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單元 民事訴訟法大意/001 管轄(一):普通審判籍/003 管轄(二):管轄錯誤、起訴管轄恆定/004 管轄(三):較少考的特別審判籍/006 管轄(四):侵權行為/008 管轄(五):應訴管轄/010 管轄(六):合意管轄/011 管轄(七):管轄競合、共同訴訟、同一被告數訴訟/014 管轄(八):不動產vs物權/016 管轄(九):不動產vs債權/018 管轄(十):專屬管轄/021 管轄(十一):指定管轄/022 管轄(十二):民事vs行政/024 自行迴避/025 聲請迴避/027 權利能力/029 當事人能力vs權利能力/031 當事人能力vs胎兒/033 當事人能力vs非法人團體(一)/035 當事人能力vs非法人團體(二)/037 當事人能力vs非法人團體(三)/039 當事人能力vs中央或地方機關/041 當事人能力vs分公司/043 訴訟能力vs行為能力/044 訴訟能力vs外國人/046 欠缺訴訟能力之處理/047 訴訟能力vs輔助宣告/050 訴訟能力vs特別代理人/053 辯論能力/055 訴之利益/056 給付之訴vs當事人適格/057 確認之訴vs訴之利益、當事人適格、對象/059 形成之訴vs當事人適格/065 訴訟代理人(一):資格及授權/070 訴訟代理人(二):數個訴訟代理人/074 訴訟代理人(三):當事人的撤銷更正權/076 訴訟代理人(四):法院選任/076 訴訟代理人(五):訴訟代理權消滅/077 選定當事人(一):要件/080 選定當事人(二):限制/084 選定當事人(三):選定公益社團法人/085 選定當事人(四):公告曉示→併案請求→視為選定/087 公益法人vs不作為之訴/088 從參加訴訟(一):意義、要件、訴訟行為、承當訴訟/089 從參加訴訟(二):參加效/095 從參加訴訟(三):告知、通知/097 訴之客觀合併(一):單純合併/100 訴之客觀合併(二):選擇合併vs競合合併/101 訴之客觀合併(三):重疊合併/102 訴之客觀合併(四):預備合併/103 普通共同訴訟:要件、訴訟行為效力/106 固有必要共同訴訟(一):要件、訴訟行為效力/109 固有必要共同訴訟(二):撤銷詐害行為/113 固有必要共同訴訟(三):共有物/115 固有必要共同訴訟(四):裁定追加為原告/116 類似必要共同訴訟(一):撤銷股東會議決議/120 類似必要共同訴訟(二):請求回復共有物/122 有爭議的共同訴訟:連帶債務人?/124 主參加訴訟/126 客觀訴之變更、追加/129 反訴/134 訴之聲明vs明確性原則/138 訴之三要素vs起訴狀應記載事項vs同一事件/140 訴之聲明vs重複起訴/142 訴訟標的vs重複起訴/143 給付之訴vs確認之訴vs重複起訴/145 當事人恆定原則vs重複起訴/148 將來給付之訴/153 訴訟要件 → 命補正 → 駁回/155 當事人書狀/163 送達(一):送達機關、送達證書/165 送達(二):直接送達、交付送達/166 送達(三):面告通知、書狀陳明屆期到場/166 送達(四):補充送達/167 送達(五):寄存送達/168 送達(六):留置送達/170 送達(七):公示送達/171 送達(八):以電子設備送達/174 送達(九):囑託送達/175 送達(十):應受送達人/175 送達(十一):訴訟代理人/177 送達(十二):送達代收人/178 通知、就審期間/180 期日及期間/181 在途期間/183 回復原狀/183 當然停止訴訟(一):當事人死亡/186 當然停止訴訟(二):當事人喪失訴訟能力或法定代理亡或其代理權消滅/189 當然停止訴訟(三):全部事由/190 裁定停止訴訟/192 合意停止訴訟/194 裁判費(一):起訴、反訴、上訴/196 裁判費(二):再審、抗告、聲請、聲明/199 訴訟標的價額(一):誰核定?