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保健品 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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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5 月 香港保健食品協會與香港大學社會科學研究中心發布「二零一九年香港保健食品的市場調查」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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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次市場調查由香港保健食品協會籌劃,由香港大學社會科學研究中心執行,感謝立法會 (批發及零售界) 邵家輝議員安排於5月15日在立法會舉行市場調查結果的新聞發布會。

香港市民服用保健食品的情況越趨普遍,香港保健食品協會作為保健食品業界的代表,分別於2008、2014及2019年委託香港大學社會科學研究中心進行全港性的市場調查,對象為年滿18歲的香港市民。是次調查於2019年3月份進行,成功訪問人數超過1,000人,調查結果與2008及2014年的調查做比較,目的為各持份者更了解市場嘅狀況同趨勢。

重點調查結果

隨着香港人越來越長壽,人口不斷老化,市民越來越關注自身健康,對保健食品的需求也不斷增加。市民對保健食品所需的資訊及教育也隨之增加。建議政府能對保健食品作出定義,發放更多相關資訊及教育市民,從而提升市民健康水平,長遠減低醫療開支。
保健食品越來越普及化,市場日漸增長,建議政府成立保健食品發展委員會,與各持份者代表,包括消費者,業界,醫生,藥劑師及營養師等商討保健食品市場的發展方向及制定適用於保健食品的監管制度,使各持份者均能得益。
大部份市民認為「1+7」營養標籤並不適用於保健食品。建議保健食品應由更適用於保健食品的標籤取代「1+7」營養標籤,使市民能從產品包裝上得到更有用的資訊。例如: 有效成分,效用與功能,適用人士,建議食用方法等等。
服用保健食品的習慣
調查發現,接近六成 (58.2%) 的被訪者於訪問前6個月內有服用過至少一種保健食品,估算全港超過350萬人士有服用保健食品的習慣。與2014年調查相比,服用保健食品的估算人數上升了30%。另外,服用之保健食品種類也有增加,以維他命或礦物質最為普遍 (40.4%),其次為奧美加油系列(18.5%)、西式草本(18.3%)和益生菌及膳食纖维 (15.4%)。市民服用保健食品的主要功效為維持健康身體 (31.0%)、保護骨骼與關節 (24.5%) 及提升免疫力 (12%)。

購買保健食品的平均消費及途徑
就購買保健食品,接近三成 (28.9%) 的被訪者在訪問前6個月內曾購買過維他命或礦物質,其次為奧美加油系列 (16.2%)。花費在各種保健食品中,以綠色食物為最高,每月平均花費為$453,其次是口服美肌或纖體產品 ($427.3)及中式保健品 ($337.6)。根據估算,去年香港花費約250億元購買保健食品,比2014年調查的約190億元增加約32%。此數據除了顯示人們對於自身的健康更關注以外,更反映保健食品的種類及公眾的接收程度和關注度也大幅提升。在訪問前6個月內有購買過保健食品的被訪者中,在連鎖店購買的人數約佔一半,相對較少的被訪者在藥房或透過直銷購買。

對「1+7」營養標籤制度的意見
逾六成半 (66.7%) 的被訪者認為現時在香港實行的「1+7」營養標籤不能夠正確反映保健食品的功效,比2014年調查的51.4%增加約29%。另有63.8%的受訪者表示購買保健食品前沒有閱讀過包裝上的「1+7」營養標籤。

管理保健食品與一般食品的意見
接近九成 (89.2%) 的被訪者同意政府應將保健食品和一般食品分開管理。如政府為保健食品設立一個新標籤制度,約六成半 (65.3%) 被訪者認為應列明成分與配方,其次為效用與功能(40.1%)、可能出現的副作用 (22.4%)及需附上功效的科研證明 (14.7%)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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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現今香保健食的文化迴路
李傑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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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https://www.top1health.com/Article/2307)

香港的保健食品市場
近年,香港的保健食品大行其道,連鎖護理用品零售店的貨架上充斥著各式各樣的「保健食品」,部分保健食品甚至設有專櫃擺賣;再加上各大媒體鋪天蓋地的廣告宣傳,這些都反映了保健食品在香港似乎大有市場。事實上,根據香港保健食品協會委託香港大學社會科學研究中心,分別於二零零八年及二零一四年進行的一項調查估算,服用保健食品的成年人數目由二零零八年的二百零二萬五千人,上升至二零一四年的二百七十八萬三千人,而佔香港的成年人口的百分比亦由二零零八年的百分之三十四點八增加至二零一四年的百分之四十四點七。同時,這項調查更推算出二零一四年保健食品的香港市場銷售總額高達一百九十億港元。[1]由此觀之,服用保健食品對現今香港人而言已經成為了一種習慣,且有越發普及之勢。

