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磐 公園 沙灘車

今年春節期間恆春赤牛嶺曾發生沙灘車衝下邊坡遊客受傷事件,業者賠償和解了事;墾管處針對墾丁牛石溪和恆春赤牛嶺業者,今年2月底會同警方安排專案取締勤務,開出17張罰單,清明連假將至,墾丁地區旅宿住房逾八成,業者又蠢蠢欲;墾管處表示,除和警方持續專案取締勤務,已在各山區入口處設禁止告示牌及水泥路障阻絕設施,不給業者僥倖的機會,也提醒國家公園法規定 「禁止從事沙灘車遊憩活動」,遊客騎乘也開罰。

去墾丁玩沙灘車一不小心就會觸法,因為「國家公園」依法禁止騎沙灘車,每人最高罰3000元。但業者罰不怕,造成當地生態被破壞,墾管處祭重罰,將5家業者函送地檢署偵辦。不過業者透露,墾丁就業機會少,政府建議轉行開民宿,但對他們來說根本沒資金,沙灘車生意做不成,生計大受影響。

龍磐 公園 沙灘車

員警:「叭,叭,停下來!」

半夜飆沙玩得正嗨,員警鳴笛要他們通通停下,因為在這玩沙灘車已經違法,但遊客似乎完全不知情。

員警:「違反國家公園法,禁止騎沙灘車,你們都沒在注意嗎?」業者:「蛤?」員警:「業者是誰?」業者:「我啊!」

業者淡定等警方開單,半夜飆沙,警方錄影蒐證已久,因為在國家公園玩沙灘車雖然一人一車罰3000元,但旺季收費一天好幾萬,就算違規也能照樣營業,也導致墾丁國家公園龍磐草原禿了好幾圈。墾管處祭出重手,3月直接把業者函送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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墾丁國家公園依法禁止騎乘沙灘車,但每人最高罰3000元,業者在利之所趨下繼續營業,墾管處持續取締外,也收集沙灘車破壞龍磐特別景觀區山坡地水土、環境生態證據,去年首度援引國家公園法「情節重大,致引起嚴重損害者」,將業者函送屏東地檢署偵辦,檢方月前起訴林姓父子;業者見墾管處下重手,盼輔導以環境永續的生態觀光旅遊方式試營運,再導入合法。

墾丁國家公園境內有近10家業者經營沙灘車,數量逾百輛,路線包括墾丁龍磐、牛石溪和恆春赤牛嶺,行駱路線包括國有和私有農林地,龍磐草原則是國家公園特別景觀區;墾管處說,每人罰3000元遏阻效果有限,去年透過空拍收集營業地區環境狀況,針對龍磐特別景觀區被沙灘車輾壓切割,植被遭破壞,依違反國家公園法「情節重大,致引起嚴重損害者」函送檢方偵辦並起訴,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

墾管處說,龍磐沙灘車業者長期帶遊客夜間追逐梅花鹿,破壞草原棲地完整性與生物作息,壓縮鹿群生活空間,沙灘車輪輾壓破壞地表植被,已造成表土裸露、凹陷,破壞水土保持,雨季時泥土沖蝕入海,覆蓋沿岸的珊瑚礁,間接造成海底珊瑚生態環境受損,檢方南下到現地實勘,認定對環境生態造成損害且情節重大,月前起訴2名業者,盼院方支持形成案例,收遏阻之效。

標謗帶來冒險刺激快感的沙灘車,依出車時間每人收費600至1000元不等,旺季假日每天有數萬元收入,國家公園法最高每人罰3000元,業者抱著賭一把的心理攬客,和墾管處「你抓我躲」的戲碼年年上演,墾管處這次首次對業者出重手,以刑法函送並起訴,其他業者不免緊張,將透過民代向墾管處陳情,表達願配合環境永續的生態觀光旅遊模式的心聲,盼由官方輔導規畫試營運,導入合法。

三星堆遺址位於中國四川省廣漢市城西三星堆鎮的鴨子河畔,屬青銅時代文化遺址。由於其古域內有起伏相連的三個黃土堆而得名,有「三星伴月」之美名。遺址年代為公元前2,800年至公元前1,100年,分為四期,第一期為寶墩文化(前蜀,前2,500年至公元前1,750年),第二、三期為三星堆文化(古蜀,公元前2,000年至公元前1,400年,同時期的中原為夏商時期),四期為十二橋文化(古蜀,主要遺存在金沙遺址,中原為商末周初時期)[1]。1987年1月16日公佈為四川省第二批文物保護單位[2]。1988年1月13日列為第三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3]。目前三星堆遺址正聯合金沙遺址申請成為世界遺產[4]。三星堆遺址證明了長江流域在上古時期並非是蠻荒之地,而與黃河流域一樣擁有高度文明。