時點?/200 訴訟標的價額(二):競合/202 訴訟標的價額(三):債權之擔保、租賃/204 訴訟標的價額(四):分割共有物/205 訴訟費用之負擔(一):原則/206 訴訟費用之負擔(二):認諾、分割共有物或經界訴訟撤回、和解/208 訴訟費用之負擔(三):預納/210 訴訟費用之擔保/210 訴訟救助(一):要件/211 訴訟救助(二):效力範圍/213 訴訟救助(三):徵收/216 訴訟救助(四):救濟/217 訴訟救助(五):撤銷/218 處分權主義/219 辯論主義/221 舉證責任(一):原則/222 舉證責任(二):消極事實?/224 無庸舉證之事項(一):顯著或已知之事實/225 無庸舉證之事項(二):自認/226 無庸舉證之事項(三):推定/230 無庸舉證之事項(四):擬制、習慣法令/233 書證之提出義務/234 自由心證、證明度、證據能力/235 證據保全(一):要件/238 證據保全(二):協議/240 證人(一):出庭及作證義務/241 證人(二):拒絕證言/242 證人(三):具結/244 證人(四):不到庭訊問/246 鑑定/247 鑑定證人/249 勘驗/250 當事人訊問/251 言詞辯論(一):公開審判、開始/252 言詞辯論(二):分別辯論、合併辯論、限制辯論/254 言詞辯論(三):指揮、闡明、發問/256 言詞辯論(四):筆錄/258 審理集中化(一):爭點整理程序+闡明義務/260 審理集中化(二):爭點整理程序的種類及選擇/266 審理集中化(三):調查證據、言詞辯論/270 適時提出vs逾時提出之失權效/271 撤回/273 一造或兩造不到場vs判決/276 訴訟上和解(一):方式及範圍/279 訴訟上和解(二):效力及救濟/281 訴訟上和解(三):酌定和解方案/283 捨棄、認諾/284 全部終局判決、一部終局判決、中間判決/286 履行期間或分次履行判決/290 對待給付判決/291 假執行判決(一):意義及要件/292 假執行判決(二):法院職權宣告/295 宣示判決vs送達判決書/298 裁定更正裁判/299 補充判決/301 既判力的「客觀」範圍vs抵銷vs重複起訴/307 既判力的「客觀」範圍vs爭點效/311 既判力的「主觀」範圍/312 僅表明請求之最低金額vs階段訴訟/314 無效判決/318 判決vs裁定/319 司法事務官之處理程序/321 訴訟卷宗/322 調解(一):強制調解/323 調解(二):聲請調解、駁回聲請/326 調解(三):調解處所、調解委員、酌定調解條款/329 調解(四):調解成立/331 調解(五):調解不成立/333 簡易訴訟程序(一):要件/334 簡易訴訟程序(二):起訴書應記載事項?言詞起訴?自行到場?/337 簡易訴訟程序(三):言詞辯論/339 簡易訴訟程序(四):判決書/340 簡易訴訟程序(五):訴之變更、追加、反訴/341 簡易訴訟程序(六):第二審/341 簡易訴訟程序(七):第三審、抗告/344 簡易訴訟程序(八):再審/346 小額訴訟程序(一):要件及準用/347 小額訴訟程序(二):表格化訴狀、夜間假日開庭、調解期日辯論、衡平裁判/348 小額訴訟程序(三):一部請求/351 小額訴訟程序(四):訴之變更、追加、反訴/353 小額訴訟程序(五):判決書及假執行/354 小額訴訟程序(六):第二審/355 小額訴訟程序(七):第三審?