保健食品的迷思
香港人雖然對保健食品趨之若騖,但其中卻多有爭議。首先,世界各國對「保健食品」的定義並未有一致的定論,甚至連名稱也會各有不同,如有些地方會將之稱為膳食補充品、營養補充劑,或是功能食品等。保健食品層出不窮、日新月異,既然沒有一致定義,如何將之歸納分類也是眾說紛紜的。但大體而言,如香港大學社會科學研究中心的調查,將保健食品大概主要分為以下四大類:

1)  維他命或礦物:如鈣片、維他命、魚肝油等;
2)  奧米加(Omega)系列:如奧米加三、六、九,DHA及亞麻籽油等;
3)  西式草藥:如葡萄糖胺、生嗓子、紫錐花等;
4)  中式保健品:如靈芝膠囊、蟲草膠囊、蜂皇漿等。

在多不勝數的保健食品中,幾乎全部都會標榜產品能夠強身健體,調理精神,甚至可以針對性改善某些病況或亞健康狀況,且經過大學測試、臨床實證,甚或是醫學驗證,務求令消費者信任其功效,增加購買的機會。雖然相繼有醫護界人士及學者研究發現,部分保健食品的成分標示不清,致使實際功效存疑,更甚的是消費者如不適當服用,會對健康造成負面影響。[2]然而,這些對保健食品有所質疑的論述似乎都沒有減低香港人對保健食品的興致,致使保健食品市場仍大有可為,更有保健食品公司於其申請上市的正式文件中,預測相關市場於未來五年仍然會持續增長。[3]一種連基礎定義也未能下定論的「產物」,自會引起許多監管和安全問題等關注,卻因著與「健康」掛鈎起來,致使消費者仍甘之如飴地接受,甚至形成一種文化,當中背後的意義確實值得關注。本文遂將以保羅.杜蓋伊(Paul du Gay)所提出有關「文化迴路」(Circuit of culture)的概念,探討「保健食品」的文化意義是如何在不斷交錯互動的生產、再現、規範、認同及消費過程中建立起來。

文化迴路
「文化迴路」是由保羅.杜蓋伊與斯圖亞特.霍爾(Stuart Hall)等人於“Doing Cultural Studies: The Story of the Sony Walkman”一文中所提出的概念,他們批評「過往在對物的社會學分析中,經常只就物的生產歷程進行考察,而物的意義則被認為是在生產歷程中同時被賦予的」(郭晉相,2011),這種論調會讓人誤以為「生產」決定了產品的意義,忽視了其他因素的影響。杜蓋伊和霍爾等人強調產品的意義並非單單建基在生產的過程上,反而是「生產」(Production)、「規範」(Regulation)、「再現」(Representation)、「消費」(Consumption),以及「認同」(Identity)這五個因素扣連起來共同建構出產品的文化意義。

生產
生產是指涉及產品生產的整個過程,即從設計、原料選取、生產方法、生產流程,以至銷售方式、物流安排及最終成品等都計算在內。生產者會嘗試在生產過程中為產品附加上意義,務求使實際產品成為一種象徵或符號,以增加消費者對產品的認同,鞏固彼此關係,加強消費。

規範
規範是指對某種特定研究的產品所加上的限制,這些限制可以是有形或無形的,所謂有形的規範是指政府針對特定產品所施行的實際法規,而無形的規範則可以是社會上的行為規範,或是約定俗成。

再現
生產既涉及象徵與符號,其目的就是「(生產者)對消費者進行他們對於『生產者希望傳達的文化意義』的理解之建構過程,透過再現過程生產者可以形塑消費者對於特定事物(尤其是生產者供應的產品或服務)的認同」(徐百威,2010)。生產者將產品以不同的語言方式對消費者重新展現的過程,就是「再現」,而這過程中,產品的意義被不斷強調,希望消費者能認同當中的意義,成為一伙。

其實,除了生產者可以將產品「再現」在消費者面前的同時,消費者亦會對產品進行再現,因為意義的建構並不是單向由生產者強加在消費者身上,也可以由消費者之間去建構的。

        消費
消費是指消費行為的整個模式,包括接收資訊的方式、考慮因素、購買習慣(時間、地點、次數),以及價值觀等。特別的是消費者購買一件產品並不只是在於實際作用,也會考慮產品所提供的意義。

