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條件可以申請社會住宅?

臺北市社會住宅出租申請


    • 網路申辦
    • 臨櫃申辦
    • 書表下載


    非受理期間 (受理時間2022/09/01至2022/10/27)

    案件說明

    有關社會住宅出租申請,相關申請消息,請留意本府相關公告或新聞媒體之報導。

    應備證件

    1.申請書。
    2.全戶戶籍謄本(申請日前1個月內);夫妻分戶者或戶籍內之直系親屬與其配偶分戶者,應同時檢具其配偶、戶籍內直系親屬之配偶之戶口名簿影本或申請日前1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
    3.家庭成員之財產歸屬資料清單(申請日前1個月內)。
    4.家庭成員之最近一年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5.申請承租供「具特殊情形或身分者」承租之戶數者,應檢附具備該條件之證明文件。
    6.以「因在本市就學、就業有居住需求者」之資格條件申請者,應檢附在本市就學、就業證明。

    申請方式

    郵寄申辦、臨櫃親自申辦、委託申辦、網路申辦(非全程式)

    繳費方式

    網路繳款:
    □pay.taipei行動支付
    □網路ATM
    □線上信用卡
    ■其他(免費)
    非網路繳款:
    □臨櫃繳費□金融機構匯款□信用卡
    □郵政劃撥□超商繳費
    □支票或匯票□電話繳款□悠遊卡
    ■其他(免費)

    處理時限

    1.一般申辦(非網路):300件以下:47日;301件以上:每增加100件增加9日
    2.網路申辦:300件以下:47日;301件以上:每增加100件增加9日
    *以上若有異動將於本局網頁以最新訊息發布彈性調整
    □全程式
    ■非全程式
    □網路預約
    3.須會外機關審查(個案性):無
    4.須層轉核釋:無

    承辦機關

    都市發展局住宅服務科
    電話:02-27772186轉0再轉2
    傳真:02-27771037
    地址:11008臺北市市府路1號9樓(中區辦公室:10488臺北市南京東路3段168號18樓)

    備註

    1.開放受理市民申請時間以本局公告受理起迄時間為準。
    2.本受理案件因同時間辦理公開抽籤、選屋作業及通知簽約公證,全案件以併案方式辦理。
    3.處理時限不含「通知合格戶抽籤」至「抽籤日」之等待期間。

    房客僅限定於弱勢族群嗎?一般人可以提出申請嗎?

    (一)房客身分不限定於弱勢族群,一般人也可以提出申請,但一定所得以上的房客是不符合申請資格。

    (二)依據住宅法第4條規定,社會住宅應提供至少30%以上比率出租給經濟或社會弱勢者,另提供一定比率給未設籍於當地且在該地區就學、就業有居住需求者。因加入包租代管的住宅也是社會住宅的一種,亦須遵循該規定辦理。

    房客申請的資格條件是什麼?

    (一)對於加入包租代管試辦計畫的房客,其基本申請資格如下:

    1.符合住宅法第4條規定之經濟或社會弱勢條件如下:

    (1)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

    (2)特殊境遇家庭。

    (3)育有未成年子女三人以上。

    (4)於安置教養機構或寄養家庭結束安置無法返家,未滿二十五歲。

    (5)六十五歲以上之老人。

    (6)受家庭暴力或性侵害之受害者及其子女。

    (7)身心障礙者。

    (8)感染人類免疫缺乏病毒者或罹患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者。

    (9)原住民。

    (10)災民。

    (11)遊民。

    (12)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2.提供一定比率給未設籍於當地且在該地區就學、就業有居住需求者。

    3.符合住宅法第25條第1項規定,社會住宅承租者,應以無自有住宅或一定所得、一定財產標準以下之家庭或個人為限。

    (二)至於包租代管房客詳細的申請資格、程序、分級收費及其他應遵行事項的規定,由直轄市政府依據各地方情形另外訂定。詳情請向6直轄市政府住宅單位洽詢。

    房客承租住宅其租金如何計算?有提供哪些優惠措施?