/357 小額訴訟程序(八):抗告、再審/358 第二審(一):上訴期間/359 第二審(二):上訴狀應記載事項、實務流程/360 第二審(三):上訴權人/363 第二審(四):上訴利益/363 第二審(五):形式審查/365 第二審(六):上訴理由/367 第二審(七):適時提出/370 第二審(八):客觀訴之變更、追加/371 第二審(九):反訴/374 第二審(十):附帶上訴/376 第二審(十一):擴張或變更聲明/379 第二審(十二):捨棄上訴權/381 第二審(十三):撤回上訴/382 第二審(十四):處分權主義vs不利益變更禁止原則vs判決主文/384 第二審(十五):專屬管轄vs上訴/386 第二審(十六):假執行之裁判/387 第三審(一):上訴利益/388 第三審(二):強制律師代理/389 第三審(三):上訴理由/391 第三審(四):法律審/393 第三審(五):當然違背法令/394 第三審(六):相對違背法令/396 第三審(七):上訴狀應記載事項、實務流程/397 第三審(八):訴之變更、追加、擴張聲明、附帶上訴/398 第三審(九):言詞辯論vs書面審理vs上訴聲明/400 第三審(十):判決/401 第三審(十一):飛躍上訴/404 抗告(一):要件/405 抗告(二):抗告期間/406 抗告(三):抗告狀應記載事項、實務流程/406 抗告(四):效力/407 抗告(五):抗告法院之裁定、再抗告/408 異議/409 再審(一):對象、事由、訴訟標的/410 再審(二):再審期間/414 再審(三):管轄法院/416 再審(四):禁止再審/418 再審(五):裁判/419 情事變更/421 第三人撤銷訴訟(一):要件/422 第三人撤銷訴訟(二):撤銷期間及管轄/424 第三人撤銷訴訟(三):停止原確定判決執行?/425 第三人撤銷訴訟(四):判決效力/426 支付命令(一):要件/429 支付命令(二):限制/431 支付命令(三):管轄/432 支付命令(四):不能送達?/433 支付命令(五):異議/434 支付命令(六):確定之效力/436 支付命令(七):裁判費/438 假扣押(一):意義/441 假扣押(二):要件、釋明、擔保金/443 假扣押(三):管轄/447 假扣押(四):抗告/449 假扣押(五):撤銷/450 假處分/455 定暫時狀態處分/457 起訴登記/461 公示催告/466 除權判決/468 家事事件分類/470 管轄/472 不公開審理/473 職權調查證據/474 命當事人到場/475 訴訟能力vs程序能力/476 程序監理人/476 強制調解/478 甲類或乙類vs當事人適格/479 請求之變更、追加、反請求、合併請求、合併審理、合併審判/480 和解、捨棄、認諾、撤回/482 甲類或乙類vs第三人/483 婚姻事件程序(一):訴訟種類、管轄/484 婚姻事件程序(二):自認、不爭執/485 婚姻事件程序(三):死亡/486 親子關係事件程序(一):管轄/488 親子關係事件程序(二):否認子女之訴、否認推定生父之訴/488 親子關係事件程序(三):確認母再婚後所生子女生父之訴/489 親子關係事件程序(四):認領之訴/490 親子關係事件程序(五):確認親子或收養關係存在或不存在之訴/490
第2單元 刑事訴訟法大意/493 第一篇:總則/495 法例/497 當事人/498 土地管轄/500 土地管轄vs管轄錯誤/502 事務管轄/503 事務管轄vs管轄錯誤/504 牽連管轄/506 競合管轄/509 指定管轄/510 移轉管轄/511 無管轄權之處理/512 自行迴避/513 聲請迴避/516 職權迴避/520 迴避vs準用/520 選任辯護人/521 強制辯護(一):審判中的強制辯護/524 強制辯護(二):偵查中的強制辯護/531 強制辯護(三):偵查中的羈押審查/532 審判中的閱卷權/534 偵查中的閱卷權/536 判決確定後的閱卷權/538 通信接見權(一):羈押中的通信接見權/539 通信接見權(二):受拘捕時的通信接見權/541 輔佐人/543 被告的代理人、自訴代理人、告訴代理人、再審代理人、沒收參與人代理人、訴訟參與代理人/544 偵查中的筆錄、搜索扣押勘驗筆錄/547 審判筆錄(一):內容及簽名/551 審判筆錄(二):附錄及整理/553 審判筆錄(三):效力及更正/555 裁判vs更正/557 