認同
 認同是一種相同的認可,即是對跟自己「一致」的對象建立共有共享的集合體。然而,認同其實是一種「建構的事實」,是在不斷化成(becoming)過程中建構出來的認可。[4]

「文化迴路」中這五個因素之間的扣連並非單向而具規律的,而是彼此各自可以交互影響,最終卻又環環相扣而成的一種迴路狀態。任何一個因素也可以是改變建構的起點,但牽一髮而動全身,其中一點的改動也可能會引致整個迴路的意義產生變化,故此這是一種緊密結合、交互相扣而不規律的互動扣連。[5]

保健食品的文化迴路
生產的單一目的
既為保健食品,顧名思義當然與健康息息相關,而作為保健食品的眾多生產商,均不約而同極力將自家產品與健康掛鈎,務求得到消費者認同,提升銷量。

是以由產品設計開始,就已經針對香港人各式各樣的健康與亞健康問題,從眼、耳、口、鼻、心、肝、脾、肺、腎,乃至筋骨關節等生理健康,以至睡眠質素、精神情緒影響的心理健康,統統都有健康食品照顧得到,應有盡有,打造出一種全面照顧健康的業界形象。再者,香港的保健食品多數是設計成藥丸或沖劑類成品,服用快捷簡便,這對於匆忙急逼而生活習慣欠佳的香港人而言,也是關注健康的最佳途徑。

除了產品的設計外,保健食品的生產者在原料選擇方面也標榜天然優質、真材實料,且是眾所周知對健康有益的原料。靈芝、冬蟲夏草、人蔘等珍貴藥材固然是保健食品常用的材料,此外蜂蜜、蘆薈、花粉等天然材料也是普遍被使用的保健食品成分,可見生產者在原料選取方面也是有意將產品扣連到健康。

儘管是保健食品的生產方法,也同樣被生產者用以加強保健食品等於健康的形象,他們表示將保健食品的生產工序科學化,且設有嚴謹的監控程序,甚至是原料也是經過檢測過程才加以生產,給予消費者對產品質素的信心。

從產品設計、原料選取,到生產方法,生產者都有意展示保健產品是經過嚴格監管而有助健康的產品,使保健食品成為健康的符號,正如符號學家皮爾士(Charles Sanders Peirce) 所指的「象徵」符號一樣,象徵符號中物體與所指的關係「不來自自然意義上的而是文化的象徵,例如黑象徵死亡、白象徵純潔、紅象徵熱情⋯⋯等」(李建緯,2006),保健產品與健康並沒有自然的關係,但生產者有意將他們聯繫起來,正是有意建立的一種文化象徵。

當然,有如杜蓋伊等人所言,文化意義的建立並不只是建基於「生產」的因素之上,如沒有其他因素配合,生產者也是徒勞無功的。保健食品能夠逐漸成為香港人的一種飲食習慣,自是在特定的環境中,有其他因素各自影響配合而成。

規範的暗中相助
在商言商,保健食品的生產者為增加銷量,必然將產品打造成健康的象徵。然而,如果沒有寬鬆的規範配合,保健食品能否如現在般盛行或許會是疑問。基於香港未能對保健食品有任何的定義,故現行並沒有訂立任何有關保健食品的法例,參考衛生署回答立法會查問時的答案,[6]得知現在市面上出售的保健食品,會按其成分受以下條例規管:

  1. 含有藥物成分的保健食品,會受到《藥劑業及毒藥條例》(第一百三十八章)規管。這些藥物必須符合安全、品質和成效方面的規定,才可註冊。此外,藥物必須加上標籤,說明成分、用量和用法等詳情。
  2. 而所有符合《中醫藥條例》(第五百四十九章)中成藥定義的產品,即純粹由中藥作為有效成分並有治療或保健用途的產品,均受《中醫藥條例》規管。這類產品必須符合有關安全、品質和成效的規定,才可註冊。《中醫藥條例》亦就註冊中成藥的標籤作出規定,包括要求標籤列載主要成分、用法、用量、包裝規格及生產地等資料。
  3. 不屬於中藥或西藥的「保健食品」則跟一般食品一樣,受《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第一百三十二章)規管。條例規定食物製造商和銷售商必須確保產品適宜供人食用,並遵守有關食物安全、食物標準及標籤要求的規定。