    (一)有關房客承租包租代管試辦計畫之出租住宅,其租金計算方式如下

    1.包租:業者向房東以市場租金8折承租住宅3年,轉租一般戶、弱勢戶之租金如下:

    (1)一般戶:以市場租金8折支付業者。

    (2)弱勢戶:依弱勢條件(社會或經濟弱勢戶)以市場租金的7折或5折支付業者,至弱勢戶之租金差額1折或3折由政府補助並經由業者轉交房東。

    2.代管:房東與房客經業者媒合後簽訂租約(至少1年)。

    (1)一般戶:以市場租金9折交付業者。

    (2)弱勢戶:依弱勢條件(社會或經濟弱勢戶)以市場租金的7折或5折交付業者,至弱勢戶之租金差額2折或4折由政府補助並經由業者轉交房東。

    (二)房客加入包租代管計畫後,政府補助租金差額及公證費,減輕房客租屋負擔,並享有穩定的居住環境。

    向租屋服務事業申請承租住宅,應具備哪些文件

    6直轄市政府所定房客資格條件不一,為因地制宜,除申請人國民身分證影本須具備外,其餘申請文件依6直轄市規定辦理。

    房客承租住宅其租約簽訂年限如何訂定?

    106年包租代管計畫執行3年,房客承租之包租代管的住宅,其租約年限會因房東選擇「包租」或「代管」方案,而有不同的租約年限,以下分別說明:

    (一)房東採包租方案:房東與業者簽訂包租約,包租約年限為3年。業者包租期間可再與房客簽訂轉租約,轉租約年限至少1年,轉租約期滿後,房客可再與業者續租,租期最長2年,即業者與房客之轉租約租期最長3年。

    (二)房東選擇代管方式:由業者媒合租屋案件,由房東與房客簽訂租約,其租約年限至少1年,租約期滿後,房東與房客可再協議續約,租期最長2年,即房東與房客之租約租期最長3年。

    是否一定要辦理公證?公證費如何申請?

    (一)不一定。因租約公證所產生之強制效力,始於租約結束之後,故不強制規定房客選擇包租或代管方案須辦理公證。

    (二)如欲申請公證費補助,其公證書應載明逕受強制執行。至補助之公證費由業者檢附租賃契約及公證費申請書相關文件,向6直轄市主管機關提出申請。

    有那些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106年度社會住宅包租代管試辦計畫?向誰申請?

    (一)房東之出租住宅及房客有租屋需求位於新北市、臺北市、桃園市、臺中市、臺南市、高雄市等6直轄市者,請向該6直轄市政府委託之業者申請辦理。

    (二)其餘縣(市)政府因未申請辦理,未列入本試辦計畫,故房東之出租住宅及房客有租屋需求位於未申請辦理之縣市,不得向6直轄市政府申請辦理。

    摘錄自 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  https://pip.moi.gov.tw/V2/B/SCRB0501.aspx?mode=9

    什麼條件可以申請社會住宅?

    首頁房產知識社會住宅是什麼?如何申請補助?流程、租金價格、優缺點一次看!

    房產新聞

    你知道社會住宅是什麼嗎?如果想入住社會住宅的話,又該如何申請補助呢?這一篇文章也介紹社會住宅流程、租金價格及優缺點一次看,讓你瞭解您是不是有社會住宅的需求,以及是否符合社會住宅的資格,帶你是一起瞭解社會住宅是什麼,並且瞭解社會住宅的租金、價格的喔!

    什麼條件可以申請社會住宅?

    社會住宅是什麼?