發掘歷史[編輯]

龍磐 公園 沙灘車

當時的廣漢縣縣長羅雨蒼認為出土的古物應歸國家所有,下令禁止私人挖掘。1934年3月15日,在羅雨蒼的邀請之下,華大博物館館長、文化人類學與考古學教授、美籍浸禮會傳教士葛維漢與副館長林名均教授組建考古發掘隊,在月亮灣進行發掘工作,揭開了中國川西平原考古的序幕。持續十多天的第一次正式發掘工作,一共出土文物600多件。之後,葛維漢編寫完成了《漢州發掘簡報》,在報告中他提到這批器物的年代上限為銅石並用時代,下限大約為公元前1100年。這是歷史上第一份有關三星堆的科學報告。[6]

20世紀50年代成渝鐵路施工時,工人們多次在鐵路沿線挖到大量文物,西南博物館在沿線進行了大規模的文物收集和清理工作。1953年西南博物院院長馮漢驥等人重新提出三星堆一帶有古文化遺產的可能。1956年四川省博物館的王家佑、江甸潮在三星堆-月亮灣一帶進行考古調查。[5]1960年四川大學歷史系考古研究組全面調查了三星堆和月亮灣等地的文化遺存。1970年始,三星堆和月亮灣一帶古遺址搭建起磚瓦工廠,致使大片的古文化遺址遭受破壞。1980年5月四川省考古隊對三星堆遺址進行搶救性發掘,發現龍山時代和距今3,000年前至4,000年前的房屋基址計18座,墓葬4座,出土數百件陶器、石器、玉器文物和數萬片陶片標本。1982年中國國家文物局決定對三星堆進行專款專項考古發掘。

1986年7月,廣漢縣南興鎮第二磚廠的工人在進行挖取磚坯土時,不意間挖斷了一枚疑似古玉環之物,工人遂上承報告給當地的考古隊,而這裡就是三星堆後來定名的一號祭祀坑之處。8月,四川省考古所,在領隊陳德安、副領隊陳顯丹的帶領下,對三星堆進行大規模發掘工作,發現兩座與商代同時期的大型祭祀坑,坑內出土了1,700多件青銅器、玉器、漆器、陶器等,還有80根象牙,4,600多枚當時的貨幣、海貝、銅貝等。

2021年3月20日,「考古中國」重大項目工作進展會在成都舉行,宣布在三星堆新發現的3號至8號6座祭祀坑中,出土了古蜀文明的黃金面具、青銅人像、青銅尊、玉琮、玉璧、金箔、象牙等500多件重要文物[8]。學者使用碳14對6個坑的73份炭屑樣品進行分析,推斷三星堆4號坑年代屬於商代晚期[9]。中國中央電視台新聞頻道3月20日至3月23日連續4天播出《三星堆新發現》大型直播特別節目第一季,在三星堆遺址現場直播文物的發掘與修復工作。[10][11]

同年9月9日,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舉行「考古中國」重大項目——三星堆遺址考古發掘階段性成果新聞通氣會,宣布自5月以來又新發現了包括大型青銅神壇、神樹紋玉琮、最大青銅面具和最大完整金面具等500多件文物。[12][13]9月9日至9月11日,中央電視台新聞頻道播出《三星堆新發現》直播特別節目第二季。[10]

2022年1月31日,三星堆文物現場發布儀式在中央廣播電視總台《2022年春節聯歡晚會》舉行,三星堆青銅大面具亮相春晚舞台。[14]

2022年6月13日,三星堆遺址考古發掘階段性成果再次發布。新發現6座祭祀坑的考古發掘工作進入收尾階段,共計出土編號文物近13,000件,其中較完整的3,155件。在7、8號祭祀坑發現龜背形網格狀器、銅神壇、頂尊蛇身銅人像、銅戴象牙立人像、銅豬鼻龍形器等大量造型前所未見的文物。據6座祭祀坑之「碳十四測年」,大多數坑的年代確為商晚期,距今約3,200年至3,000年。考古人員在考古大棚周邊還發現一處約86平方米的建築遺蹟與大量小型祭祀坑和建築基址。[15][16][17][18]同年6月14日至16日間,中央電視台新聞頻道推出《三星堆新發現》第三季直播節目,直播了龜背形網格狀器、倒立頂尊人像、著裙立人、立鳥神樹樹枝等文物的提取出土。[10][19]