相比美、加、澳、台及部分歐盟家國,香港並沒有特別實行保健食品分類的監管政策,只是依據保健食品聲稱的成分來規管,可謂相對寬鬆。這必然影響了生產者的決定,既然香港保健食品市場的限制少,前景佳,那麼保健食品就會大量出現,有如雨後春筍,蔚然成風,消費者易於接觸購買,自也會容易養成購買保健產品的習慣。

除了對「保健食品」的產品監管較寬鬆外,有關產品的宣傳須遵守《不良醫藥廣告條例》(香港法例第二百三十一章)及《公眾衛生及市政條例》,分別禁止廣告聲稱有治療或預防某些疾病的功效,亦禁止廣告對食品藥物作虛假描述或誤導說明。雖然看似有一定的條例去監管,但其實內裏發揮空間甚大,生產者的陳述只要「不失實」便可。相對寬鬆的宣傳規範,不僅影響會「生產」的決定,以及「再現」的方式,同時也會影響「消費」的決定。排山倒海的保健食品宣傳,為消費者提供了龐大的資訊,但這些資訊大都是單向由生產者發放,消費者缺乏全面資料去作全面分析,往往容易作出消費的決定。

再現的推波助瀾
承上而言,規範的鬆緊程度足以影響到生產和再現的內容,嚴格的監管法例會令特定產品的生產者更為謹慎行事,使行業的發展較慢;反之,寬鬆的法規就有助行業自行發展(是否健康則另談)。就再現而言,香港對於保健食品的宣傳規範外嚴內寬,政府一方面沒有限制保健食品做廣告宣傳,故生產者將產品再現的空間大增;加上市場競爭激烈,而生意額又龐大,生產者為站穩陣腳也好,為爭取更好的利潤也好,均樂於透過鋪天蓋地的宣傳去為保健食品建立形象。如是者,香港人在電視、電台、報紙,甚至是互聯網等不同媒體都能接觸到保健食品的宣傳,生產者就藉此不斷向消費者「再現」產品的意義,希望得到他們的認同和垂青。

其次,政府對於保健食品的宣傳內容也限制不多,跟進亦較少,只要生產者有技巧地宣傳,甚少會引起麻煩。在現行情況下,保健食品生產者似乎不大受到規範所限制,反而只需要捉摸到消費者的需要,往往就能達到他們想要的再現效果。例如生產者在廣告中常有情景展示主角生活忙亂,壓力逼人,致精神健康變差;又或是年紀漸老而令身體機能漸差。此等情況在香港這個步伐急速的社會是十分普遍的,但要改變困局卻又是有心無力,於是乎廣告內主角服用保健食品後的改善正好撃中許多消費者的心理,只需些許成本(服用保健食品)便能改善健康,令他們躍躍欲試。

再者,為針對香港消費者重理性科學的現實,生產者在再現時又會標榜保健食品經大學科研驗證功效,且有數據支持,又以用家實證去分享服用功效,務求以科學化去包裝保健食品,以減低消費者的戒心,使他們理性去相信保健食品就是健康的象徵。意義的建立是一個不斷流變的過程,如果消費者對於產品再現的反應未如理想,生產者又會因應需要而改變並重新再現。由此觀之,消費對於再現的影響,不比生產和規範的少。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再現並不只是單向由生產者將意義傳向消費者,也可以由消費者將產品意義再現予其他消費者。以保健食品為例,不少消費者在服用過後會向他人推薦,這種口耳相傳,有時比起生產者主導的再現來得更有力,許多香港人服用保健食品的習慣也是由此而起的。

消費與認同的力量
服用保健食品的習慣得以建立並盛行,消費跟認同因素的影響絕對是不容忽視的。上段展示了消費者足以影響產品再現的內容和方式,但其實同時他也可以影響生產及規範。消費者能否認同保健食品的代表意義,繼而作出消費的決定,是產品成功與否的關鍵。如果消費者未能接受保健食品是健康的象徵符號,代表了這種產品可能仍然未符合他們的需求(如服用後無效或未能針對改善身體狀況等),又或是對該產品仍有顧慮(服後副作用等),故未能建立起一個穩固的消費關係。這種情況下生產者可能要重新去檢視及修改一下生產的內容;又或是修正再現的要素,將產品意義再現予消費者面前。

消費與認同除了影響到生產及再現有機會改變之外,當然也會影響到規範的變更。縱然消費者因認同產品的意義而與生產者建立起穩定的消費關係,但過程中仍然有機會出現問題,如生產與消費的資訊不對稱、生產因素出現變動,或是其他社會因素改變等,因而使法例或社會文化有需要變動去調節對特定產品的規範。

