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之創立旨在適應建軍需要,期能及早培育優質的國軍骨幹以為國用,由蔣故總統 經國先生在民國六十四年行政院長任內指示,合併陸軍預備學校、海軍官校預備班、空軍幼年學校並增訓政戰預備生,於民國六十五年六月十六日正式成立。近年來在全體同仁辛勤耕耘下,已成為一所師資優良、設備完善、環境清幽、競爭力強之高級中學。 年滿14至18歲具國中學歷或同等學力之未婚男性青年。體格標準為身高155至190公分,身體質量指數15至30,並符合常備役以上體位。 年滿19至30歲,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力資格之未役男女社會青年。一般生: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符合報考資格之未役男、女性社會青年或後備役士官、官兵。軍職生:服現役滿1年之國軍在營志願役士官、士兵,且符合第參點「報考資格」者(自任官起役之日起計算至學年開始日【9月1日滿1年】)。二專升讀學生:空軍航技學院(以下簡稱航院)二年制專科班應屆空階畢業學生。 年滿17至24歲。應屆畢業生、社會青年、後備役士官兵及替代役備役人員。學歷:公私立高中(職)畢業或同等學力。 本校未來校務推展策略係依據:「軍事教育條例」、「大學法」、「國防部、司令部政策指導」、「陸軍建軍需求」,並參酌「國際著名軍校制度」、「大學教育發展潮流」,採取『延續傳統,因應變化』的策略,藉由「明確教育目標與基本能力」、「調整組織結構與效率」、「建立法規制度」、「強調核心價值」、「要求校園風氣」等五大作為,期使本校成為『蘊含大學教育之一流軍事學府』。 壹、報考事項: 一、報考日期:
※詳細入營日期、報到地點由國防部公告,並於成績通知單規定之。 二、報名方式: 三、考試項目:
(四)軍樂兵專長測驗:
貳、甄選條件: (三)年滿18歲至32歲(自民國78年1月1日以後至民國92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者)之女子或尚未履行兵役義務之同齡男子。 參、體檢: 肆、甄選員額: 伍、放榜及錄取: 陸、服役規定: 柒、服役期間待遇:
※詳細應考事項請參閱「正式簡章」。 <請接受社團機構提供的服務.請參加社團機構辦理的輔導> ◎社員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