出土文物(截至2022年6月)祭祀坑/器物銅器金器玉器石器陶器象牙其它匯總K37641042078811104151,293K421090247079K52192000023K600200002K738352140106268706K86836820534037701,052總計1,23854356512313590833,155

青銅鳥腳人像殘部,1986年2號祭祀坑出土。在2022年6月與8號祭祀坑新發現的頂尊蛇身銅人像拼對成功。文物整體被重新命名為鳥足曲身頂尊神像[20][21]

文化分期[編輯]

三星堆文化的分期,可以根據其考古時的發現分為三星堆遺址一期、二期、三期和四期。也可以按研究後文化類別分為寶墩文化(距今約2,500年前至1,750年前)、三星堆文化(距今約2,800年前至1,100年前)和十二橋文化(距今約1,250年前至650年前)。三星堆文化的分期對於認識三星堆與當地先秦時期青銅文化(距今約5,000多年前至2,700多年前)和新石器文化(距今約7,000多年前至2,000多年前)的關係有著重要作用,也奠定了完善四川古文化發展譜系,確定巴蜀文明形成的基礎。其主要出土的上百件青銅精品,一如青銅立人像年代則在第四期,概括約在公元前1,200-公元前1,000年之間,相當於中原地區的安陽殷墟遺址。[22]

1933年至1934年的第一次對月亮灣真武宮遺址和玉石器坑挖掘時,已經有人注意到兩者年代有所不同[23]。1963年四川大學考古專業實習進一步的從地層上論證了不同時期的疊壓關係。1980年、1981年第一次發掘時,考古隊員將堆積物分為八層,除去表層土(第1層)、間隙層(第5、7層),剩下的五層被稱為「第一至第五文化層」。其中第四、五文化層(第6、8地層)被劃為第一期,第二、三文化層(第3、4地層)被劃為第二期。第一文化層(第2地層)被劃為第三期。1982年,通過第二次發掘,發掘者提出存在三星堆遺址第四期。至此,三星堆文化分為四期的基本框架已經形成。

三星堆一期文化[編輯]

標準地層是第一次發掘時的第6層、第8層(第四、五文化層)。1984年西泉坎下層(第4層)和1986年第六次發掘的最下層(第13-16層)等基本與之對應。

出土的陶器陶質主要以泥質灰陶為主,出土陶器中大約65%為此類陶質,又包括了泥質青灰陶和灰白陶。其次是夾砂褐陶,另外還有少量不均勻的泥質橙黃陶。器形比較單調,主要是平地器,但也要少量圈足器,大部分皆難以復原。紋飾主要是繩紋,其次是劃紋,劃紋又包括了平行線劃紋、水波狀劃紋、幾何形劃紋,也有在平行劃紋上再弄出齒狀。另外有少量的錐刺紋和鏤孔裝飾。這一時期陶器的顯著特點之一是器口壓成鋸齒狀花邊。

這一地層已經出現房屋建築,平面通常呈圓形或方形,採用挖柱洞立柱樁的方法,中間連結以泥牆。有些房屋的面積只有10-12平方米,據推測可能是干欄式的小房子。

經中國社科院考古所鑑定,在第一次發掘時的第六層所採集的標本距今為4,075±100年,樹輪校正後為4,500±150年,高精度校正後為公元前2,590至公元前2,340年。其他的一些主要數據有距今4,170±85年,4,210±80年等[24]。

三星堆二期文化[編輯]

三星堆遺址出土的陶鳥頭勺把。鳥頭形勺把是「鳥頭把勺」的一部分

三星堆二期文化的標準地層是第一次發掘時的第3層、第4層(第二、三文化層)。第六次發掘的第11、12層也是典型地層。各次發掘中,此地層均有出現,說明這一期文化在三星堆遺址群中有廣泛的分布。與第一期文化相比,這一期的文化面貌大有改變。包括特色鮮明的陶器和石器。可以說代表三星堆文化特徵的典型器物群已經出現。其與第三期的區別主要是數量比例和個別品種上的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