就香港的保健食品來說,能對消費者的背景(或是因忙亂致生活習慣欠佳;又或是年紀漸大而體能下降)和需要(受不同醫學未能改善的問題困擾,如關節、心升管等)「對症下藥」,在不同的再現過程中傳遞出保健食品有效改善健康問題,且獲科學實證,於是消費者漸漸認同了保健食品就是健康的象徵,建立了一個穩定的消費,形成了服用保健食品的習慣。

總結
香港的保健食品風潮,明顯地反映出一種產物的文化意義並不只是由生產或生產者去決定,反而是文化迴路中五個因素都各有特定的環境,繼而互動地不斷產生對各方面的影響,並作出回應而成。

同一產物,就算置於不同地方,文化迴路的經歷也會有所不同,得出來的產物文化意義又會帶點差異,就如保健物品在香港和台灣也有分別。香港人較重科學理性,台灣人則普遍感性,這是不同消費者的一個特點,使文化迴路內的互動變得不一樣,所以保健食品生產者需要因應這些特點而設計不同的再現內容和方式,香港的再現會側重於數據、實證,展現出許多「客觀」資料出來,以引證產品的效用;但台灣的再現則較重溫情和人的關係,且較有故事性,並沒有許多數據出現。如是者,保健食品在兩地雖然可能都被視為健康的象徵,但這種象徵的內涵又帶點不一樣,代表了某一因素的回應有所不同,整個文化意義可能又會有所不同,引證出文化迴路是一個不斷經歷、產生影響、修正及回應的過程。

參考資料:
書籍:

  1. Chris Barker 著, 羅世宏等譯(2010),《文化研究 : 理論與實踐》,台北.五南圖書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文章:

  1. du Gay, P., Hall, S., L., Mackay, H. and Negus, K.(1997), “Doing Cultural Studies: The Story of the Sony Walkman”,  Sage Publications (in association with the Open University)
  2. 林靜雯(2008),〈邁向文化造市新境 — 台中市以文化引領城市發展之研究〉 台中市文化局
    http://rdnet.taichung.gov.tw/public/Attachment/115030/210200533554.pdf
  3. 李建緯(2006),〈符號學是什麼?從藝術作品談起〉《暨大電子雜誌》第40期
    http://beaver.ncnu.edu.tw/projects/emag/article/200605/%E7%AC%A6%E8%99%9F%E5%AD%B8%E6%98%AF%E4%BB%80%E9%BA%BC.pdf
  4. 郭晉相(2011),〈製造特產性:宜蘭三星蔥的文化迴路分析〉 國立台灣大學
    http://www.csat.org.tw/paper/C-1-2_%E9%83%AD%E6%99%89%E7%9B%B8.pdf
  5. 徐百威(2010),〈次文化透過文化迴路形成潮流──以街頭時尚服飾經營為例〉 臺北國立政治大學
    https://nccur.lib.nccu.edu.tw/bitstream/140.119/49576/1/900201.pdf
  6. 陳慧燕(2005),〈書寫杜蕾斯安全套:一個繫於文化經濟的故事〉 台灣新竹交通大學
    www.srcs.nctu.edu.tw/speech_pages/CSA2005/papers/0109_A5_3_Chan.pdf
  7. 劉維公(2001),〈當代消費文化社會理論的分析架構:文化經濟學、生活風格、與生活美學〉 台北東吳大學社會學系 http://mail.scu.edu.tw/~reschoi3/works/consumption.pdf
  8. 羅芽里(2012),〈微時代新魅力──網路為電影之文化迴路〉 臺北國立政治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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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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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黃飛霖,Stuart Hall:文化認同與電影再現(Cultural Identity and Cinematic Representation),瀏覽日期:20-12-2016http://mail.nhu.edu.tw/~society/e-j/50/50-13.htm
  3. 立法會十九題:「保健食品」規管,瀏覽日期:20-12-2016http://www.info.gov.hk/gia/general/200902/04/P200902040180.htm
  4. 香港人對保健食物的認知調查2014,瀏覽日期:20-12-2016https://www.hku.hk/f/news/12065/Presenation_Chinese_.pdf

視頻:

  1. 鏗鏘集 保健潮,瀏覽日期: 22-12-2016http://www.liberalstudies.hk/video/programme.php?vid=tcs16-1645

[5] du Gay, P., Hall, S., L., Mackay, H. and Negus, K.(1997) “Doing Cultural Studies: The Story of the Sony Walkman”,  Sage Publications (in association with the Open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