    社會住宅,是由政府先蓋好房子再出租給適合民眾,或是由政府承租民間空屋後再轉租給民眾。另外因為社會住宅是只租不賣,所以跟過去以出售為主的國民住宅是不同的,最關鍵的是社會住宅的租金,會比一般出租市場行情便宜,政府立意是期待透過住宅資源的善用以照顧更多弱勢族群,包含老人、低收入戶等族群,也同時比較能照幫忙外地短期就學、就業階段的住房需求。

    另外,如果從建造品質方面來說,大多的社會住宅會導入環保綠能的設計理念,包含綠建築、太陽能光電等概念,也會規劃完善社區管理模式,讓社會住宅社區都能有正常的優質運作。

    如何申請補助呢?

    根據「內政部興辦社會住宅出租辦法」,想要申請承租社會住宅者,必須符合基本條件如下:

    • 成年國民。
    • 於受理申請社會住宅之直轄市、縣(市)設有戶籍,或未設籍於當地且在該地區就學、就業有居住需求。
    • 家庭成員於受理申請社會住宅之直轄市、縣(市)無自有住宅。
    • 家庭年所得應低於申請時社會住宅所在地直轄市、縣(市)百分之五十分位點家庭之平均所得,且所得總額按家庭成員人數平均分配,每人每月不超過最低生活費三點五倍。
    • 家庭成員未享有政府其他住宅貸款利息或租金補貼,且非社會住宅或政府興辦之出租住宅承租戶。但政府興辦之出租住宅目的係為活化閒置資產且其租金依市場機制定價,不在此限。

    社會住宅申請流程5步驟:

    步驟一

    先檢視您想入住的縣市公告,先上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的社會住宅專區網頁的「各縣市政府公告內容」,然 後繼續點選您想入住的各縣市政府公告內容說明。

    步驟二

    以新北市政府網頁為例,進入該頁面後點選右上角「線上申請」,即可看到目前開放申請中的社會住宅。

    步驟三

    填妥相關申請文件後備妥並寄送相關資料給該縣市政府主責受理單位。

    步驟四

    經過公單位的資格審核通過者,由縣市政府進行公開抽籤。

    步驟五

    最後有抽到籤後即可辦理挑選屋型跟進行簽約即可開心入住。

    您符合社會住宅資格嗎? 細節資格比一比!

    申請社會住宅的基本資格各縣市規定細項略有不同,以各縣市政府網站實際公告內容為主。(以下以新北市社會住宅規定為範例說明)

    社會住宅
    一般戶資格說明
    社會住宅
    優先戶資格說明

    • 年滿20歲之中華民國國民。
    • 設籍在新北市或在新北市就學、就業者。
    • 家庭年所得最近一年在127萬以下,且人均所得不得超過每月54,250元。
    • 家庭成員均無在台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或桃園市有自有住宅。

    • 特殊境遇家庭。
    • 育有未成年子女三人以上。
    • 於安置教養機構或寄養家庭結束安置無法返家,未滿25歲。
    • 65歲以上之老人
    • 受家庭暴力或性侵害之受害者及其子女。
    • 身心障礙者。
    • 感染人類免疫缺乏病毒者或罹患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者。
    • 原住民/災民/遊民。
    • 低收入戶。
    • 中低收入戶。

    社會住宅優、缺點有哪些?

    當然,政府社會住宅也是適合不同的人,如果你想申請社會住宅的話,不妨也先瞭解社會住宅的優缺點,也再評估自己是否適合申請社會住宅,要不要申請的喔!

    優點

    • 居住環境好,空間適用。
    • 房間客廳都有對外窗
    • 管理良好高CP值
    • 可以報稅。

    缺點

    • 一層戶數較多影響出入電梯較難等。
    • 住戶多容易遇到素質比較不好的鄰居。

    各六縣市的社會住宅的租金/價格區間:


    縣市 六都區域補助劃分 補貼金額上限(單位:新台幣)
    第一級 第二級 第三級
    台北市 台北市 8,000元 5,000元 3,000元
    新北市 三重區、土城區、中和區、永和區、汐止區、板橋區、
    新店區、新莊區、蘆洲區、八里區、三峽區、五股區、
    林口區、泰山區、淡水區、深坑區、樹林區、鶯歌區。
    5,000元 4,000元 2,400元
    三芝區、平溪區、石門區、石碇區、坪林區、金山區、
    烏來區、貢寮區、瑞芳區、萬里區、雙溪區。
    3,600元 3,200元 2,000元
    新竹縣、
    新竹市
    新竹縣、新竹市 5,000元 4,000元 2,400元
    桃園市 桃園市 5,000元 4,000元 2,400元
    台中市 中區、北區、北屯區、西區、西屯區、東區、
    南區、南屯、大甲區、大雅區、潭子區、龍井區、
    豐原區、大甲區、太平區、沙鹿區、烏日區。
    5,000元 4,000元 2,400元
    東勢區、神岡區、大安區、大肚區、外埔區、石岡區、
    和平區、梧棲區、清水區、新社區、霧峰區。
    3,600元 3,200元 2,000元
    台南市 中西區、北區、安平區、東區、南區、永康區、
    善化區、新市區、安南區、仁德區、安定區、西港區、
    佳里區、柳營區、麻豆區、新化區、新營區、歸仁區、鹽水區。
    4,000元 3,600元 2,200元
    下營區、將軍區、學甲區、南區、七股區、大內區、
    山上區、六甲區、北門區、左鎮區、玉井區、白河區、
    官田區、東山區、南化區、後壁區、楠西區、龍崎區。
    3,600元 3,200元 2,000元
    高雄市 小港區、旗津區、大社區、大寮區、大樹區、仁武區、
    岡山區、林園區、梓官區、烏松區、茄萣區、湖內區、
    路竹區、旗山區、鳳山屋、橋頭區、燕巢區、三民區、
    左營區、前金區、前鎮區、苓雅區、新興區、楠梓區、
    鼓山區、鹽埕區、永安區、阿蓮區、美濃區、彌陀區。
    4,000元 3,600元 2,200元
    內門區、六龜區、田寮區、甲仙區、杉林區、那瑪夏區、茂林區、桃源區。 3,600元 3,200元 2,000元
    其他縣市 宜蘭縣、嘉義市、基隆市、臺東縣、花蓮縣、金門縣、澎湖縣、苗栗縣、彰化縣、雲林縣、南投縣、嘉義縣、屏東縣、連江縣 3,600元 3,200元 2,000元

    ※資料來源: (以下資料參考來源:中華民國內政部營建署)
    110年度租金補貼金額表(符合中央申請標準),如有因政策異動以上數據以營建署官方公告為準。

    第一級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家庭成員2人以上,且成員中具有低收入戶身分者
    二、家庭成員3人以上,且成員中具有中低收入戶身分者

    第二級

    非屬第一級及第三級條件者

    第三級

    家庭成員1人且未滿40歲,且未具有經濟或社會弱勢身分者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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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會住宅的條件是什麼?

    社會住宅一般戶資格: 家庭年所得最近一年在127萬以下,且人均所得不得超過每月54,250元 家庭成員均無在台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或桃園市有自有住宅

    如何申請社會住宅資格?

    (1)家庭成員均無位於本市、新北市、基隆市或桃園市之自有住宅。 (2)家庭成員持有不動產現值總額應低於公告受理申請當年度本市中低收入戶家庭財產之不動產限額(即876萬元以下);但原住民保留地及道路用地之土地價值,不予採計。

    社會住宅需要什麼資料?

    應備證件 1.申請書。 2.全戶戶籍謄本(申請日前1個月內);夫妻分戶者或戶籍內之直系親屬與其配偶分戶者,應同時檢具其配偶、戶籍內直系親屬之配偶之戶口名簿影本或申請日前1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 3.家庭成員之財產歸屬資料清單(申請日前1個月內)。

    如何查詢社會住宅資格?

    您的家庭所得是否符合下列條件: 每人每月平均收入低於5萬3,484元。 動產總額(存款本金、投資、有價證券、中獎所得及其他財產所得、保險給付等一次性給與之所得)每戶低於285萬元。 不動產總額每戶低於540萬元。(