投標人名冊,黏貼投標單後頁,
        於騎縫處加蓋共同投標人印章,並應在投標單上註明各投標人應
        有部份,否則視為應有部份均等,未指定代表人者,以標單之第
        一名為代表人,投標人不得異議。
  (八)投二標以上者,各標應分別填寫投標單,及分別繳付押標金,不
        得併填一張標單,並應一標一信封。
  (九)投標函件一經寄達指定之郵政信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撤回、
        更改內容或作廢。

五、開標及決標:
  (一)於開標前由本局區段徵收科派員前往郵局取回郵遞之投標函件至
        開標場所,驗明原封無損後,當眾開標。
  (二)投標封經驗明無誤後,由主持人逐標公布投標單數量及其投標金
        額。
  (三)以投標價金最高價且不低於底價者為得標人;最高價有二標以上
        時,以公開抽籤方式決定之。

六、參觀開標:投標人得於本局標售公告所定開標日期、時間至開標場所
    參觀開標及聽取決標報告。

七、投標無效:投標人所投寄之標函於開標時發現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視
    為無效標,其已繳納之押標金則予以退還,惟第(七)之情事者,押
    標金不予退回。另其中有第(四)、(五)、(六)之情事者,並由
    投標人當場具結領回未開封之標函。
  (一)不合本須知第一點之投標資格者。
  (二)投標單及押標金票據二者缺其一者。
  (三)所附押標金票據之金額不足或其票據不符第三點規定者。
  (四)投標信封未封口或封口破損可疑,足以影響開標決標者。
  (五)投標信封寄至本局指定郵政信箱以外之處所或親送開標場所者。
  (六)填用非本局發給之投標單、投標信封者,或投標單未依規定填寫
        及蓋章或未檢具相關證明文件者。
  (七)投標土地總價款低於公告標售底價者。
  (八)投標單不按規定內容填寫,或加註附帶條件,或所填內容錯誤或
        模糊不明或塗改處未蓋章或所蓋印章模糊不清無法辨認或漏蓋章
        或印章與姓名不符者。
  (九)同一人對同一標號投寄兩張以上投標單或同一標封內附兩標以上
        之投標單。
  (十)外國人或外國法人未檢附本須知第四點第四項之文件者。
  (十一)其他事項經主持人及監標人共同認定於法不合者。
    前項各款,如於決標後方始發現時,仍作廢,該作廢投標單如係最高
    標者,得以投次高標者遞補,如次高得標人不願承購時,則該標作廢
    ,由本府另行公開標售。

八、押標金之處理:得標人之押標金作為抵繳價款,不予發還。其餘未得
    標人之押標金,均於開標後當日或翌日(辦公時間內為準)憑投標人
    國民身分證及投標人原用印於投標單之印章,向本局無息領回,如係
    委託他人代領或法人指派人員領回,應出具委託書及受託人之身分證
    、印章或其他證明文件等,押標金票據未當場領回者,逾期由本局依
    公文處理程序發還。但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其所繳押標金不予發還並
    悉數繳入桃園縣平均地權基金專戶存儲:
  (一)投標土地總價款低於公告標售底價者。
  (二)得標人不按規定期限繳納價款或自願放棄得標權利者。
  (三)投標單所填住址與實際居所不符,致得標通知無法送達或無人代
        收或拒收得標通知單經郵局二次投遞退回,視為自願放棄得標權
        利者。

九、地價款繳納方式:
  (一)得標人自得標日起,三十日內連同押標金,繳足得標總價款百分
        之三十,逾期不繳納者視為放棄得標權利,其所繳價款不予發還
        。
  (二)其餘得標總價款百分之七十於得標之日起三個月內繳清,如不按
        期繳納者視為放棄得標權利,其已繳價款在得標總價款百分之三
        十範圍內不予發還,該筆土地由本局重新公告標售。

十、貸款辦法:得標人如需以標得之不動產向金融機構辦理抵押貸款繳納
    標價者,可自行選擇配合之行庫申貸繳清地價,惟應先於得標之日起
    十五日內,以書面向本局提出申貸行庫名稱及貸款金額,並於得標之
    日起三個月內將得標總價款百分之七十撥付存儲本局指定專用帳戶,
    以便辦理產權移轉登記。