平信、掛號、送達證書/560 陳明送達地址/561 對在監獄或看守所之人送達、對檢察官送達/563 公示送達/564 期日及期間/566 在途期間/567 回復原狀/568 第二篇:強制處分及證據/571 傳喚/573 通知/576 拘提(一):要件/578 拘提(二):執行/581 逕行拘提/583 逮捕(一):通緝犯/585 逮捕(二):現行犯、準現行犯/588 逮捕(三):緊急拘捕/591 筆錄詢問人vs筆錄製作人/593 人別訊問/595 告知義務/595 全程連續錄音/598 夜間詢問/602 訊問方法/606 不正訊問/607 羈押的要件(一):拘捕前置主義/610 羈押的要件(二):24小時內/612 羈押的要件(三):犯罪嫌疑重大/615 羈押的要件(四之一):一般性羈押的原因/616 羈押的要件(四之二):預防性羈押的原因/617 羈押的要件(五):羈押必要/619 羈押的要件(六):言詞審理原則、法官押票/622 羈押審查(一):強制辯護?/624 羈押審查(二):閱卷權vs法官羈押審查之依據vs檢察官到庭義務/625 羈押審查(三):夜間訊問/627 羈押審查(四):自由證明程序/629 羈押之指揮、變更羈押處所/631 羈押之執行、通信接見權/632 撤銷羈押(一):羈押原因消滅/637 撤銷羈押(二):羈押期滿/639 撤銷羈押(三):羈押期間已逾原審判決之刑期/642 撤銷羈押(四):處分、判決/643 停止羈押(一):要件/644 停止羈押(二):替代處分及防逃措施/646 具保vs沒入保證金/648 再執行羈押/649 限制出境(一):要件/651 限制出境(二):期限及延長/654 限制出境(三):撤銷/656 有令狀搜索+有令狀扣押/658 無令狀搜索+無令狀扣押(一):緊急搜索/662 無令狀搜索+無令狀扣押(二):附帶搜索/665 無令狀搜索+無令狀扣押(三):同意搜索/667 有或無令狀搜索+無令狀扣押(一):本案附帶扣押/670 有或無令狀搜索+無令狀扣押(二):另案扣押/672 搜索扣押的執行(一):在場之人/673 搜索扣押的執行(二):扣押的方法及必要處分/674 搜索扣押的執行(三):政府機關或軍事場所/676 搜索扣押的執行(四):夜間/677 非附隨於搜索之扣押/679 扣押物之返還/682 無罪推定、罪疑唯無、舉證責任/683 證據能力vs證明力/689 嚴格證明程序vs自由證明程序/690 傳聞例外(一):特別程序/691 傳聞例外(二):§159-1Ⅰ/692 傳聞例外(三):§159-1Ⅱ/696 傳聞例外(四):§159-2/697 傳聞例外(五):§159-3/701 傳聞例外(六):§159-4/703 傳聞例外(七):§159-5/705 證人(一):傳喚及拘提/705 證人(二):具結/707 證人(三):違法訊問、證據能力/711 證人(四):拒絕證言/712 主詰問vs反詰問/714 詰問權vs交互詰問順序/716 被告詰問權vs被告退庭/718 共同被告/718 鑑定人之選任/722 拒卻鑑定人/723 鑑定人vs證人/725 鑑定留置/727 鑑定許可/729 檢察事務官及警察之採證/730 鑑定證人/731 通譯vs鑑定人/733 勘驗/733 證據保全/735 第三篇:偵查/737 告訴權人(一):被害人/739 告訴權人(二):配偶及特定親屬/741 告訴權人(三):特定罪名/743 告訴權人(四):利害衝突/744 告訴權人(五):代行告訴人/744 告訴代理人/745 告訴期間/747 撤回告訴/748 告訴不可分、撤回告訴不可分/749 告發/751 自首/752 偵查之主體及開始/754 偵查不公開vs在場/756 提起公訴/758 絕對不起訴(一):法定不起訴/759 絕對不起訴(二):其他法定理由不起訴/761 相對不起訴(一):微罪不起訴/762 相對不起訴(二):執行無益不起訴/763 