二、投標書類:具有投標資格者,均得於桃園縣政府地政局(以下簡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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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或從桃園市地政資訊網下載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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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標書類:具有投標資格者,均得於桃園縣政府地政局(以下簡稱本
    局)公告標售區段徵收土地之日起,至開標前一日止,在辦公時間內
    以無記名方式向桃園市縣府路 1號五樓本局區段徵收科免費領取投標
    信封、投標單及投標須知  (函索者應自行考量郵遞時程並附自備信
    封書明收件人姓名、詳細住址及貼足回郵郵資,否則不予寄發)  ,
    或從桃園市地政資訊網下載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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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標書類:具有投標資格者,均得於桃園縣政府地政局(以下簡稱本
    局)公告標售區段徵收土地之日起,至開標前一日止,在辦公時間內
    以無記名方式向桃園市縣府路 1號五樓本局區段徵收科免費領取投標
    信封、投標單及投標須知  (函索者應自行考量郵遞時程並附自備信
    封書明收件人姓名、詳細住址及貼足回郵郵資,否則不予寄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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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標書類:具有投標資格者,均得於桃園縣政府地政局(以下簡稱本
    局)公告標售區段徵收土地之日起,至開標前一日止,在辦公時間內
    以無記名方式向桃園市縣府路 1號五樓本局區段徵收科免費領取投標
    信封、投標單及投標須知  (函索者應自行考量郵遞時程並附自備信
    封書明收件人姓名、詳細住址及貼足回郵郵資,否則不予寄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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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標書類:具有投標資格者,均得於桃園縣政府地政局(以下簡稱本
    局)公告標售區段徵收土地之日起,至開標前一日止,在辦公時間內
    以無記名方式向桃園市縣府路 1號五樓本局區段徵收科免費領取投標
    信封、投標單及投標須知  (函索者應自行考量郵遞時程並附自備信
    封書明收件人姓名、詳細住址及貼足回郵郵資,否則不予寄發)  ,
    或從桃園市地政資訊網下載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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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地政局昨(19)日舉行土地標售,共八區開標,由於其中還有1字頭土地可買,十分吸睛。此次標售共82筆標的,吸引136封標單,有54筆標脫,總標脫率65.85%;總標脫面積1.56萬坪,總金額36億元,整體溢價率16.65%。

此次標售包括觀音區的草漯第一、二、三與第六區整體開發單元、桃園區經國的抵費地土地、楊梅仁美市地重劃區、A20站與桃園高鐵站區抵價地。標售總價最高為楊梅仁美產專區二筆土地,在總標脫金額中貢獻超過四成。另外,觀音草漯第六單元土地釋出20筆標的全數標脫,主要因有低單價優勢,才能打出全壘打。

有關得標廠商公司名稱或個人資訊,地政局昨天表示,基於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不便透露。

台灣房屋觀音直營店店長彭勝奎分析,近年觀音草漯的土地行情明顯上漲,但因價位仍在1字頭,加上此次許多標的屬於「千萬有找」低總價,適合自用族群買來自地自建,當桃園整體房價都來到2字頭甚至更高時,觀音草漯竟然還有1字頭的土地可買,對消費者來說十分吸睛,所以標售土地相當搶手。

台灣房屋集團趨勢中心協理江怡慧表示,開標結果十分亮眼,由於近年企業積極在桃園投資設廠,對工業用地的需求殷切,尤其是物流倉儲業發展蓬勃,獵地態度積極。

江怡慧指出,仁美重劃區2011、2012地號的產專區面積均逾3,000坪,屬於稀有大型物件,且標售底價每坪14.8萬元,很有吸引力,因此仁美重劃區兩筆產專區開標紅不讓,算是意料之中;而機捷興南站周邊的A20興和特區有約六成標脫率,平均溢價率約6%。

此次標售人氣王是觀音草福段558地號,面積698.5坪,有九封標單,最終1.6億元售出,換算得標單價每坪23.6萬元。溢價率最高是草漯第二區開發單元,底價4,600萬元,以6,000萬元標出,土地187.8坪,溢價率30.4%。

此次唯二釋出的商業區,分別位於草漯第三單元及桃園經國重劃區,前者底價每坪20.5萬元,後者為89.9萬元,由於二筆商業區面積均不到200坪,較欠缺規劃彈性,所以皆無人投標;青埔特區唯一釋出的青昇段住宅區土地,因形狀較崎嶇,以流標收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