簽結/764 緩起訴(一):要件/765 緩起訴(二):撤銷/768 再議(一):聲請/771 再議(二):審查/774 交付審判/776 第四篇:起訴及審判、被害人訴訟參與/781 起訴書vs卷證併送主義/783 案件單一性vs起訴不可分vs不告不理原則/785 追加起訴/788 案件同一性vs變更起訴法條/789 撤回起訴/790 開庭通知及送達/791 起訴審查/792 公開審理、合議審理、被告在庭時不得拘束其身體/794 職權主義vs當事人主義vs調查證據/797 準備程序/798 審判期日、審理程序/802 更新審判程序/806 停止審判/808 有罪判決/809 無罪判決/811 免訴判決/812 不受理判決/813 宣示判決/815 被告不到庭vs判決/817 自訴及限制(一):被害人/819 自訴及限制(二):直系尊親屬或配偶/822 自訴及限制(三):半個被害人?/822 自訴及限制(四):強制律師代理/823 自訴及限制(五):偵查/825 自訴及限制(六):撤回/826 自訴及限制(七):已不得告訴或請求 /827 自訴及限制(八):裁定駁回自訴 /828 上訴權人(一):當事人、得提起自訴之人、職權上訴/828 上訴權人(二):法定代理人或配偶/831 上訴權人(三):代理人或辯護人/833 上訴期間/835 上訴理由及審查/836 案件單一性vs上訴不可分vs不告不理原則/838 不利益變更禁止原則/839 捨棄上訴、撤回上訴/840 三級三審vs二級二審/842 上訴第三審的限制(一):罪名/843 上訴第三審的限制(二):刑事妥速審判法第8條/844 上訴第三審的限制(三):上訴理由/845 第三審的審判程序/847 判決與上訴vs裁定與抗告/849 實體裁定vs程序裁定vs抗告/850 抗告vs停止執行/852 再抗告/853 準抗告/854 再審的對象/855 為被告利益再審/856 為被告不利益再審/859 再審聲請權人/860 再審期間/861 再審代理人vs閱卷權/861 再審書狀、理由、附件及管轄權/862 聲請再審vs停止執行/864 開庭審理、調查證據/864 裁定駁回vs開始再審之裁定/866 更為審判、不利益變更禁止原則/867 非常上訴聲請權人/869 非常上訴之審理程序/870 非常上訴之判決/871 簡式審判程序/872 簡易程序(一):偵查中聲請/876 簡易程序(二):審判中裁定/879 簡易程序(三):上訴/883 協商程序(一):要件/885 協商程序(二):告知義務/887 協商程序(三):不得協商判決之例外/887 協商程序(三):上訴/888 被害人訴訟參與(一):要件/890 被害人訴訟參與(二):裁定/892 被害人訴訟參與(三):通知、出庭、表示意見/893 被害人訴訟參與(四):訴訟參與代理人/896 被害人訴訟參與(五):閱卷權/897 被害人訴訟參與(六):選定代表人/898 訊問或詢問被害人(一):陪同/899 訊問或詢問被害人(二):隔離/900 移付調解、進行修復/901 第五篇:第三人參與沒收程序、沒收、執行、附帶民事訴訟/903 第三人參與沒收程序(一):通知義務、陳述意見機會、聲請沒收/905 第三人參與沒收程序(二):聲請及裁定/907 第三人參與沒收程序(三):代理人及閱卷權/909 第三人參與沒收程序(四):準用被告之權利、適用通常審判程序/910 第三人參與沒收程序(五):判決/911 第三人參與沒收程序(六):上訴/912 第三人參與沒收程序(七):撤銷沒收確定判決/915 單獨宣告沒收(一):要件/916 單獨宣告沒收(二):聲請權人、管轄、第三人參與/918 執行(一):開始及指揮/920 執行(二):方式/920 執行(三):停止執行/921 執行(四):死刑/922 附帶民事訴訟/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